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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5-28 11:1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受委托承担出版、电影等领域行政执法及“扫黄打非”工作;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南街2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强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1万元
22.3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推进落实“扫黄打非”工作,加强网络文化产品的巡查力度,在“两会”、开学季、中高考期间参加专项行动,检查出版物印刷经营等市场主体60余家次,责令改正2家次。在市支队指导下开展艺术考级、艺术品经营执法检查4家次。纠正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等不良文化内容的经营行为1起。二是深化文化娱乐领域专项治理。落实“春晖”“夏雨”“秋风”“冬暖”等专项行动,采取日常巡查、夜间抽查、错时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擅自关闭技术监控系统、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行为作为整治重点,全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302家次,立案调查1家次,约谈警示1家次,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网吧发放“陕西网吧实名监管”标牌18块,为网吧、娱乐场所制作发放“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标牌24块,强化源头监管。持续开展“护苗”宣传,排查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持续整治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的侵权盗版乱象,收缴盗版出版物10册,维护青少年权益。四是全力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突出关注以老年人为主要目标群体、以市场营销为目的组织的旅游活动,五一、国庆假期联合交通、城管、公安开展旅游景点及周边区域专项巡查整治2次,开展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缴纳情况执法检查2次,治理旅游门市不合理宣传品1件,处理旅游纠纷1件。五是配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持续督促指导文化市场经营场所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及市场秩序检查173家次,配合开展火灾防控、防汛减灾等培训演练4次,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六是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参加“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1次、民法典宣传月集中宣传1次,发放展品资料1000余份,推动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劣和依法维权能力。在行业监管群推送“以案释法”案例3例,提升行业自律意识。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教育、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依法办理案件4件,其中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3次;违法情节轻微做出不予行政处罚1次,以柔性执法营造宽松营商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问题方面:一是针对互联网新兴业态监管较为薄弱,存在专业人才缺乏、执法专业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还有待提高,行政执法文书使用、证据制作、全过程记录等方面仍有不足。针对存在问题: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执法文书制作、管理和保存制度,对容易引发争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做到全过程音像记录,认真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案件调查终结后先报局法规科审核,做到行政执法阳光运行。二是要求每名执法人员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学习版权、娱乐、演出、旅游、网络文化等领域执法实务不低于80课时,每人参加省、市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不少于4期。加强与市支队工作交流,重点进行在岗培训,通过以案施训、指导办案等形式,实现人员能力提升和办案水平提高。四、下步工作打算一是深入学习了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面临的新形势,研究解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难题,努力提升对市场敏感问题的发现和识别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履行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把工作重点放在办案上,积极主动拓展案件来源,不断拓展办案领域。三是统筹推进执法宣传、执法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工作,在严查违法违规的同时,做好营商环境、服务效能提升等工作,推动文旅市场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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