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蓝田县价格认证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委托单位提供价格鉴定、认证和评估服务。对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仲裁机构办理案件所涉及的案件标的物进行价格鉴定、认证和评估;接受当事人委托,进行价格纠纷调解咨询服务。 | |
住所 | 蓝田县蓝关镇县门街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琳 | |
开办资金 | 1.1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蓝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14万元 | 1.14万元 | |
网上名称 | 蓝田县价格认证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县价格认定工作在委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中心的指导帮助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的主要业务(一)聚焦主责主业,认定质效稳步提升。今年,我们深入学习价格认定法律法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认定风险意识,强化人员业务素质,持续优化价格认定程序,从严把控价格认定质量,提高价格认定工作效率,截止本月我中心优质高效的完成了公安机关提出的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事项145件,认定金额456.215万元,案件零复核。(二)强化流程管控,平台功能发挥显著。我们积极深入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效评查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表及评查表,机构上网率及业务上网率我县达到100%。2024年,我们巩固深化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应用,加强平台全流程管控,实现了增量案件程序简化,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路,存量案卷管理有序、查询方便。利用平台分级设置功能,让事项办理角色更加明晰,办理审核责任落实到位,平台使用全过程留痕,认定人员依法认定意识不断提高,降低了价格认定工作潜在风险。加强对办结案卷的归档管理,定期巡查平台电子案卷归档质量,保证案卷的安全完整。2024年7月,我们参加市价格认定工作会并交流我县综合业务平台使用情况,市领导的肯定和重视,为我们使用平台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三)加强协调联动,价调事业融合发展。价格纠纷调节工作稳定推进。一是积极参加司法部门组织的专项培训会,学习调解政策及调解方法为更好地服务司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打下基础。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及司法宣传日等活动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对《陕西省价格争议调节处理办法》进行了宣传,在我县形成“有价格争议就找价格管理部门调节”的社会氛围,使居民掌握了价格知识,提升了维权意识,知晓了价格争议调节的渠道,有效减少了各类价格纠纷矛盾的产生。(四)积极宣传《条例》,业务学习固本强基。自《条例》实施一年来,我们积极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活动,为了让各个派出所了解学习《条例》内容,价格认定人员深入到各基层派出所组织派出所民警学习宣传《条例》,发放宣传资料,对派出所民警办理价格认定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对派出所民警使用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遇到的问题及使用方法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并及时收集了各派出所提出的平台使用及价格认定工作意见和建议。通过宣传和业务指导,各个派出所反应良好,对我们的价格认定工作给予高度肯定,通过各派出所对《条例》的学习和平台应用指导,办案人员在今后办理价格认定事项工作将会更加方便快捷,对价格认定工作提升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取得良好效果。(五)勇于担当作为,立足岗位提升价值。除价格认定工作外,我们还承担了价格监测、成本监审、农产品成本调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菜篮子工作等,牢固树立价格认定工作是价格工作体系一部分的观念,积极融入“大发改”工作格局,加强工作协调对接,不断提升服务支撑保障能力。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今年共办理涉刑事案件价格认定事项145件,认定金额456.215万元,案件零复核。(二)在全省价格认定工作会交流我县综合业务平台使用情况,受到了省市领导的肯定。深入开展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效评查自查工作,完成自查报表及评查表,机构上网率及业务上网率我县达到100%。(三)依托“宪法宣传日”在县门街开展《条例》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宣传活动,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册、宣传袋,并解答群众咨询,让价格认定和争议调解工作进一步走入群众,提升服务水平。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从今年工作完成情况来看,我们能够遵循依法、公正、科学、效率的原则完成价格认定及争议调解工作。但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同协助提出方协商沟通不够,尤其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变化较快,有效完整的资料及相关材料常需认定人员反复核实,较浪费人力、时间;二是价格认定案件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增加的工作难度,人员业务能力需不断提升;三是舆论宣传不够,价格认定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有待提升。四、整改措施(一)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把好认定六关,提高认定工作质效。(二)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习价格法律法规、政策,认真研读案例选编,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继续加强综合业务平台使用,同步网办价格认定案件。(三)加强对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的宣传工作,扩大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影响,加强培训工作,指导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调解员及联络员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处工作。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全力做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合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时限,审慎稳妥地做好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二)继续做精做实涉刑事价格认定工作。深化与公安机关的沟通与协作,优化案件受理、实物查验等各项程序,确保价格认定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价格认定结论符合实体公正,规避认定工作风险,保持全年案件零复核。按照案卷质量评查要求,继续规范纸质文书和电子档案,力争做到无差错,确保认定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加强同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交流,对专业性强的案件、涉及法律、法规及政策层面的难题能够及时获得相关的意见建议。(三)持续推进价格争议调解工作。贯彻落实价格争议调解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大同法院、司法部门的工作交流,及时会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继续做好现有站点维护,适时新增站点,加强工作融合,努力破解“重建轻调”工作难题,有效保证质量提升。(四)保质保量完成价格监测各项工作。继续做好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应急价格监测及日常价格监测、专项调查等。(五)加强队伍建设,练好内功本领。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积极履行好价格认定工作和价格监测工作的职能,提高业务水平;继续发扬敢闯敢干敢于争先的拼搏精神,努力做到各项工作有新突破,使价格认定和价格监测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