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蓝田县收费管理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行政事业收费提供保障。票据管理;收费稽查。 | |
住所 | 蓝田县蓝关镇向阳路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韩战辉 | |
开办资金 | 6.0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蓝田县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83万元 | 5.8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以来,我所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度非税收入计划,以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为主线,不断完善非税征收管理工作,创新强化非税征管措施,探索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财政工作运行的新方式、新机制,进一步加大收费、罚没征管工作力度,确保非税征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一.具体业务活动。1.2024年,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5140.6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4700万元的109%,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2236.5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950万元的235%。罚没收入完成2904.1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3750万元的77%。2.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住经济大盘,促进宏观经济稳定发展,规范地方财政收入征管秩序,在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指南》(市财函【2024】406号)下发后,我们按照文件精神积极行动,积极落实国家减税降费专项整治工作。制发工作文件,全面安排部署。为确保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要求,我们及时下发了《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蓝财发【2024】63号)文件,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基本原则,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工作方法,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的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地方各类财政收入管理、以财政支出方式返还税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等方面的政策,摸清底数、划定期限、分类处置、逐步规范,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和信心,推进政策规范管理,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布投诉渠道,打造阳光收费。为严肃财经秩序,不断巩固减税降费成果,进一步规范我县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广大缴费人的监督,切实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收费”,我县将所有渉企收费单位的投诉举报方式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3.建立减税降费工作长效机制。为了进一步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好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工作,巩固已有成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执行方面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先进手段,全力推动我县“减税降费”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借助“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使我县所有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部同省级项目库对接一致,确保清单之外无收费。继续加强对涉企收费的管理,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确保我县减税降费工作始终于上级部门同步。坚持政务公开,及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相关政策依据、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工作规范、阳光运行。4.积极开展财政票据年审工作我所从5月2日至5月31日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完成了全县60个执收、执罚单位2024年度领购使用的各类财政票据的年审工作。县级医疗单位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教育收费电子化改革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化改革顺利推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功能上线支付工作运行正常,扎实认真做好新版电子机打票据和电子票据推行工作,周密部署各类财政票据存根销毁工作。县级3家公益性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妇计中心)和1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正心医院)中,县人民医院已正式启用财政电子票据,县中医医院申领电子票据,正在进行网上测试调试工作,其他2家此项业务也正在积极准备稳步推进中。圆满完成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纸质)核销工作,电子化改革有序推进,系统各项功能运行正常。“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上线工作进展顺利,线上支付业务圆满完成。二、取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继续做好“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改革磨合工作。遵照陕西省财政厅、西安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改革暨“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全省推广工作安排,我县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动我县所有执收执罚单位和非税收入全部纳入了“陕西省非税暨票据管理一体化平台”系统,实现了财政与代收银行、执收单位的实时联网,但在系统运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新的问题,如公安交警上下级分成收入因系统后台只维护到省、市分成,而省、县分成未维护到位,导致交警收费无法正常缴库,我们及时同执收单位、省、市财政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很好的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再接再厉,不断细化、深化非税征缴系统各个环节的改革磨合工作,确保非税系统运行顺畅,不断提升我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水平。三、存在问题我县政府非税收入减收较多,主要原因是落实国家关于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全面清理涉企涉农收费和不断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导致政府非税收入费基缩窄所致。四、整改措施2024年,我们将在票据年审工作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加大非税征管工作稽查力度,对重点非税收入征管大户,进行专人联系,追踪监管,同时加强和一般非税征收单位的工作联系,抓西瓜不漏芝麻,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五.2025年工作安排:2025年,我们将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加大收费、罚没征管工作力度,确保非税征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努力实现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5年度非税征管重点工作安排汇报如下:1、紧紧围绕财政收入任务,加大非税收支统管力度。2024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县政府下达的非税收入计划,以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为主线,创新强化非税征管措施,探索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财政工作运行的新方式、新机制,进一步加大非税征管工作力度,堵塞漏洞,消灭死角,做到应收尽收,确保全年非税征收计划全面完成。2、认真做好春、秋两季教育收费管理工作。在保障票据供应的同时,严格收费项目、标准的公示制度。一是对县教育局直属的七所高中代办费,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统管。二是积极协调教育主管部门做好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转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市物发[2015]68号)、《蓝田县物价局、蓝田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学前教育机构收费管理的通知》(蓝价发[2015]19号)的规定标准收费,收费资金通过非税收缴管理系统缴入县财政非税收入专户,严禁超标准或搭车收费。3、积极开展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票据年审工作。2024年,我们将集中利用一个半月时间,对全县各执收、执罚单位2024年度领购使用的财政各类票据情况进行年审,对单位征缴政府非税收入过程中,是否按要求实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政府统筹”的收缴分离及“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是否按要求全面使用“陕西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甲种)”票据;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票据或专用票据,有无不使用规定票据或违反规定使用已废止、已过期票据的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是否合法、合理、有效;收费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费,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乱收费的行为;执法单位的罚没项目是否合法,是否执行“罚缴分离”,有无乱罚款现象;有无超出规定范围、规定时限和超标准收费、罚款行为;有无将往来结算票据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罚款票据使用的行为,有无收费、罚没票据混用行为;有无擅自转借、买卖、代开、涂改及丢失收费、罚没票据的行为;有无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票据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等十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年审不走过程。通过年审工作的认真开展,是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发生,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强化非税资金征缴工作的重要抓手,我们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为全面完成2025年度非税征管各项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4、严格票据管理制度,以票控收。坚持“持证领购,限量发放,验旧领新,票款同步”的原则,严格规范财政票据使用行为,着力实现机制票据全覆盖,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现象的发生,不断强化非税资金征缴工作。5、加大非税稽查工作力度,根据2024年度财政票据年审情况,不断规范非税征缴管理工作。2025年我们将对国土局、交警队罚没收入情况,以及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涉及公共秩序、市场秩序这些重点领域开展稽查调研工作。在稽查过程中,我们将结合票据年审取得的资料、执收执罚单位收入情况分析,着重从项目管理、票据使用,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等环节进行全面稽查。6、及时清理涉企涉农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及群众负担。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减税降费政策,对于取消或减征、免征、缓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文件,我们将及时转发,积极督促协调执收单位清理相关收费票据,及时解缴收费资金,坚决杜绝和取缔违反政策加重企业及群众负担的任何收费行为。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