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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财政所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财政所
发布时间:
2025-05-27 16:03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财政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街道财政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组织和管理街道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监督管理财政资金、发放管理街道农(居)民补贴资金、管理街道非税收入资金、街道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及街道单位财务管理、监管;指导和服务村级财务管理。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滦镇街道滦镇东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杨钊
开办资金
42.6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2.65万元
42.6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及滦镇街办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根据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1、持续巩固街道财政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组织街办财力,全力保障机关及农财中心28村的工作运转经费。全力做好临聘人员工资、经委人员工资、农村保洁员工资、镇区保洁员工资、巡防队员工资、执法大队人员工资的发放以及退休人员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遗属补助发放。3、加强收入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民政、计生、交通、农业等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文件规定按用途发放和拨付,不抵占不挪用,配合重点示范镇建设管理好资金。及时完成机关财务、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凭证整理和记账工作,为各村账务按时公开提供准确依据。每月按时向财政局上报三公经费报表及国有资产报表。4、按照区财政局安排,积极开展街办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工作,完成数据上报。做好财务档案的整理工作,并分类管理村级档案和街办财务档案,建立档案目录及查阅登记。做好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四险汇缴工作,及时汇缴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及四险。加强票据规范管理,建立资金往来票据登记,做到票据开具规范,资金入库及时完整。5、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系统新购资产入账、固定资产处置、接收固定资产调拨入账等工作,并及时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账务处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今年以来,通过财政所对滦镇财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首先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其次提高财政收入发放速度、简化办事流程;最后是群众生产生活大大提高。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2024年,滦镇财政所高效完成了长安区滦镇区域财务工作,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健全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严审票据资料,规范会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做好清理清查。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做好2024年财政决算、2025年财政预算审批及执行工作。2、积极申报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项目。3、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会计工作,恪守会计职业道德,加强经济活动管理,推进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会计在经济管理中的基础保障作用。4、规范会计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会计档案归档、查阅、复制、销毁制度,及时移交会计档案。5、完备支出报销资料,规范事后监督。下一步,滦镇财政所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各级各部门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滦镇街道经济、民生有序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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