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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9 14:37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全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负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制度衔接、保费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办理、待遇发放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145号
法定代表人 李冬梅
开办资金 5.0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2万元 5.0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规定申请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2024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中心在待遇发放中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按时足额完成各项待遇发放任务。一是落实资金保证发放。为了确保到龄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养老金,居民养老经办中心每季度向区财政局申请待遇资金,保障发放资金提前到位;二是加大宣传避免漏检。2024年两次年检,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均提前部署属地街办社区经办人员通过张贴年检海报,组织人员广泛宣传,避免待遇领取人员遗漏年检,影响待遇领取。三是数据共享确保基金安全。中心通过制定、审核、签发等业务流程,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核查疑点数据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基金使用安全下,按月将各项待遇准时发放到待遇人员手中。2024年,累计发放各类居民养老保险待遇59281人次,金额约1652万元;发放被征地养老金17326人次,发放金额859万元。开展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完善并建立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于暂停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将按照市级部门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封存处理;未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系统将对其进行自动暂停,待其资格认证完成,并提交恢复资料后再对其恢复待遇发放,2024年,累计完成4988人的资格认证工作。做好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资金根据《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对参加居民养老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2024年,已经为442人代缴养老保险费22100元;对重度残疾人,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2024年,已经为567人代缴养老保险费56700元。4、开展2024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社区直报调查)工作,中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此次调查涉及我区5个街道6个社区96户居民,内容涉及城乡居民在创业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权益维护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实际下发问卷96份,截止调查日结束,回收率达到100%,经严格审核录入后,全部直报人社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本次调查任务。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开展2024年度“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按照省市领导部门统一部署,于11月15日至21日在全区范围开展2024年度“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使更多群众参加保险、享受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参保氛围。宣传周活动期间,新城区人社局深入各类场所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8场次,累计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参与群众1000余人次,媒体推送或报道消息8篇。2、完成高风险业务核查工作新城区居民养老经办中心针对此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高风险业务复查复审各项准备工作,对问题数据进行逐一核实。此次下发我区高风险业务疑似数据共24条,经复查复审,现已核查无误并形成相关报告。3、开展城居保业务经办培训为使社会保险政策在经办层面上更好的落实,不出差错,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素质,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连续召开三场业务培训,培训人次达到120余人次。三、存在问题虽然一年来,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有序推进,部分问题得到解决,但辖区群众诉求依旧强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4050”以上超龄人员希望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二是部分被征地农民认为被征地养老金标准较低。四、整改措施继续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我区被征地信访工作。在出现有关被征地群体集访事件后,对被征地群体诉求进行现场答复,讲解被征地相关政策,同时为我区被征地群体搭建平台,陪同辖区被征地农民代表与市局农保处就被征地养老进行面对面座谈,让群众亲身反映诉求,聆听市局就被征地有关政策的解读。五、下一步计划1、做好各项待遇发放,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落实待遇发放资金。为了确保到龄人员领取养老金,在每个月及时向市人社局申请下个月的待遇资金,保障发放资金充足;二是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岗位权限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完善中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2、推动新政精准落地,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2025年,将继续配合市人社局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的解释工作,耐心解答群众的各种疑问,确保信访稳定,维护我区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3、开展基金警示教育,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与重点岗位人员谈心、下社区宣传等一系列举措,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推动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保障群众各项社保待遇落到实处。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