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鄠邑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监督管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屠宰环节。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全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与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培训;屠宰环节体系建设、质量监督和日常管理。 | |
住所 | 西安市鄠邑区北街60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杨静辉 | |
开办资金 | 4.27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27万元 | 8.1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加强产地检疫监督,防止疫病传播。2024年,我区全面启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无纸化出证工作,为官方兽医配发证件,要求官方兽医持证上岗,规范检疫工作记录,严格出证行为,坚决杜绝“隔山开证”、开“人情证”,严禁转借、盗用官方兽医出证账号。(二)规范畜禽养殖用药,减少药品残留。继续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要求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兽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做到规范科学用药,全面落实兽用处方药制度、兽药休药期制度,切实提高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安全、规范、科学使用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印发兽药规范使用挂图3000份。截至目前,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减抗行动实施率达到85%以上。(三)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指导养殖场做好极端天气动物流行疫病监控,加强人员健康防护,规范处置动物疫病,按照“五不准一处理”原则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严防重大动物疫情,坚决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要求各街道加强对河流、沟渠等水域上漂浮动物尸体的巡查,发现漂浮动物尸体第一时间打捞并无害化处理。每月按时做好病死畜禽的统计、上报工作。今年来,向各街道及养殖场户发放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告知书》等宣传单4000余份。(四)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1、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落地报告、入场查验登记、待宰巡查、肉品品质检验、疫情报告和无害化处理等制度,严厉打击屠宰环节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屠宰病死畜禽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肉品质量安全。2、督促屠宰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单位每周组织对屠宰场生产运营各关键环节进行检查,要求屠宰强化企业负责人履行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关键环节岗位人员安全教育,要求屠宰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定期组织对锅炉、高压容器和液氨存储设备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五)加强对兽药经营门店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规范经营活动。按照相关规定,我单位每月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兽药经营门店和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兽药经营门店购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兽药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消毒台账、麻醉药储存管理、病死宠物无害化处理等情况。此外,在五一、国庆等关键节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经营秩序。(六)做好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及培训活动。1、举办2024年鄠邑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培训班。组织全区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及兽药经营门店、动物诊疗机构负责人共计70余人,集中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就“陕西智慧动监”平台的使用、无纸化出证流程现场对大家进行指导和培训。现场发放兽药规范使用、无害化处理等宣传单和宣传海报4000余册。2、加强官方兽医培训及考核管理。积极组织官方兽医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督促官方兽医按要求完成“牧运通”网络培训任务并参加考试,切实提高动物检疫监督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3、做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向相关从业人员宣讲相关农业法律法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兽药减量使用行动等政策要求,并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朋友圈等载体向从业人员宣讲,提高群众对各项涉农政策的熟知度。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区产地检疫A证出票犬、猫13张,鸡等家禽69批228369羽;产地检疫B类出证猪、羊等牲畜525批次51565头,鸡等家禽208批次763136羽。畜禽运输车辆及人员备案58台次。我区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2702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指导辖区9家兽药经营门店通过兽药GSP认证后更换新的兽药经营许可证,确保门店正常经营。积极向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单位管辖范围内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存在问题缺乏畜牧兽医类专业技术人员。我单位工作人员均是由原渭河示范区管委会分流而来,缺乏专业性的知识,给工作推进带来影响。动物诊疗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业秩序有待进一步强化监管。3、个别养殖户对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思想上不够重视。整改措施紧抓理论学习,印发业务相关手册,加强巡查和抽检,结合“陕西智慧动监”平台确保理论学习的扎实推进。不断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不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强化日常宣传教育,在日常检查过程中现场对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涉及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执业兽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要求宠物诊疗机构针对宠物诊疗活动的特点,采取有效方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增强从业人员依法从事宠物诊疗的意识。3、持续加强兽药领域日常监管,加强农业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宣传,规范兽药经营秩序;持续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活动和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开展。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监管,确保行业安全。指导监督各街办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做好产地检疫,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行为和出证行为;进一步严格动物证章标志管理,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培训和指导,持续做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与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紧密配合,进一步督促养殖经营者、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门店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2、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加强对部、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和规模种畜禽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工作,加强生鲜乳监管,做好病死畜禽的统计、上报,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3、加强对畜禽定点屠宰场的监督和行业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申报、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和清洗消毒等制度,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联合区农业执法大队加强对屠宰场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4、强化兽药经营管理,加强对全区执业兽医、乡村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和培训。5、做好动物卫生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培训工作,鼓励年轻干部积极参加畜牧兽医类继续教育,逐步发展畜牧兽医类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队伍建设,保障全区无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