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鄠邑区人大法治调研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法律权威,推动区域法治进程。协助省、市人大做好立法调研;负责收集、上报地方性法规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法治个案进行调研。 | |
住所 | 西安市鄠邑区东街7号 | |
法定代表人 | 齐颖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鄠邑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9万元 | 1.1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西安市鄠邑区人大法治调研服务中心在区人大法制委的指导下,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一)坚持学习固根基,增强履职本领。积极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联系点相关会议、培训和意见建议征集座谈会。4月份,召开立法调研员培训暨表彰会议,对2023年度表现突出的8名优秀立法调研员进行了通报表彰,并邀请西安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炳淳,以“建好用好基层立法小站点,书写全过程人民民主大文章”为题,从地方立法权限的界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发展历程、定位作用及工作职责,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对全体立法调研员和10个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培训。9月份,我们还赴江苏昆山市、上海虹桥街道等全国先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学习考察,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提升我区立法调研工作水平。(二)健全机制提质效,夯实工作基础。通过近几年工作实践,我们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及时进行了回头望,对工作内容、程序及方式进行了梳理归纳,初步建立了“1+3+N”工作机制,为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完成立法调研工作提供了保障。具体来讲,“1”:就是区人大法治调研服务中心。“3”:就是运用3种方式方法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一是构建“线上+线下”意见征集渠道;二是采用“实地调研+座谈讨论”意见征集方式;三是实施“代表工作室+信息采集点”融合发展模式。“N”:就是为了更好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我们着力抓好几个关键性环节,包括了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深化拓展方面,有效保证了立法调研工作真正取得实效。(三)多措并举聚民智,推动作用发挥。我们在配合省、市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的同时,紧密结合人大法律监督职责,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结合起来,注重收集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先后走访了30余名立法调研员和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面对面征求他们的工作建议。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带头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动员和鼓励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新领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各区县法制委、24家基层立法联系点来我区学习参观,并在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交流座谈会上进行经验介绍。撰写的《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西安市鄠邑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中的生动实践》被《法治与社会》刊发。此外,云南瑞丽市、宝鸡市、渭南市澄城县、阎良区人大等兄弟区县来我区共同交流、学习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4年,我们严格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调研活动的安排和立法项目工作要求,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座谈会、意见建议讨论会,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进行梳理归纳,不断提高征求意见工作质量。先后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西安市献血条例》等33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收集意见建议435条,上报意见建议239条,被采纳或部分采纳30条。三、存在的问题1.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针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介绍、工作成效展示的宣传较少,较多以如何开展立法调研等工作信息为主,部分基层群众对立法联系点工作性质与工作内容了解不够,主动参与意识不强。2.立法调研工作开展形式单一。工作多采用书面、座谈及线上征集方式,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较少,工作方式较为固定,活动开展不够丰富和灵活。3.反馈机制还不健全。实际工作中,对于部分意见建议被上级立法机关采纳的,未能做到及时向提意见建议人进行信息反馈,造成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降低,认为自己的工作成效未得到认可。四、整改措施1.积极主动宣传立法联系点工作。加强与省、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与沟通,结合我区立法联系点工作实际,大力宣传我区立法联系点工作。2.不断创新调研形式。在运用书面、线上、座谈会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实地调研+座谈讨论”“代表工作室+信息采集点”等作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学习借鉴全国优秀基层立法联系点先进工作经验,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活动,吸引更多的群众参与立法调研活动。3.完善建立意见建议反馈机制。采取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感谢信”“表扬信”等方式,对采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根据上年度立法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对上一年度表现优秀的立法调研员进行表彰奖励,提高立法调研员积极性。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提升质效。一是逐步健全完善我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1+3+N”工作机制,形成符合我区实际、具有一定特色的工作方式,提升我区立法调研工作质量。二是完善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机制。坚持“一法一反馈”的原则,采取颁发“立法建议采纳证书”“感谢信”“表扬信”等方式,对采纳情况及时进行反馈。三是完善考评表彰激励机制。制定出台表彰激励办法,对被评为年度优秀的立法信息采集点和立法调研员进行表彰奖励。(二)进一步拓宽征集渠道,广纳民意。一是线上渠道。通过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征求意见信息,与立法调研员保持实时互动,稳定我们目前的工作成效。二是线下渠道。依托代表工作室,叠加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功能,推动“室点”深度融合,逐步组建网格系统。依托“代表活动日”,组织代表进站进点收集民意。同时,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采取立法茶话会、院坝会、漫谈会等丰富且灵活的形式开展征询和宣传工作,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三是专业渠道。吸收法官、检察院、行政执法人员、律师、高校教师以及立法调研员中的法学专业人才,探索建立我区立法联系点咨询专家库,配齐配强专业工作力量,提升立法建议质量。(三)进一步优化工作方式,拓展功能。一是注重跟踪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和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梳理形成台账定期反馈上级人大,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紧贴人民群众法治知识需求,向群众介绍立法进展和重要性,鼓励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普法工作贯穿立法联系点工作全过程。三是及时总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经验成果,综合运用各种媒体渠道,宣传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生动实践,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立法、支持立法、参与立法的良好氛围,为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鄠邑实践作出更大贡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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