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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9 14:4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提供采购服务。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法规;研究拟订和执行全区政府采购政策、制度和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组织政府采购中的招、投标工作;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负责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和采购项目资金的支付。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路中段
法定代表人 屠建国
开办资金 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33万元 9.2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采购业务完成情况。一是全年共组织完成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294笔,实施采购项目预算资金达2.23亿元,并及时将我区政府采购数据监测统计报表(月报、季报、半年报)向市局报送。(二)采购制度建设情况。印发《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宜的通知>的通知》(鄠财发〔2024〕112号)和《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提醒函的通知>》(鄠财函〔2024〕79号)文件,全面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积极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一是应用财政云+政府采购系统模式,实现了“预算—采购—交易—支付”环节信息线上办理、数据互联互通、采购系统与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无缝衔接”。二是按照《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应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鄠财函〔2024〕1号)文件,鼓励动员各单位积极应用陕西省电子卖场开展采购,目前,我区电子卖场直购订单160笔,金额170.91万元。(四)加大助企政策落实。一是做好2023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完成2023年中小企业预留信息公示58家,累计合同金额5600万元,严格落实预算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执行情况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二是严格落实鄠邑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通过预留采购份额、价格优惠评审等多种举措,稳步提升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占比。截止目前我区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合同总金额1.59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获取合同金额1.05亿元,占比66%。三是加大助企政策落实,助推“政采贷”业务落地,帮助企业拓展政府采购项目融资渠道,目前完成政采贷项目3笔,融资金额311万元。(五)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一是应用政府采购系统监管大数据平台常态化监管,及时处置预警信息;二是印发《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提醒函的通知>》(鄠财函〔2024〕79号)文件,提高预算执行监督作用;三是依规完成年度计划监督任务,按照《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现场核查的通知》(市财函[2024]963号)及时组建核查组,对11家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要求,核查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设备配置与人员情况、管理情况、企业失信与处理处罚情况进行客观公证的进行现场打分,根据项目资料核查采购执行情况,采购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均记录反馈给各代理公司,并要求及时整改完善,加强执业水平。(六)推进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开展全区各预算单位832平台应用线上视频培训3次,印发《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832平台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832平台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及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端午节”消费帮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完成2024年我区农副产品拟留份额采购填报工作,并积极在日常工作中督促各单位积极开展采购。截止目前,完成832平台采购交易订单522笔,交易额280.18万元,已完成金额189.66万元。(七)加强政策宣讲。拓展线上线下培训资源,围绕政策最新变化,强化对各类采购主体培训力度,累计开展6次融资对接和业务培训活动通过各类专项会议形式,强化政策宣讲,提升各采购主体实操能力。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节约资金方面。2024完成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294笔,实施采购项目预算资金达2.23亿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1.59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获取合同金额1.05亿元,占比66%。二是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有效监管,对财政支出的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三、存在问题(一)政府采购政策培训需加强。自应用财政云与政府采购系统一体化管理模式以来,采购人部分操作应用不熟练,项目备案效率低;(二)小额零星电子化采购程度不够。电子卖场采购订单较少,整体采购力度较小;(三)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检查仍需进一步加强。四、整改措施(一)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围绕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模式,强化对政府采购领域业务人员指导、培训,提高内部监管人员技能水平,不断提升我区政府采购业务能力;(二)鼓励、引导电子采购平台应用。完善我区小额零星物品采购工作机制,鼓励和引导区级各单位采购积极性,提升我区电子卖场采购力度;(三)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实行常态化监督检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做好2025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任务工作;(二)继续做好我区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三)加强政采项目电子化交易及电子卖场应用、推广;(四)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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