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法检查及监管工作(一)执法检查及监管工作1、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今年来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夏季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4年国庆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各类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工作:对我县的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兽药经营企业、动物诊疗机构、生鲜乳收购站、饲料企业和水产养殖户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共检查畜禽规模养殖场146场次,兽药经营企业20家次,动物诊疗机构16家次,水产养殖户13场次,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380余人次,执法车辆96台次,下达整改通知书42余份,发放《蓝田县养殖安全告知书》、《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限制养犬等宣传资料500余份。督促兽医站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留取影像资料,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生猪2517头,均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和黄河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禁渔期间,对我县的主要河流灞河、辋川河、汤峪河等开展执法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禁渔期专项执法巡查活动,大力宣传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共计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执法人员80人次,发放《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共计200余份,提高了群众知晓率。2、畜禽规模养殖场堪址、办证、审证:3-4月份完成了我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报告年度提交工作,按照审核办法共有14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条件审核。全年规模养殖场勘址15个,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6个规模养殖场已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春、秋防疫督导工作:按照局机关的工作安排部署安排,我队联合局属机关单位对全县19个镇(街)兽医站以及辖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春、秋防工作督导,分别从兽医站的春、秋防工作安排、工作进展情况、物资发放情况进行查看,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指正,确保春、秋防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4、农资打假:根据农资打假文件要求,开展“绿剑护粮安”行动《绿色农业蓝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对我县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水产、农机等方面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52人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处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28次,开展集中培训5场次,悬挂张贴标语、横幅45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投入品使用,有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给群众营造良好的消费安全环境。5、农机执法检查:“三夏”、“三秋”期间,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配合,主要查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载客、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共检查农机机械车辆3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台次,印发宣传横幅5条,发放《农机经营维修与使用法律知识十问十答》宣传资料共计260余份,现场宣讲累计培训150人次。6、生鲜乳收购企业监管:加大对生鲜乳收购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对环境卫生,台账记录,奶样检测、交接单、生鲜乳运输车辆、生鲜乳保存方式等进行检查,共检查16场次,下发检查记录10份。与生鲜乳收购企业签订《生鲜乳生产、收购质量安全责任书》4份,《生鲜乳生产、收购质量安全承诺书》4份。7、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按照畜禽产品抽样工作安排,按照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计划安排,共完成部级、省级、市级县级畜禽产品抽样工作570批次,其中猪肉136批次、猪肝29批次、牛肉26批次、羊肉27批次、禽肉189批次、禽蛋155批次、生鲜乳11批次、水产品5批次、兽药8批次,抽样结果均合格。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的要求,以豇豆、韭菜、芹菜“三颗菜”为监测重点,抽检种植业产品130个,均合格。8、加大违法案件查处:今年共办理37起违法案件,已全部结案,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进行,在办案过程中执法人员公正执法,认真收集违法证据,详细记录谈话笔录,规范制作执法文书,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行政处罚2.53万元,教育涉案人员20余人。调查处理12345督办单11起,目前均已将结果回复,当事人对结果均表示满意。9、农村宅基地违法线索反馈及时查处:以查办未批先建、批少建多、超面积建房等违法用地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全年共处理农村宅基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8宗(35宗已办理完毕,3宗正在办理中)。受理省委巡视组转办3宗,县委县政府转办案件2宗,各部门移送宅基地违法案件线索22宗(其中县纪委转办2起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12345市民热线、电话反映及举报信反馈7宗,镇街移交的宅基地违法违规线索4宗,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出动车辆130余台次,配合镇街政府强行制止宅基地违法行为11户,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发生。10、卫片图斑专项整治: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下发县资规局转交4个月份的国家卫片图斑中宅基地图斑、2018年-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反馈宅基地问题图斑、省级反馈2024年土地卫片涉及宅基地图斑,等各类图斑共计2818个。及时核查下发图斑中涉及宅基地类图斑,对转交图斑立即聘请技术单位对矢量数据进行套合制作影像图,及时分类下发各相关镇街开展外业核查。对疑似新增住宅类图斑逐一开展认定工作,研究制定方案进行整治处置,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住宅,按照“零容忍”的要求予以拆除整治,对于符合“一户一宅”政策予以保留,按照摸排、认定、公示等研判程序形成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县责任资源和规划局。11.新型农民工培训工作。按照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新型农民工科技大培训的工作安排,我大队结合执法工作,从《动物防疫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几方面对监管对象进行培训,采取日常培训、监督检查培训、来访群众办事等多种培训方式,累计培训人数1200余人。(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情况1.产地检疫工作。全年产地检疫商品猪:3.1万头、仔猪:12.7万头、肉鸡:52.2万羽,蛋鸡:35.2万羽、肉牛:520头。生猪“瘦肉精”产地检疫1361批次,均为阴性。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1240余头。2.屠宰检疫工作。全年屠宰检疫生猪:12.3万头,“瘦肉精”检疫抽检及企业自检合计5729批次,均为阴性,非瘟检测3530批次,结果均合格。全年无害化病死猪49头,有害腺体及不可食用肉品25586公斤。全年屠宰检疫禽:392.6万羽,无害化处理5009羽。3.动物运输车辆备案。按照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要求,我队通过严格审核,全县共备案畜禽运输车辆47台,其中生猪运输车36辆,牛、羊运输车3辆,家禽运输车8辆,车辆配备了GPS定位系统,督导承运人在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生猪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并且建立了详细的运输台账制度,所有车辆均正常年审,信息状态正常。二、取得效益蓝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蓝田县辖区相关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并接受蓝田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开展生鲜乳、兽药、动物诊疗等工作的监管工作。通过执法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我县不发生动物重大疫情,确保了动物产品安全,确保了畜牧业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保护了人体健康。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三、存在问题1、现有执法人员都是从动监、畜牧、农技、农机、渔政等部门整合而来,由单一执法转向综合执法,所学专业知识不全面,缺少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还需加强培训,补齐短板。2、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车辆不足、执法设备短缺,导致农业综合执法中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测、交通通讯、办公等条件滞后,制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整改措施一是建议上级部门多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培训,提升基层执法队员业务水平。二是聘请省市专家加大培训力度。三是按照执法工作经费要求,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执法经费。2025年工作打算:1、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2、规范行政执法,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3、加强农业资源、畜禽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水产养殖、农机、农资等14方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4、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抽样检测工作;加大产地检疫监督检查,加大对屠宰企业监管,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5、加强农业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