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煤矿应急管理和救援协调指挥,保障煤矿安全。本地区煤矿事故救援协调指挥;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建设、救护技术培训、宣传教育;煤矿应急救援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技术交流。 | |
住所 | 西安市和平路东十一道巷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百强 | |
开办资金 | 430.09万元 | |
经济来源 | 中央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80.54万元 | 960.98万元 | |
网上名称 |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救援指挥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救援指挥中心在局党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矿山救援规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全省矿山应急制度顶层设计、应急预案及演练、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救援准备等方面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1.加强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1)《局党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下发以来,中心迅速传达学习国家局党组和省局党组的有关会议精神,利用“第一议题”制度、“三会一课”等载体,组织开展专题党课、学习研讨等活动20余次,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10余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把典型案例作为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的“活教材”。(2)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闭幕后,局党组迅速传达会议精神,掀起学习热潮。中心党支部全体党员一致认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结合陕西矿山安全工作和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实际,守正创新、务实担当,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以提升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作为中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加强制度顶层设计、夯实工作基础(1)为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全省矿山应急能力建设、按照局党组工作安排,结合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实地走访5个地级市、20个县(区),深入近30家矿山企业和矿山救护队检查调研,经过反复论证和征求意见,印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矿山应急能力建设和救援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加强全省矿山应急能力建设,提升矿山应急救援能力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2)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省兼职矿山救护队建设,推动实现兼职矿山救护队实体化运行、专业化管理,提高兼职救护队整体建设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下发了《陕西省兼职矿山救护队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为全省兼职救护队建设提供指导。3.加强应急建设,强化救援准备(1)加强重点时段对救护队战备值勤应急准备的调度检查和抽查。在2024年春节、全国“两会”、“五一”、“十一”假期等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对救护队值班值守情况通过工业视频、电话方式进行远程检查抽查,共计抽查检查136次,对检查问题及时通报,确保节假日期间救护队强化战备值班工作。(2)加强对专兼职救护队督导检查。3月至4月,对澄合、蒲白、韩城、黄陵地区的18处煤矿专兼职救护队、应急演练等应急能力进行检查抽查,形成问题清单,移交监察执法处落实整改;《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出台后,5月-10月份,对榆林、咸阳、宝鸡、渭南、延安、铜川辖区矿井兼职救护队应急能力检查,对未按规定建立专兼职救护队的16矿次,提交驻地执法处室和属地监管部门处理。特别是5月18日,救援指挥中心参与陕西局第四巡察组对延安市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巡察期间,在延川县泰丰煤矿进行暗访检查时对与该矿签订救护服务协议的延安市矿山救护队事故应急救援响应情况进行了联动检查,发现延安市矿山救护队在战备值班和应急响应等方面存在违规等问题,巡察组要求延安市应急局纪检组对延安市救护队严肃调查追责,救援指挥中心进行全省警示通报。(3)加强救护标准化建设。今年以来,中心聚焦救护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先后对禾草沟煤矿救护队、榆阳区矿山安全生产救护队、雅店煤矿救护队进行了标准化验收工作。通过验收,三支救护队均达到了三级标准化救护队,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4)完成了全省矿山救护队培训复训工作。全年共完成108期救护指战员培复训工作,共计培复训5135人。4.强化应急准备、筑牢安全防线(1)制定下发了《非煤矿山尾矿库“头顶库”联合演练的通知》,督促非煤矿山重点地方政府开展汛期联合应急演练。今年已完成汉中、安康、商洛、宝鸡“尾矿库”“头顶库”4次联合应急演练,并对全省非煤“尾矿库”“头顶库”汛期联合应急演练工作情况进行通报。(2)统计分析了2024年煤矿签订救护协议情况,对全省救护协议签订行车时间超过30min的55处煤矿,移交监察执法处落实整改。截至10月底,全省煤矿至救护队行车时间超过30min的矿井减少至39处。其中神木市应急救援大队正在建设派驻中队基地,预计2024年12月底正式投入使用,将能解决14处煤矿的救援超距问题。富县救护队基地正在建设,人员已招聘到位,正在培训,预计2025年上半年投入使用,将解决6处煤矿救援超距问题。剩余19处煤矿超距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3)开展煤矿应急预案“回头看”核查工作。2024年7月至8月,救援中心组织专家对2023年7-10月份全省煤矿应急预案专项审查工作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回头看”检查,重点从预案编制、审查及问题整改、专家评审、预案颁布、预案备案、预案培训学习和应急演练方面进行了审查,共审查220份应急预案,其中重编预案64份、修编预案96份,抽查修订预案60份。通过国家局和省局对煤矿进行监察执法发现,部分煤矿应急预案编制与实际不符,无针对性、可操作性。9月下旬起,按照局党组部署,救援指挥中心组织专家对64处应急预案重编的煤矿和高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类型复杂等灾害严重的矿井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发现47处煤矿应急预案已完成重新编制,22处预案因长期停产等原因未完成重编。审查组新发现问题735条,责令煤矿限期整改,整改完成的报救援中心备案。对因各种原因长期停产,预案未重新编制的矿井移交执法处室,预案未完成重编、修编前,不得复工复产组织作业。5.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中心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1)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学习贯彻两办《意见》、“八项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矿山救援规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素质和本领,共计组织学习23次,中心人员撰写学习心得15篇。(2)组织中心人员分批去澄合救护大队跟队学习。从三月份起,组织中心5名同志分两批去澄合救护大队进行跟队学习。中心同志从救护理论、仪器设备操作、救援管理、体能训练等方面深入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二)典型经验及取得的成效1.加强矿山救援工作的顶层设计,为全省矿山救援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通过2023年至2024年对全省兼职救护队出台的一系列管理办法,使全省兼职救护队在人员、装备、设施、日常训练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为矿井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为中心培养了一批得力人才。2023年至2024年,救援指挥中心陆续招录一批新人,通过跟队实习、以老带新等方法,使新同志迅速成长,已成为中心的骨干力量。3.加强专兼职矿山救护队检查督查。今年以来,救援中心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采用“四不两直”、区域式检查等方式,以点带面,加大全省专兼职救护队的检查力度,使煤矿企业更加重视救护队伍建设,更加重视应急演练工作。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加强党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局深化矿山领域改革、国家局党组会议精神、省局党组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入支部学习计划,提高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二是遵守廉政规定。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廉政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国家矿山监察系统禁酒令,严禁在督导检查和救护队晋级达标吃、拿、卡、要,严格执行就餐付费制度。2.完善“陕西省矿山应急救援保障系统”。目前系统投入使用后,组织各专职救护队完成硬件安装,填报相关数据,开发非煤矿山数据,开展救援保障系统培训,使系统更加完善可靠。3.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一是按照工作职责和局领导安排部署,会同驻地执法处重点做好《加强全省矿山应急能力建设和救援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推动煤矿专职救护队实行派驻制。二是会同非煤执法处,推动非煤矿山专兼职救护队建设,力争于2025年底,非煤矿山救护队伍建设有很大起色。三是持续开展对兼职救护队战备值班、装备完好、学习训练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督导检查和服务相结合,推动煤矿兼职救护队实体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提升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和矿山初期灾害处置水平。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