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鄠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负责人事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 |
住所 | 西安市鄠邑区沣京路36号区就业服务局六楼 | |
法定代表人 | 苏强 | |
开办资金 | 16.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84万元 | 8.88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及时有效地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今年以来全区劳动争议裁决时效内结案达92%,调解成功率达到64%。完成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及全区各街办、景区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对年度涉案劳动争议数量较多5家企业(西安坤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崇信物流有限公司、陕西鑫海荣鑫厨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利和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渼陂湖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持续跟进,涉案166人次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已全部结案,完成了“零投诉”,保障了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大量劳动人事争议,减少了冲突,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按照省市文件精神,积极推进“两类调解中心”建设。一是规范化建设。鄠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设立在鄠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标牌、工作流程、组织制度等健全,将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充分利用仲裁机构场地、人员优势,确保调解工作运行更规范、设施更完备、分工更明确、人员更专业。二是主动性服务。鄠邑区10个街办、景区管理局按照“六统一五上墙”标准完成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场所和调解室,配备必要办公设备,将调解的力量输送到基层,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典型化推广。以鄠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为龙头,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沟通联系,以已设立的金牌调解组织为典型,用典型案例、优秀经验搭起企业与街道劳动争议化解对话桥梁。3、调解仲裁机制进一步完善。积极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及时发布仲裁指导案例,对疑难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加强调、裁、审衔接,探索建立调解仲裁诉讼联动机制。按照市人社局案卷评查工作交流反馈意见,对照检查标准查漏补缺,及时安排专人整改,全力完成迎检工作。按照人社部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继续实施加强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工作的目标,把专业性调解工作纳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4、做好分析研判,完善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全区劳动关系形势的分析研判,从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等单位收集有关资料,及时发现和积极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纠纷的经常性排查和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对劳动争议频发企业实时预警,及时化解多起职工集体维权事件。健全完善人社领域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分级响应、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置工作合力,坚决防止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围堵党政机关,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同企业的联系沟通,认真回应服务企业的诉求,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化解劳资纠纷。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案件处理。区仲裁委共接收仲裁材料647件,涉案标的4261万余元,其中本年度立案471件,案前调解29件,不予受理132件,正在调解及立案审查共计15件;审结案件478件(其中包含2023年立案流转90件)。案件结案率92%,调解成功率64%。接待群众咨询8212人次,处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件13件,国家信访局信访系统信访件4件,政务服务网信访件3件,全国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平台共受理办结案件148件。2、两类调解中心建设。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完成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中心及全区各街办、景区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各级调解中心严格按照“六统一五上墙”标准,设置了专门的接待场所和调解室,配备人员及必要办公设备,调解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萌芽状态。三、存在问题1、案件增量持续增加。2024年案件处理出现以一带多局面,且存在部分劳动者由于劳动报酬矛盾调处不理想出现复合诉求情形,部分企业反复出现相同请求劳动争议,进一步增加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及企业处置矛盾的经营成本。案件数量增加较快、诉求多样、争议双方对抗强烈、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增大。2、争议诉求较为集中。新立案件案由请求多为复合型请求,涉及主要请求为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确认劳动关系。3、部门联动不足。劳动维权中心、信访、社保经办机构、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惠及劳动争议权益保障部门之间政策宣传工作不协调,造成劳动者维权效率低。四、整改措施1、梳理工作思路,多渠道加大线上维权宣传,拓宽新时代劳动维权新路径,缩短劳动维权“最后一公里”。年度内开展主动线下深入服务企业,实现争议化解面对面沟通,现场答疑、现场交流、现场解决,减轻当事人维权诉累。2、扎实开展队伍建设,开展业务能力大比拼,业务研讨周周练、月月学,用质量及效率跑出案件办理的“仲裁速度”。3、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积极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工业园管委会、法院等部门的工作对接。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积极利用庭审工作,调解化解一批争议,加快处理进度,提升案件处理效率。充分利用“互联网+调解”“西安政务服务网”平台,通过电话及当面沟通,充分调动网络资源,高效处理劳动争议。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在办案质效上寻求突破。梳理工作思路,按照“繁简分流、轻重分离、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原则,从工作方法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业务水平,开展疑难案件研讨交流,优秀典型案件及时推广,从案件处理效果上吸取经验;认真总结反思,让每起案件经得起司法、行政、纪检、舆论监督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底线,依法依规是开展仲裁工作的生命线。2、完善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与法院的工作对接,积极谋划裁审衔接座谈会,交流探索劳动争议处理新方式,确保案件裁审衔接一致。进一步完善仲裁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健全与人民法院“裁审衔接”机制,健全与市区“上下联通”机制,健全与区外相关机构的“区域协调”机制,健全成员单位间的“协作共享”机制,全面建立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依法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提升仲裁公信力,有力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力度。继续推行“互联网+调解”“西安政务服务网”服务平台,强化线下沟通调力度,加强“联合调解中心”“企业调解组织”制度化管理,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联动高效的调解机制,努力使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准确、规范、快捷、有效。4、主动服务企业。按照人社部门服务企业工作安排,继续加强与包抓企业沟通联系,立足岗位实际为企业解决问题。依托青年仲裁员援企服企等活动,加强劳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用人单位就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工资支付规定、企业调解方法技巧以及职工工伤待遇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释明,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化解用工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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