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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房屋租赁管理所)
西安市长安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房屋租赁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5-05-28 11:14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西安市长安区房屋租赁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房地产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与服务、收集房屋租赁信息、办理租赁合同签证、负责租赁市场的检查和监督。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新华街西段371号
法定代表人
董辉
开办资金
359.6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34万元
3.5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区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一)组织学习培训,扩大宣传范围。组织全区中介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召开“房地产经纪机构政策宣贯及服务提升培训会”、“长安区住房租赁和经纪机构规范房屋租赁业务培训会”各一次。通过在社区、物业、经纪机构张贴、发放宣传海报及风险提示宣传单20000余份,深入租赁热点区域小区、活动广场进行政策宣讲5次。(二)加强沟通协作,推动网格化管理。对接街道、社区推动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与街道、社区在住房租赁管理上的分工和配合协作,提升了管理效能,拓展了解决住房租赁纠纷的途径。(三)创新行业管理模式。针对个别小区业主反映强烈但住房租赁政策不明确的问题,我中心通过小区业主共同表决的方式制定该问题管理方案,由街办社区、小区物业进行业主意见征询、方案制定、公示公告,小区相关管理方案出台后,我中心依据小区方案协调指导租赁企业落实整改。(四)推动完善交易平台建设。目前政务大厅办理二手房交易网签时,由于不动产房屋登记部门信息推送错误率极高,须不动产登记部门后台进行房产数据信息与住建综合信息网络平台挂接,导致办事群众经常多次往返政务大厅、二手房交易周期长的问题。我中心秉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思路,对标市级业务办理流程,与市局多次沟通,推动完善房产交易平台建设,实现网签业务平台、资金监管平台、房产中介端平台、二手房资金监管银行平台的完善和数据互通,压缩二手房交易周期,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避免办事群众多跑路,提升营商环境及群众满意度。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强化监管力度,完成双随机检查63余次;巡回检查经纪机构门店360余次;二是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办理存量房合同网签备案5971件,资金监管63.25亿元,协调楼盘信息搭建、更误183件,不动产数据挂接254件;三是解决群众诉求,处理12345市民热线、人民网等渠道关于中介经纪机构、租赁企业信访投诉、咨询136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存在问题。一是有部分企业、机构和群众对于房屋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了解不足,租赁风险意识不高。二是有部分企业、机构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行为不规范这一问题。(二)问题原因。一是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传播渠道可能相对有限,导致部分企业、机构和群众难以及时、全面地获取这些信息。二是部分企业、机构为了追求利润,可能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如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夸大房屋的优势等,这些行为严重影响了交易的公正性。(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通过加强信息传播,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可及性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三是增大监管力度,提高违规成本。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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