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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5-05-29 14:11
单位名称 周至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负责城市园林绿地、公园、人行道树及其场所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养护工作。
住所 周至县北环路北大门安置小区
法定代表人 苗晓良
开办资金 87.1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16万元 80.1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具体业务。(一)督促公司加强了对管辖区7个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树池及卫生死角的清掏保洁力度。坚持一日两扫全日保洁;针对野广告,做到发现一处清除一处,共清理各种野广告约200处。(二)加大对行道树巡查。每天不间断对城区行道树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破坏行道树及在树杆上乱搭乱挂的行为,今年处理破坏行道树行为的人和事8余起。(三)针对绿化苗木的造型适时进行修剪。努力做到平整统一与周围景观协调一致,今年共计修剪行道树、绿篱及草坪7次共计1107831.9平方。(四)对城区树木进行了4次病虫害防治。累计打药约吨(配制药物)68吨。(五)绿化浇灌。对行道树及各公园广场绿化树木、草坪进行适时浇水灌溉面积共计120万平方。(六)清除杂草及死树枯枝。清除各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内杂草杂藤,并对行道树树池内杂草进行清除共计130余个,并进行松土整平;清除各类死树29棵及枯枝、蘖枝、干枝、抹芽、低垂枝若干棵。(七)按照局里工作安排在国庆节对南大门和北大门进行了鲜花摆放工作。共计摆放鲜花16万余盆,为“国庆”节增添了节日气氛。(八)做好群众诉讼的办理及回复。今年共接到群众投诉案件33起,均及时进行了电话回访和回复。(九)做好全县城区行道树的刷白保暖工作共计刷白行道树1万多余棵。二、取得的主要效益。美化了县城的环境、为群众提供休闲娱乐的地方。刷白行道树为树木过冬做好保暖措施。提高县城区域绿化环境卫生,为人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目前绿化所存在的问题是:1、在行道树的管理中,由于宣传不到位。群众认识有误区,管理中还存在不敢大胆管理等原因,个别路段还存在破坏绿化苗木现象。2、在工作中工作督导不够精细化,导致工作开展不彻底的问题。四、改进措施。1、加强宣传与提升群众认识。多渠道宣传:利用社区公告栏、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发布行道树管理的重要性和具体方法,提升群众的认识水平。2、消除管理误区与鼓励大胆管理。邀请园林专家进行讲座和培训,为管理人员和群众讲解行道树管理的正确方法和技巧,消除管理误区。建立反馈机制:设立行道树管理意见箱和在线反馈平台,鼓励群众积极提出管理建议和问题,及时解决管理中的困惑和难题。3、细化工作督导与确保工作彻底开展。制定详细督导计划:根据行道树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督导计划和检查标准,确保每项工作都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指导。加强现场督导:增加现场督导频次,对管理不到位的路段进行重点检查和指导,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建立奖惩制度:对管理成效显著的路段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管理不力的情况进行通报和批评,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加大对同志的管理力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转变同志们由粗放式管理模式转变为精细化的管理模式。2、继续做好园林绿化日常管养工作。加强绿化巡查管理力度,加大对养护公司的督导和检查,时常开展“回头望”,确保督导问题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同时,要加大对行道树的管护力度,及时扼制个别群众对绿化苗木的破坏,努力提高管养水平。3、继续配合做好局里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