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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5-05-29 10:26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高陵分局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检测·辖区内废气、废水、噪声、空气质量、粉尘等因素的监测分析·环境保护质量课题研究,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为环境建立提供依据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街道办西乡路负1号院内
法定代表人 赵广龙
开办资金 7.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14万元 21.1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按照2024年全市环境监测方案及分局监测任务安排,我站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夯实人员职责,做好技术培训,顺利完成市局、分局交给我站的各项监测工作和任务。一、业务开展情况1、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2024年对泾渭工业园水源地和高陵区自来水厂水源地(备用)两处区级水源开展了半年一次39项监测及偶数年全93项监测,其中高陵区自来水厂水源地下半年封井;对张卜镇塬后村水源地、南郭村集中供水站、耿镇供水站等三处农村万人千吨水源地及集中供水工程开展半年一次的37项指标分析。2、省控手工监测断面采样。每月月初,按照采样技术规范,对泾河马东村(泾河入渭)断面采样、送样至市站。3、开展自然生态详查。按照省站下发的15处核查点位,我站组织人员开展现场核查,确定经纬度并现场拍照,上传至专用数据平台。4、排污许可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情况。按照全区排污许可证单位中抽取10%的监督检查比例(10家),今年已完成全部检查任务。5、开展噪声监测。我区共1处交通噪声监测点、4处区域噪声监测点,2024年对交噪和区噪监测点各开展1次昼间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二、社会效益为充分发挥环境监测服务效能,为环境执法管理做好技术支撑,高陵监测站在市局、分局的安排部署下,严格按照《2024年西安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各项环境监测工作。全区共13处20吨以上在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测站每半年对其自行监测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2024年13处污水站均达到运行记录完善、监测方案合理,原始记录及监测报告规范、监测结果达标的要求。按照执法监测抽测要求,全年共对10家污水处理站开展抽测,抽测比例76%。监测项目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2024年对17家重排单位开展执法监测,所有企业均按照其排污许可证内确定的排放口和污染物指标开展监测,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排放标准。存在问题我站目前开展的监测项目还不能完全满足日常监测工作需求。四、下一步计划1、对照全市2025年环境监测工作方案,继续做好水源地、农村污水站、河流断面、重点排污单位、噪声功能区等监测工作,积极配合市站、省站完成监测类相关工作;配合分局做好企业执法监测、水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做好排污许可单位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移交执法支队。2、考证扩项,结合现有仪器设备,对污水和地表水、地下水相关监测项目扩项,并对标新形势下自动监测的要求,积极扩充在线监测知识储备,结合实际,向运维单位学习,向设备厂家学习,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本站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42712050132有效期至:203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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