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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桥陵文物保护中心(蒲城县桥陵博物馆)
蒲城县桥陵文物保护中心(蒲城县桥陵博物馆)
发布时间:
2025-05-27 16:45
单位名称
蒲城县桥陵文物保护中心(蒲城县桥陵博物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陵区及陪葬墓区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陵区工程建设、旅游资源开发、对外宣传及接待服务工作。
住所
蒲城县桥陵镇安王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王飞
开办资金
22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蒲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3.25万元
303.8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强化责任意识,守住文物安全底线。一是明确文物安全责任。年初与县局签订《2024年度目标责任书》,与单位干部职工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详实记录工作日志及安全巡查记录。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全年共召开文保员专题会议2次,对文保员进行文物保护知识培训,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参加中省市县森林防火视频会议及业务知识培训10次,开展消防演练2次,切实提高防灭火技能水平。三是坚持常态化巡查检查。对保护范围内所有文物点以及刘吉尧故居、万家节孝坊、桥陵宫碑楼、睡佛寺等文物监管点进行常态化安全巡查,全年累计巡查300余次,常态化开展陵区林木防火安全巡查及汛期安全排查,定期对技防设施、灭火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并及时整改。(二)发挥项目带动,助力遗址公园创建。桥陵墓室入口及西山梁环境风貌治理工程10月18日招投标,11月初动工,12月已基本完工;省政府已对《桥陵保护规划》给出处理意见,待省相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后反馈给省文物局,编制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再报请省政府批准公布;桥陵停车场智慧充电站建设项目已完工;桥陵安防工程已对接省文物局,10月12日资金已经进入国家文物局项目资金备选项目库,待资金下达后实施该项目;《桥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规划》编制正积极争取县政府资金支持;桥陵镇环陵路项目已竣工并完成验收;桥陵博物馆建设项目,前期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以及稳评批复已完成,并已上报省发改委。(三)加强精细管理,稳步推进常规工作。以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进常规工作提质增效。完成单位法人证书年审、事业单位年报、文物年报、固定资产投资年报、工资年报等工作;按时上报工作动态信息、安全应急值班表等;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要求和固定资产采购、登记、处置工作制度,规范报账审核程序,全年无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干部职工综治工作宣传教育,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发生;单位领导前往荆姚镇常家村开展暖心慰问活动;定期清理陵山垃圾及东、西、北门石刻周边杂草,确保景区干净整洁;完成各级重要接待29次。其中省级调研、检查13次,市级调研、检查11次,省外调研、考察接待5次。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现有保护管理人员严重不足,且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文物保护力量亟待加强;2.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不足,日常管理和安全巡查器械陈旧,急需维护更换;3.文物保护与群众的生产生活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周边群众在种、养殖、企业发展建设期间受到文物保护区的限制越来越多,阻碍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改进措施。1.招聘考古、文博类专业性人才,增强文物保护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2.加强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力度,建立资金管理监督机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合理专款专用,保证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3.与当地村民搞好关系,避免出现冲突,加强文物保护与村民经济发展的联系,使文物工作能更加科学、合理的实施。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推进桥陵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工作。二是跟进《桥陵保护规划》后续工作,争取省政府早日公布生效。三是待资金下达后,稳步实施桥陵安防工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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