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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9 14:43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乡社会养老提供保险管理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保险费收缴、管理与发放。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兆丰东路654号
法定代表人 薛卫军
开办资金 77.0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08万元 15.4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于2024年7月3日进行单位地址变更,地址由鄠邑区就业局6楼变更为鄠邑区兆丰东路654号,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情况(一)业务办理工作稳步推进。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32757人,待遇享受8.77万人,参保率99%;被征地养老保险参保12423人,待遇享受3534人;享受工龄补助10448人。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724人,信息变更689人,关系转移318人;被征地养老保险参保6人;全年办理和解答咨询社保卡业务3112件。积极推进社保卡入卡工作,2024年待遇入卡81923人,入卡率达到93.42%。电子社保卡签发229135人,签发率61.91%。(二)各项待遇发放及时。每月初及时上报本月各项用款计划,25日前确保各类养老金通过金融管控平台足额发放。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101.57万人次,共计发放2.26亿元,人均月待遇水平222.31元;特殊工龄补贴发放12.11万人次,共计发放851.78万元;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4.24万人次,发放金额864.7万元;新征地年补助发放3918人,发放金额39.72万元;新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退保10人,退保金额13.03万元;办理老农保发放2136人,发放金额10.71万元,退保84人,退保金额4.54万元,转移2人,转移金额980.5元;退保注销3229人,发放资金374.06万元。2024年度累计发放各类资金216.93万人次,共计2.47亿元。(三)严格审查,稽核工作措施有效。从3月起开展了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2024年度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8.5万余人,认证率达97%以上。(四)及时足额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调整。2024年10月将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9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16元,并从2024年7月开始补发,共落实补发待遇532万元。每月25日前确保各类养老金通过金融管控平台足额发放,2024年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101.57万人次,共计发放2.26亿元。(五)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3月份、9月份分别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彩页5000余份、手提袋5000余份,提高政策知晓率。(六)保费征缴及落实特殊群体缴费补贴。及时与残联、民政、乡村振兴办数据比对,更正及认定特殊人员身份信息600余条,确保上传至区税务局缴费人员信息准确。2024年保费缴费10.61万人,缴费金额3972.34万元。鼓励和引导参保群众按高标准缴费,帮助64人办理社会资助缴费,共计19.18万元。为各类困难群体4775人,落实财政补贴47.86万元,做到应补尽补。(七)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会。11月8日召开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八)基金风险警示教育常态化,确保基金安全。扎实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制定全年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学习计划,组织警示教育20余次。(九)稽核措施多样化,保障基金安全。我中心采取多种措施强化基金稽核工作,一是加强数据共享比对,及时暂停不符合待遇领取人员652人;二是严格执行月报制度,核查出不符合待遇领取1262人;三是及时核查疑点数据,2024年共核查各类疑点数据535条,已核实完成。全年追回各类违规领取资金210人,共计22.44万元,追缴资金已经按时上解基金专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新参保724人,关系转移318人,信息变更689人,新征地参保6人,退保注销3229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入卡81923人,电子社保卡签发229135人,全年办理和解答咨询社保卡业务3112件。鄠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共发放2.26亿元;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共发放864.7万元;特殊工龄补助共发放851.78万元,退保注销发放374.06万元,帮助64人办理社会资助缴费共计19.18万元,各类困难群体代缴金额47.86万元。三、存在问题1、基层缺乏专职固定业务经办人员,街办、社区经办工作人员流动性大。2、村级新农保工作由村干部兼职,业务素质层次不齐,需要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新农保业务办理。3、建议固定基层工作人员,财政拨付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整改措施1、建议招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专办员,考虑劳务派遣或劳动协理员,固定基层工作人员。2、积极开展基层业务经办人员业务培训。3、财政积极拨付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基金自查、互查,扎实推进基金风险防控管理,做好警示教育常态化,持续开展基金安全提升年行动,切实防范经办工作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加大查处多领、冒领力度,维护基金安全。二是做好待遇领取人员社保卡入卡工作,继续加大政策宣传,积极推动待遇入卡及电子社保卡激活申领工作。三是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发放、关系转移、信息变更等业务办理工作。四是做好2025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确保认证率达到98%以上。五是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实现人员信息数据化管理,与银行加强数据共享,实现补贴一键发放。六是组织各街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人员政策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业务经办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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