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长安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农业面源防治执法•开发土地、矿藏生态破坏执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执法•流域水保护执法 | |
住所 | 西安市长安区新华街3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许建平 | |
开办资金 | 632.49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3.23万元 | 222.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长安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3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2024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2024年《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执法大队以强化环境执法效能为主线,以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为载体,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为抓手,坚持差异化执法监管,贯彻人性化执法理念,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0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18件,罚款到账金额69.7525万元,移送公安涉嫌污染环境罪案件2件。执法大队按照分局年度目标任务分工,及时组织开展相关任务,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考核各项任务。1.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制定《关于印发<扎实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人员对辖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重点强化排污口异常排放问题排查,动态更新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台账,通过函告、走访等方式,主动对接相关街道和部门,积极推进排污口封堵整治工作。二是组织开展2024年涉水排污单位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医疗机构污水等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组织开展2024年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畜禽养殖场专项执法检查,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纳入日常执法监管,强化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排查检查力度。四是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对辖区秦岭区域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环境执法专项检查工作,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五个第一”的要求,及时科学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防治出现次生、衍生环境问题,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件的发生,确保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五是每月定期对石砭峪和沣峪饮用水源地进行巡查检查,确保饮用水源环境安全。2.大气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加强。一是做好重污染天应急响应执法检查。执法大队累计出动46车次97人次,检查工业企业117家次;重污染响应期间,联合交警开展路检执法工作,检测车辆308辆次。二是按照市支队关于开展加油站污染防治执法检查要求,出动45车对65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及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进行了检查。三是按照市支队要求,每月开展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监督检查。四是按照《2024年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方案》要求,开展活性炭VOCs处理工艺、无组织排放、VOCs企业旁路排查检查,目前出动68车次,检查涉气企业103家次。五是按照市支队《西安市2024年大气污染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有机废气企业检查,出动76车次,检查涉气企业121家次;开展工业炉窑企业执法检查,出动5车次,检查企业8家次;开展物料堆场扬尘检查,出动5车次,检查企业7家次。六是制定印发了分局《2024年“三夏”“三秋”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秸秆禁烧监督检查。向各街办下发了关于做好“三夏”“三秋”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督促各街办加强秸秆禁烧检查巡查,严防焚烧秸秆。3.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扎实开展。会同公安部门,在辖区重点区域、重型燃气车通行路段设置联合检查点位,开展机动车道路抽检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开展路检110次,抽测各类机动车2879辆,其中超标车6辆,已移交交警部门进行处罚。同时联合交警部门在环山路开展重型燃气车检查15次,共计检查车辆54辆,未发现后处理装置设施异常;对陕西新意达恒众混凝土有限公司、成都未来物流有限公司等13家大户单位车辆开展集中停放地车辆检测,共计检测车辆48辆,未发现超标车辆;配合交通部门开展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工作,负责审核车辆排放标准,共计审核车辆102辆,后续工作已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每月开展2次以上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查,2024年共计检查机动车检验机构32次,发现问题3次,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443台,抽测430台,均符合我市“两标一号”执行标准;完成了260台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4.噪声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有序开展。一是制定印发了《2024年高、中考期间噪声环境质量保障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安排值班人员开展高中考期间夜间施工噪音巡查检查,夯实高、中考期间噪声管理各项工作。二是多次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夜间噪声专项突击检查,对建筑施工噪声投诉量较大、群众反映强烈项目工地进行约谈。多次调研辖区建筑工地噪声污染防治情况,开展指导帮扶,联合工地共同积极探索完善噪声管控措施,不断提高辖区声环境质量。积极查处群众投诉问题。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积极做好人民网、舆情日报、12345市民热线、微信举报,以及各级转办督办单的投诉查处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查处、第一时间回复。2024年,累计查处各类投诉5326件,其中12345市民热线平台投诉5067件,其他省市转办、政务舆情等投诉259件。5.秦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一是制定并印发《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长安大队关于印发2024年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二是持续开展秦岭地区“乱排乱放”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将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按照区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秦岭保护区域卫片发现疑似图斑核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秦岭地区“乱排乱放”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将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落到实处。2024年共收到52个卫片发现疑似图斑。其中,48个不是乱排乱放问题。1个保密单位未核查,另外3个“乱排乱放”图斑,其中2个位于引镇街办南寨西村西安鑫磊盛水泥构件加工厂(原南寨西村楼板厂),1个位于杨庄街道库峪河村十七组村民郑莎房屋周边堆放的木头及杂物,现已清理。二、取得社会效益一是环境治理工作稳步推进。2024年,督促辖区企事业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完成了30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备案,全区已备案企业累计207家。二是安全生产工作有力开展。认真开展企业隐患排查,彻查风险隐患,重点对辖区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甲醇企业、环保设施等重点领域进行排查。辖区上述类型企业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全面落实各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充分利用线上执法与现场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利用在线监测、用电工况等线上系统对企业进行监管,开拓执法方式,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有力震慑违法企业。四是“两打”案件办理成效显著。强化对全区涉危险废物企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管检查,积极与公安部门联动合作,结合实际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整合力量梳理研判、运用网络信息平台、激发群众举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案件线索。三、存在的薄弱环节1.环境质量改善压力依然较大。夏季臭氧污染、秋冬季大气污染等仍是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受季节性、局部性的气象波动反弹仍然存在,空气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部分农村污水处理站存在不正常运行情况,潏河、滈河等河流出境断面存在超标隐患。2.环保执法力量仍需加强。目前执法大队现场执法人员数量与任务量相比仍较少,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在案件办理、新装备使用等方面需要加强培训学习。四、2025年工作计划1.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提升环境质量。一是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加强对各类涉气工业源、移动源、面源污染监督检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深入实施碧水保卫战,加强水源地、河道巡查,加强城镇和农村污水处理站执法检查,确保水体水质稳步提升。三是全面推进净土保卫战,对涉重金属重点企业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其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污染物渗漏、流失造成土壤污染。2.围绕实战练兵,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持续强化队伍建设,紧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环境整治和执法检查,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的闭环监管,大力培养年青骨干力量,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消除各类环境污染隐患。同时进一步深化在线监测监控数字化监督能力,创新监督机制,提升综合能力。3.继续统筹做好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企为本,认真落实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动态调整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分类管理。对守法经营的企业免于或减少执法检查,依托在线监控监管监管手段,利用微信不时提醒企业落实环保法律法规等;对初犯、违法行为轻微的企业,主要是坚持以教育为主,整改为主,采取一次性承诺整改或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等人性化执法形式,坚决杜绝一刀切现象,实现以查促改、以教待罚;对恶意偷排偷放、屡查屡犯、逃避监管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2025年,执法大队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长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