单位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劳动维权保障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纠正违法行为,维护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及劳动者合法权益。 | |
住所 | 延安市安塞区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三楼 | |
法定代表人 | 闫文发 | |
开办资金 | 4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安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0万元 | 52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安塞区劳动维权保障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活动。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社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中心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果。我们积极履行职责,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监察力度,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了监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现将具体情况总结汇报如下:一、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一)落实《条例》“八进八问”宣传制度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2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为使我区用人企业和务工人员人人知晓条例,人人读懂条例,我大队采取形式多样、灵活便捷的舆论宣传方式。严格按照“八进八问”原则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全面宣传,八进即:一进机关事业单位宣传,明确建设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进镇、街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明确其属地管理职责;三进在建项目工地宣传,落实在建项目八项制度(①施工许可证、②实名制、③保证金、④专户开设、⑤按月支付、⑥施工过程结算、⑦工程款支付担保、⑧维权告示牌);四进餐饮服务行业宣传,落实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工资三项制度;五进油气企业宣传,落实保证金缴纳、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按月支付五项制度;六进石厂、机砖厂宣传,落实保证金缴纳、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按月支付五项制度;七进国有企业宣传,落实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按月支付四项制度;八进工业园区企业宣传,落实劳动合同、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按月支付四项制度。八问即:一问《条例》知不知晓,二问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三问实名制管理落实情况,四问用人单位是否向农民工发放工资清单,五问用人单位按月支付,银行代发情况,六问用人单位是否委派劳资专管员,七问是否有维权告示牌,八问农民工怎样维权。通过八进八问,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条例》有全面详实的认知,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采取六步式宣传《条例》一是定点定位逢集遇市宣传,设《条例》咨询处,务工人员注意事项咨询处,投诉举报案件接待处,劳动争议咨询处;二是全区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条例》宣传标语;三是宣传车扩音器全区播放《条例》音频;四是延安市安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微信公众号宣传《条例》;五是派出工作组到用工企业进行宣传、讲解、座谈;六是要求用人单位悬挂横幅、LED屏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六步式宣传,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做到《条例》人人皆知,个个明白,确保《条例》的有序实施,打下了扎实舆论基础。累计发放《保障农民工工工资支付条例》彩页、《保障农民工工工资支付条例》小册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彩页、《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彩页、《禁止使用童工》彩页、《女职工权益保护法》、《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务工九须知等宣传资料17000余份。二、学习培训工作学习党史教育,学习党史党规党纪,做合格共产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党性修养过硬,政治定力强,宗旨意识强,达到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敬业爱岗,业务精通,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目的。通过学习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尤其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学习,提升监察工作人员执法水平,业务素质,确保其办案有条例,工作有方向,达到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用法的工作氛围。公布安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地址:延安市安塞区环城路人力资源市场3楼301室,投诉举报电话:0911-6223191。三、监察工作情况(一)投诉举报案件处理情况充分利用全国欠薪线索管理平台、陕西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12345”智慧政务服务热线、市政府门户网站、举报投诉室等欠薪舆情监测系统,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对接,有效化解,将欠薪舆情消除在萌芽之中。截止目前,2024年1月1日至11月8日,共处理欠薪线索130起,涉及405人498.2万元。全国欠薪线索平台案件60起,共涉及96人102.08万元;“12345”智慧政务热线工单案件28起,涉及42人81.16万元;中心投诉举报接待室接待投诉举报案件42起,共涉及267人314.96万元;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确保了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二)专项检查及联合执法检查情况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中心在延安市安塞区范围内展开专项检查工作5次,其中专项检查2次,联合执法检查2次,迎接市考4次,省考3次,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32家,涉及劳动者463人,下达法律文书32份,签订目标责任书32份,建立台账7套。(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情况截累计收缴各类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472处,缴纳5712.4522万元。根据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延(关于严格落实《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延人社函{2024}390号文件要求,2024年共缴纳25户,金额358.2618万元,共退207户,金额为2045.3146万元。(四)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推行九制办案法:一是首问责任制,二是举报投诉登记制,三是网络案件办结制,四是领导带班制,五是劳动监察办案制,六是分组专人办结制,七是疑难案件会商制,八是督办限期办结制,九是日常检查办结制。通过九制办案法,形成监察员人人都是行家里手,办案能手,营造监察员学法、懂法、守法、执法、用法的浓厚工作氛围,确保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五)加大恶意欠薪惩戒力度,实施“十制”惩戒法对恶意欠薪或因欠薪引发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有关人员,加大恶意欠薪惩戒力度,使欠薪企业和个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实行“十制”惩戒法。一是提醒制,对存在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下发提醒函;二是约谈制,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保证以后再不发生恶意欠薪行为,并进行详细自查,上报用工情况,引以为戒,下不为例;三是经济处罚制,对存在恶意欠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按照《陕西省劳动监察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四是列入“黑名单”制,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情形的,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落实“黑名单”惩戒措施;五是诚信等级评价制,对发生欠薪案件的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六是问责追责制,对发生恶意欠薪行为用人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移交纪委,进行追责问责;七是刑事责任制,对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是联合惩戒制,对存在严重欠薪行为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2017年11月出台的《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要求,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实行联合惩戒;九是强制执行制,对拒不支付或无力清偿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移交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追讨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十是该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劳动用工鉴定报告。四、存在问题当前根治欠薪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疫情影响,全区社会经济恢复缓慢,财政拮据,欠薪问题仍有发生,根治欠薪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是法律法规宣传不够深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自身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了解不够全面,对《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晓率低,用工单位对广大劳动者依法保障权益意识有待增强。二是根治欠薪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建设单位用工实名制管理不严,考勤与打卡记录不一致;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作用发挥不够;劳动合同要素缺失和未签订,计价以口头约定居多。三是行业监管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在欠薪问题中,项目建设领域拖欠工资案件较多,达到欠薪案件总量的80%,绝大部分欠薪问题因项目建设资金不能够及时拨付到位,项目建设行业部门对隐患排查不彻底,欠薪问题处置不够及时产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