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周至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和提高用药安全。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药款结算及药品“三统一”政策的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 | |
住所 | 周至县老城东街3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雒峰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周至县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万元 | 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4年12月进行了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住所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随着建立了药品耗材采购结算配送监管新机制,通过组织发动不断扩大药品集采使用范围,努力提升集采药品使用率,截止目前全县由36家增加到41家,使用率2024年较2023年总体提升16%,金额增加了3200万元,有效降低了群众就医成本。2024年全县医疗机构供货企业备案共计124家,拓宽了医疗机构的供货渠道,提高药品、耗材的供应效率。2024年,配合市局开展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运行调研评估,报送价格改革调研评估各项报表170多份,对全县26家公立医疗机构3年度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收入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并上报。补充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触发评估指标体系,转发省市《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触发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文件并组织医疗机构认真研学。对全县17家医院13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标准开展监测和调研评估,指导协助医院调整制定切合我县实际的项目价格。开展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指导协助相关医疗机构做好信息上报和价格公示。依照市局通知,从6月1日起修订调整3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从7月1日起将“牙髓活力检查”等27项口腔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从11月1日起分别开展三个批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下调17个项目价格。按照《关于印发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基层走访周至县中医医院、马召中心卫生院和周至县利民医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实地了解中医药在基层医疗机构的特点和优势,召开调研座谈会,面对面分析了解中医药在基层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出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创建和发展基层中医药合理建议。2024年,我县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按照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及时跟进和落实国家、省级和省际联盟组织集采中选结果。分别开展了10个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及第1到6批次的接续集中带量采购,涉及456种药品;6个批次国家组织的冠脉扩张球囊、人工关节、口腔种植体、眼科及骨科脊柱、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接续采购,平均降价幅度超过50%;参加19批次省级和省际联盟集中采购,涉及药品和耗材近300种,2024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22673.22万元,集采5501.63万元,占比24.26%。医疗机构按期完成约定采购量在95%以上,集采按期回款率为100%。2024年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在我县32家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开展,9家民营医疗机构同步进行,结合集采药品“三进”活动的开展部分零售药店也相继加入药品集采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参加采购平台业务培训会3次,集采业务培训会5次。全年每个月一次对参加集采公立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对医疗机构报量不积极、不精准,完成不及时、不彻底等问题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指导帮助医疗机构合理报量和按时完成采购计划。协助医疗机构处理采购配送问题17次,对配送不及时、不到位的企业进行了约谈和提醒告诫。按照市局结余留用工作专班的安排,2024年分别开展了2023年药品耗材已到期和第五轮集采药品耗材已到期批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工作,组织召开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工作培训会2次,上门指导医疗机构数据提取和汇总填报工作10余次。依照省、市局《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及分值》要求,对涉及11家公立医疗机构集采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对2023年已到期集采药品耗材11个批次和第五轮药品耗材已到期10个批次集采工作进行了考核自评,对全县二级以上医院和乡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了现场考核,召开医疗机构参加的考核工作会统一进行考核和评分,将考核得分直接关联结余留用结果,并与经办中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年度考核相结合。目前,我县前五批次结余留用资金1539637.94元已全部拨付到位,2023年已到期药品3个批次和医用耗材8个批次测算已经结束,其中医用耗材结余留用资金职工部分46812.51元3月份已拨付到位,药品结余留用资金职工部分176897.79元11月份已拨付到位。第五轮集采药品耗材已到期10个批次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测算即将结束。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随着医保改革的深入推进,三医联动也向纵深迈进。2024年11月29日,全市首家周至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揭牌,在全市率先加快了“三医”联动的步伐,充分发挥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让“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源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医改在医保领域取得实效。三、存在的问题。(一)医疗机构报量不积极、不精准。主要原因一是集采以外的可以拖欠货款,参加集采必须30天回款:二是“以药养医、带金销售”在一定范围仍然存在,形成有的医疗机构为了多用非中选产品,故意在集采报量时少报量或不报量;三是没有约束性规定和制度,导致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出现盲目报量或不报量现象;四是医疗机构担心因多种客观因素影响完不成任务,所以尽量少报;五是医疗机构基药目录与集采药品不统一,形成医疗机构为完成基药占比无法使用中选药品。(二)配送不及时、不到位。主要原因是没有明确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约束性的规定和制度,造成管理主体不明确,工作职责无法厘清,对配送企业的管理无法可依。(三)医疗机构开展结余留用不积极。主要原因一是基层医疗机构觉得“得不偿失”,按目前的测算方式和提取数据要求,需要医疗机构的药剂、医保、信息等相关科室协作配合共同完成数据采集和汇总,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精力但结果不尽人意,觉得不值得搞这项工作。二是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政策要求和测算办法无法理解到位,有畏难思想。四、针对性改进措施。加强与中标企业的沟通协调,优先保障基层药品供应。对配送不达标企业实施约谈。实施“月监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重点监控采购进度、非中标药品使用比例及结算及时性。将考核结果与医疗机构资金拨付、评优挂钩,强化责任约束。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级集采政策,优化报量流程,确保采购量科学精准。进一步推进配送、验收、结算全链条透明化。推动电子票据应用,提升数据准确性与工作效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