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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发展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8 14:57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发展研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工作提供服务和保障。负责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地方志编纂的组织、实施。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东大街7号
法定代表人 崔乃良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2万元 2.5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持续做好地方志各项工作。一是做好鄠邑年鉴公开出版工作。完成《鄠邑年鉴2023》在档案馆、图书馆的入馆收藏及向各单位发放工作。提前谋划,年初下发2024年鉴编纂资料征集工作通知,明确报送时间,按计划完成资料收集、统稿、内部校对、联系并确定出版社和印刷厂、签订出版印刷合同,已申请到书号。二是做好8月底市方志办来鄠调研相关工作。按照市地志办赴区县调研通知要求,认真梳理2023年地方志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5月我区被列为三轮修志试点区县后工作计划规划等各项工作情况。市地方志办领导及调研人员对鄠邑区地方志工作给予肯定。三是做好三轮修志试点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省、市地方志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将渭南市、西安市鄠邑区、咸阳永寿县列为全省第三轮志书编修试点单位的通知》《关于将鄠邑区列为全省第三轮志书编修试点单位的通知》要求,我区被列为全省第三轮志书编修试点单位。根据通知要求,我办初步完成了工作方案和篇目大纲的拟定,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四是持续强化鄠邑区地情资料专区建设。2024年鄠邑区地情资料专区各类地方志类书籍资料持续增加,推动了我区地方志事业的整体发展‌(二)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24年,我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和省、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有关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区、信息公开查询点等平台,主动公开主要涵盖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信息。同时,根据工作要求,开设了“省生态环保督察”专栏,全面公开政府信息。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主动公开信息。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区、信息公开查询点等平台,主动公开信息5600余条,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71条、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18条,二是持续强化鄠邑区地情资料专区建设。2024年鄠邑区地情资料专区新增各类地方志类书籍资料10种35册。目前,地情资料专区各类地方志类书籍资料达81种150余册。这些资料不仅为群众研究和了解我区的历史文化提供了重要的资料库,还承载了地方的文化传承和记忆,提升了我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和质量。三、存在的问题西安市鄠邑区发展研究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中还存在以干带学的现象,多是忙于事务性工作,静下心来认真学习研究重点部门政策的时间不多;二是工作标准还不够高,与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有时习惯于往常经验考虑问题,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较少。四、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干部素质。要有计划地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习,学深学透党的理论、法规、战略,以便更好的指导工作;二是立足本职工作,提高服务标准。面对多头绪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力量;三是不断提高和改变工作思路,增强创新意识。继续丰富工作技能、更新知识,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五、下一步工作计划我中心将深入思考发展研究中心工作长远发展规划,超前谋划,整合人力、财力、物力等各类资源,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对接,充实发展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力量,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及地方志等各项工作,在推动全区发展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价值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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