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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5-05-29 14:41
单位名称 蓝田县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行政许可;公共卫生监督;医疗卫生监督;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核实、上报;突发卫生事件处理;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住所 蓝田县新城路36号
法定代表人 寇鹏涛
开办资金 147.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43.9万元 265.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职责开展各项卫生监督工作,没有涉及变更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主要业务(一)助推健康宣传,全面提升全民健康知识1.普法宣传。以提高知晓率为基准,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采取互动式、服务式等形式,上街头、走企业,设咨询点,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等,提高市民群众守法意识和健康意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载体,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市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健康权益的意识。2.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一是采取“边查边宣”普法形式,在卫生监督检查的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照行业类别和特点,开展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宣传宣讲,提升行业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二是采取“以案释法”普法形式,利用“县卫监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将违法案件查处与相关法律有机衔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采取“微视频”普法形式,讲好“我和我的执法故事”,开展普法宣传宣讲,增强普法的趣味性和直观性。3.构建网络宣传平台。一是依托省、市、县相关部门信息平台、县融媒体中心平台,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二是依托县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执法职责、依据、程序、救济途径等方面法律知识,以及国家“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信息,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及工作信息;三是依托公众号、各类微信工作群,发布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查询和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二)加强信息管理,提高监管信息质量1.健全管理机制。按照上级卫健部门部署安排,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办公室运行管理、稽查科稽查指导、监督科室具体实施”的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科室职责权限、责任义务,保障信息报告报告工作落到实处。2.夯实责任主体。根据“谁监督,谁报告”的原则,依照专业分工和职责权限,对执法检查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及处罚案卷等执法信息,在规定时限上报信息平台,确保数据填报的准确性和时效性。3.强化线上稽查。依托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陕西省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系统等平台,定期对上报的执法信息开展稽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到责任科室,督促其立改立行,保证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质量。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聚焦重点工作,按期高质完成工作任务1.双随机监督抽查。根据2024年国家、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及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要求,2024年下达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共503家,其中国抽110家、省抽393家。通过制定方案、安排部署、督导检查、信息填报及结果公示等措施,双随机监督抽查取得实效,各监管领域卫生管理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全年,国、省随机监督抽查完成率100%、完结率100%、公示率100%;行政处罚85件,其中国抽52件、省抽33件,罚款4.62万元,其中国抽0.45万元、省抽4.17万元。2.专项监督整治。根据上级卫健部门部署要求,认真安排部署,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传染病疫情报告、抗抑菌制剂突出问题、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秦岭地区住宿农家乐、现制现售水等领域专项监督整治工作;同时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专题总结、媒体公示,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达到既定目标。3.疾控监督员试点工作。举办2024年全县医疗机构疾控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培训班,提高疾控监督员履职能力,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信息共享,推动医防协同、医防融合落地见效;通过驻点监督、巡查监督等措施,依法加强各医疗机构在传染病疫情报告、院内感染、消毒隔离、医废处置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共检查41次,填写《疾控监督员发现问题反馈及整改记录单》35份,责令医疗机构整改27家。(二)强化执法检查,持续增强监督管理效能1.医疗卫生监督。紧盯医疗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保障患者就医安全为重点,依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行为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发现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落实;对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初审、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等举措,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得到有效提升。共检查364户次,不良执业记分2家。2.传染病防治监督。以二级医疗机构为重点,依法开展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的传染病防治执法检查,共检查365户次,医废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对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及使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共检查37户次;针对检查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3.职业卫生监督。以粉尘、有毒有害等作业场所为重点,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及医疗机构放射诊断活动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现场予以指导,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共检查105户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100%。4.公共卫生监督。以住宿、洗浴等场所为重点,依法对公共场所开展执法检查;以县镇集中式供水为重点,依法对供水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检查存在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对公共场所开展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评价工作,对市政供水、村镇供水等供水单位开展水质监督抽检,将抽检结果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共检查公共场所400余户次、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检查供水单位50户次,公示率100%。5.学校及托幼机构卫生监督。以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为重点,依法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会同县妇计中心等部门对托幼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共检查134户次;针对发现问题,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三、存在主要问题2024年,我们虽然在双随机抽查、案件查处、普法宣传及协管室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与上级要求、既定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执法能力有待提高,智能化、智慧化程度不高;二是健康宣教和卫生普法宣传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受众对象甚少;三是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经费难以保障,保运转困难。四、整改措施(一)紧盯监管重点领域和执法短板弱项,注重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人才培养,突出执法办案实践技能培养,优化执法能力培训模式,聘请资深专家传经授课、帮带教学;同时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实操练兵”等培训模式,增强执法培训效果,提高执法能力和专业知识储备。(二)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普法知晓率为基准,突出普法专业性、多样性、趣味性,发挥宣传渠道和载体作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同时对依法查处的违法典型案件,通过多渠道多平台向社会公示,起到震慑作用、达到行业自律。(三)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加强与部门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做好双随机抽查、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的联动,执法信息向社会公示;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震慑作用,提高执法效能。(四)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等规定,结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实际,制定涵盖医疗卫生等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清单,健全包容审慎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制,提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五)积极争取县政府财政部门支持,加大对执法经费的投入,增加工作经费的预算,保障合适的执法经费;同时与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协商和沟通,争取在县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建设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执法工作持续开展和高效运行。五、下一步计划(一)加强全员学习和培训,聘请上级专家和司法机关专业人员开展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工作技能,提升卫生监督员在日常工作中的实战能力。(二)不断适应当前改革的形势,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范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阳光下运行。(三)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能力和覆盖率;加大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力度;开展各类载体活动,进一步提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行政执法委托协议,有效期限:2024年1月至2027年1月。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