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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干道拓宽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5-27 17:55
单位名称 西安市干道拓宽改建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解决“事转企”前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有关拆迁、征地安置工作等方面的遗留问题;办理转企人员享受“老人老办法”政策所涉及的养老保险的衔接手续。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南段22号新荣基大厦B座11层
法定代表人 赵珏臻
开办资金 500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西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0万元 50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2024年度,我办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开展业务活动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土地资产遗留问题处理1.肖家村土地维权工作1997年1月2日,我办同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土地面积为24.5亩,道路代征路5.5亩,出让土地款885万元。初期,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协议向我办支付了部分土地补偿款,后因肖家村一组占用该宗地,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不能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利用,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拒向我司支付剩余土地补偿款,经过多方协调肖家村一组已将该宗地腾出,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对该宗地进行开发利用。2024年6月14日,我办与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补充付款协议,协议约定其将剩余补偿款2025年6月30日前分批向我办支付。截止目前支付我办60万元,下一步,我办将积极督促西安祥远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剩余补偿款。2.朱宏路东北角4.001亩土地更名过户工作依据西安市国资委关于公司制改制相关文件,以及我司事转企相关文件,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完成了该宗地前期地籍权属调查、土地评估、税务部门开具免征契税证明等项工作,并办理完成朱宏路东北角4.001亩土地更名过户工作,2024年6月11日,领取新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3.收回北二环综合办公用地土地款2001年8月2日,我办与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前身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宗地面积为23.014亩(含代征路)。2018年11月23日,我办与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签订《北二环综合办公用地土地款协议》,约定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将264万元存入双方共同指定账户,作为西安市第二市政工程公司应付土地款保证金。2024年4月2日,我办与西安市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就北二环23亩土地剩余转让款事宜多次协调沟通,达成共识,签订了《北二环综合办公用地土地款补充协议》,协议签订生效后,23亩土地剩余转让款264万元及利息全额到账,多年的遗留问题得到了解决。(二)房产证办理遗留问题处理1.警苑小区遗留问题处理2005年为解决陕西武警总队二支队干警住房问题,干道办与陕西天常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警苑小区”项目联建合同书,以市干道办名义报建,以安置性质立项。为解决资金压力,天常公司将部分房屋以商品房对外销售,并承诺为业主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合同约定干道办协助天常公司办理转移过户及产权登记手续,因土地性质为划拨安置用地,始终无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多年来,上百户业主数次前往省、市政府等部门维权。2014年底天常公司以拆迁安置的方式进行了房产初始登记,但因无拆迁协议,始终无法分户。2021年9月,该项目纳入未央区处遗项目。未央区处遗办于2022年6月22日确认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05年2月5日,现西安市自规局认定该项目已于2014年取得安置房屋产权证,不属于处遗性质,缴纳出让金应按照当前标准予以缴纳。目前,我办就警苑小区土地出让金缴纳标准及撤销安置产权房产大证按照商品房房产证进行首次登记事宜同未央区处遗办进一步协调沟通。2.市政馨苑网签及办证工作市政馨苑总户数为943户,截止2024年底,共办理退契税599户,办理房屋产权分户证766户,现仍有177户尚未办理房屋产权分户证。3.自管小区房屋办证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我办自管小区共需办理拆迁安置房产证7503户,已办理拆迁安置房产证6448户,剩余1055户未办理过户手续。除青门一、四区由于用地性质为集体土地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环城东路10号、13号楼因棚户区改造被征收;太华路银河坊住宅楼为公产房屋外,实际剩余616户需办理拆迁安置过户手续。2024年,通过努力又陆续办理12户拆迁安置过户手续,现未办理拆迁安置房产证过户手续共604户,其中住宅户482户,商户122户。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安置人姓名与房产证姓名不符,二是房产证持有人失联或死亡,三是安置人家庭财产存在纠纷,四是拆迁房屋产权不清,五是部分安装户将房屋已出售,现住户无法提供原拆迁户资料。4.青门一、四区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我办与莲湖区北关村委会下设的两处房开公司签订代建房屋协议,由该两公司代建青门一、四区安置住宅10.5栋,安置面积29418.61㎡,安置户数663户,因北关村下设两公司于1997停办,从而导致青门一、四区代建房所有权证至今无法过户至我办名下,故我办无法根据拆迁安置协议向安置户办理房产证分户证,2024年5月15日、5月17日,我办分别向莲湖区处遗办、莲湖区人民政府书面去函和请示,要求将青门一、四区办证工作纳入处遗范围,早日解决该项遗留问题,确保社会稳定。现我办正在积极对接市、区处遗办、住建部门,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将青门一、四区办证工作纳入到政府处遗工作当中,争取早日该项办证遗留问题。(三)事业身份人员遗留问题处理我办2024年共有7名事业身份人员退休。二、取得社会效益(一)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全年安全检查300余次,发现一般隐患370余项,已全部整改完毕,未发生安全事故;维稳形势基本平稳。(二)办理各类小区房产证共计59户;同市、区处遗办、资规局等部门协调合作方违规销售处罚等事宜,“出实招”解决警苑小区“办证难”问题。(三)采取向大明宫遗址办发律师函、向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等手段有效推进辛家庙立交西北角24.484亩土地补偿款征收问题的解决。(四)为解决拆迁安置小区设备老旧、维修成本高、水电亏损等问题,争取提升改造、设备更新政策支持,朱雀东坊小区部分楼栋已列入2024年碑林区政府提升改造范围内;青门新区自来水改造已列入2025年首批改造范围;省建小区已列入2026年改造计划;主动对接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寻求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的“两重两新”项目,探寻多渠道提升改造资金来源。(五)在拆迁安置小区内增设停车等生活设施。推进物业养老服务站提档升级,探索“社会化养老+物业服务”体系,除为老年人提供助医、助急、文娱等基础养老服务外,增设助餐服务。三、存在问题与解决措施(一)土地资产遗留问题我办土地资产遗留问题具有历时长、内容复杂、处理难度大、需要各方协助与政策支持的特点。我办将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建立资料台账等方式,确保逐步解决遗留问题。(二)办理房产证问题鉴于剩余问题件资料不全,不具备上报房管局条件等因素,使得办证工作进度较慢。目前只能尽力收集资料、完善资料,与不动产局沟通紧密协调,做到资料成熟一件,上报一件。(三)事业身份退休人员移交问题根据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工作安排,我办主要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移交。总体来看,移交进展较慢,我办将加速办理该年度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四、下一步工作计划我办将全面改进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各项工作成效。(一)加大遗留问题处理力度,提升办证速度一是加紧推进征收补偿工作。二是继续为警苑小区、市政馨苑、我办其他自管小区符合条件的业主办理房产证,力争办证工作再次取得新突破。三是盘活我办土地资产,沟通推进安置单位的土地证更名过户工作。(二)明确事业人员移交流程,做好维稳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指示,明确事业身份退休人员社会化移交流程,做好后续养老保险衔接手续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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