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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8 10:34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做好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稽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280号5楼
法定代表人
周涛
开办资金
106.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9.21万元
70.99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中心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加强社保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服务效能。5月21日,召开了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整治暨业务培训会议。会上主要针对“社保基金安全”和2024年保费征缴业务做了专题培训,并就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做了具体安排。全区400余名经办人员参会。同时开展小范围专题培训。由中心工作人员梳理提炼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各街办存在的个性问题,各科长下沉到分包街办针对重点业务对基层经办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逐一进行讲解,给具体经办提供了政策参考借鉴的方向,同时现场互动解答大家提出的疑问。11月中心邀请市局城居保主要业务骨干为我区16街办城居保经办同志及部分村经办员举办“社保大讲堂”。2、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自2024年7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基础养老金由原每人每月103元增至123元,现我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216元,增幅10.2%。此次调整,惠及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居民11.66万人,同时补发7至9月份提标养老金,全区共计补发养老金691.29万元。3、扎实开展待遇资格认证工作。2024年我区年检回访工作由7月开始到10中旬结束,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线上及入户手工核心认证,共计通过资格确认114500人,通过比例99.6%。未通过资格认证212人,逾期12个月未通过认证人员,将暂停其养老金发放。4、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一是在引镇、五台等街办集市开展集中宣传2场次,在16个街办开展专场培训宣讲16次,做到全区各街办全覆盖。二是联合街办持续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保资金违法警示宣传。三是依托微信公众号推送80篇政策宣传信息,区级宣传媒体转载7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止12月,全区城乡居民参保37.86万人,参保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全年为11.72万名60周岁以上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27385.52万元;发放3290人丧葬补助金263.20万元;发放1.25万人养老补助金1378.74万元;发放1014人51号文养老补助金236.03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有力保障了城居参保群众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宣传不到位。城乡居保保费征缴移至税务代征后,参保居民每年缴费率出现逐年递减趋势,群众认为到龄补缴不影响待遇领取误区,最终影响自身待遇问题。二是待遇申领和年检认证不及时。城乡养老待遇人员在到龄申领养老金待遇和年检过程中,存在逾期行为,造成待遇不能及时领取或待遇发放暂停情况,造成业务滞压。下一步我中心将将继续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加强层级设计,建立完善良好内控环境,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真正的成为惠及民生的政策;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打造“队伍精干、工作精准、业务精湛、服务精细”的社保经办队伍;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能力,将“优服务、强内控、安基金”作为工作主线,提高经办管理质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4年度4月被陕西省社保局授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先进单位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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