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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8 10:21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西安市长安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及纠纷调解仲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及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审计及资产管理;农村经济指标统计、农村经济分析运用。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王刚
开办资金 73.9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8.4万元 79.8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一)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一是印发文件指导全区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建立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月调度制度,逐街办指导细化村集体经济收益月调度台账。二是建立月通报工作制度。对辖区各街道按照收益20万元以上村(社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排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开展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旨在提升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引领发展能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截止10月25日,全区收益10万元以上完成148个村(社区)、占全区任务量60%;收益20万元以上完成109个村(社区),占全区任务量74%;收益100万元以上完成25个村(社区),占全区任务量66%。(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截止2024年9月,全区6436份合同全部整改完成,追缴合同资金1.12亿元,年增加合同收益0.13万元。二是“村财街管”和“银农直连”工作全面推开。截至目前,239个农村集体组织完成书面会计移交,建立了组织机构,全部完成在秦农银行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累计办理会计业务3837笔,资金流水1.52亿元,平台系统全区股份合作社货币资金账面余额总计6133.66万元;227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通“银农直连”业务,累计通过“银农直连”平台共办理线上支付金额1257.55万元。三是“三资”管理工作流程和标准全面建立。今年已开展10次对账工作,各股份合作社银行存款余额核对相符。(三)农村承包地流转管理和农村产权流交易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制定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办事指南。二是开展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截止10月30日,15个街道共计上传平台业务数量655条,已备案339宗,退回整改137宗,为贯彻承包地三权分置工作奠定基础。三是积极组建区级城乡要素交易市场。今年以来共计完成17宗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挂牌及竞价交易,成功签约,成交总额达1602.1万元,挂牌项目1宗,重点跟进项目15宗。(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取得新进展。一是坚持抓清理促发展。对我区160家经营异常农民合作社经营现状进行了实地摸牌,清理非正常经营合作社13家,将147家农民合作社列异分类情况函告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是坚持强制度促发展。指导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按照《规范财务管理告知书》、全国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发展质量。截至目前,我区45家家庭农场已全部完成注册并记账。三是坚持评示范促发展。经主体申报、街办推荐、农经站核查、农业农村局审核,评定监测示范农民合作社12家、家庭农场19家。二、工作亮点及做法(一)开展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举办了2024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培训班,区农业农村局及区农经站相关负责同志、各街道农办主任及集体资产监管运营中心会计、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共计28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此次培训旨在提升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引领发展能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二)“村财街管”和“银农直连”工作全面推开。截至目前,239个农村集体组织完成书面会计移交,建立了组织机构,全部完成在秦农银行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累计办理会计业务3837笔,资金流水1.52亿元,平台系统全区股份合作社货币资金账面余额总计6133.66万元;227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通“银农直连”业务,累计通过“银农直连”平台共办理线上支付金额1257.55万元。(三)积极组建区级城乡要素交易市场。2023年11月,按照全市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主动对接市农投集团,2024年2月全市首家注册组建了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西安长安)有限公司,并正式挂牌运营,接驳使用全市统一交易系统,下设16个街道级服务平台,以4类21种交易品种为重点,常态化摸排审查农村闲置资产资源信息。(四)建设街道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全区16个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已全部建成,办公设备齐全,通过与秦农银行、各街道签订运营中心建设三方合作协议,共聘用了21名财务会计人员,全部已派驻各街道上岗办公,目前全区已有16个街道监管运营中心已正常开展业务工作;累计开展“三资三化”平台操作业务培训会5次110余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存在问题:(一)全区推进集体经济收益目标任务进度较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产业结构单一。截止10月底,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上只完成目标任务量的60%,收益20万元以上只完成目标任务量的74%。长安区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地理优势,却没有集体产业优势,村集体经济收益来源单一,村集体经营能力不足、应对风险能力不足。(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运营中心业务还没有完全开展。全区还有4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务移交工作没有完成,39个村股份合作社尚未在“三资三化”平台办理财务收支业务,16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开通“银农直连”业务;部分集体资产移交不彻底,表现为有的村集体资产仍旧在村委会账面登记,没有移交至股份经济合作社核算;有的村集体收入没有缴入股份合作社账户核算,仍然由村委会代管代收,甚至有的村组干部私自收款未缴入集体账户;有的组级收入未缴入村股份合作社账户核算。(三)全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整体不强。全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已超过450家,但普遍单体规模小,从业人员素质低、辐射带动能力差,优秀主体个数少,各类主体关系松散。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利益联结不紧密,联合合作整体功能发挥得不够好。(四)集体资产未完全做到“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我区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虽然在全市第一个挂牌、第一个完成交易,但截止目前,集体资产通过城乡要素交易平台实现线上公开交易量较低,存在部分农村集体“三资”流转交易没有进入平台实行公开交易,各街道对到期集体合同资产交易也没有做到“应进必进”,有的村组干部仍旧采取私下直接流转交易集体资产;长安城乡融合要求交易市场作用发挥不充分,实现资产交易溢价不高,资产“虹吸”效果不明显。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目标任务工作。加强工作督导和业务指导。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管理,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城乡要素交易市场平台线上公开发布交易工作,督导落实好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目标任务工作。注重考核作用发挥,进一步明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目标、严明责任、传导压力,推进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速增效。(二)持续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订和完善“组账村管、村财街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办理流程,防范和预警财务风险,有效防止群众身边“小微权利”腐败问题的发生。加快建立数字化资产台账,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推行城乡融合要素进入平台线上交易。(三)继续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按照《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陕西省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要求,细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相关制度,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登记有序衔接,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为我区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打好坚实基础。印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相关法律法规汇编》,对辖区各街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开展现场宣传、指导。继续推广应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做好土地流转合同信息备案工作。(四)扶持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充分发挥全区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作用,开展好辅导员继续教育培训,通过开展新型经营主体制度管理、财务核算、项目实施等指导服务,提高经营主体制度化、规范化意识,增强经营者生产、管理、营销水平。强化项目扶持,塑造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经营主体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建立入股联营、合作共建等机制,切实发挥集体经济资源优势和经营主体产业优势,实现双赢,做大做强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村民共同富裕。(五)做好城乡融合要素交易指导。强化压力传导同时做好业务指导,增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对集体资产进城乡同和要素市场交易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让他们充分认识“阳光交易、应尽必进”必须进场交易;继续做好集体经济合同收回的资产资源入场交易,提高城乡融合要素交易量、增加交易品种,宣传交易成功案例,让干部群众看到进场交易的好处,调动其主动进场交易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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