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柞水县建筑节能发展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墙体材料、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墙体材料产品与节能建筑体系的技术开发与推广。 | |
住所 | 柞水县城临河路 | |
法定代表人 | 周晓鸣 | |
开办资金 | 5.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3.16万元 | 21.2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柞水县建筑节能发展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办理变更的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柞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认真执行本单位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章程范围内开展各项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围绕落实柞水县委十九届六次会议精神中关于打造康养柞水、绿色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及柞水县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相关精神,以绿色建筑为抓手,以推广应用发展新墙材和装配式建筑为重点,深入开展“禁实限粘”,积极落实各项节能政策,强化在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建筑节能标准,扎实推进绿色建筑的全面发展,助力乡村“禁实”全面推进。今年,对项目前期介入,对3个项目单位发了绿色建筑指标要求说明,建筑节能设计登记备案14家、节能产(部)品备案17家、发新型墙材使用告知8份、检查工地5次、发整改通知5份;做好新建建筑节能季报工作,按时报送新建建筑建筑节能及“四清一责”季报工作。(一)、建筑节能日常管理情况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安排与要求,继续强化目标管理,加强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发展制度机制,完善绿色建筑评价认定制度,对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并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在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中可认定为绿色建筑;实行了房屋销售节能明示制度。加大日常监督监管力度。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开展执法专项检查,《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陕建节墙发〔2022〕9号)“禁实、限粘”等落实情况,我们组织专项执法检查,检查采取事前不打招呼的方式,保证检查的真实性。检查主要内容为查阅在建项目节能施工方案、施工记录、材料备案进场记录、监理记录、《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禁实、限粘”等落实情况,要求各责任主体严格遵守《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施工企业、监理认真做好节能施工记录,完善节能资料,切实做到每一批次的进场材料都有据可查,确保施工现场节能材料质量和节能施工质量。我们对节能工程一律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专项验收,凡未进行节能专项验收的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全年共检查工地5次、下发整改通知5份,进行建筑节能工程登记14个,新型建筑节能产(部)品备案17家。、加大绿色建筑宣传引导把宣传贯彻《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宣传贯彻陕建发〔2022〕303号下发的《关于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全面部署,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工作贯穿到全年的各项工作中。一是开展对《条例》宣传活动,主要以宣传“禁实限粘”,《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陕西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内容为重点。二是继续加大绿色建筑宣传,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营造发展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在城区中心广场2次宣传日活动中共散发建筑节能知识宣传单、两《条例》300余份,接受公众现场咨询,提高了公众对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认知度,倡导绿色材料消费理念,普及、引导公众合理使用绿色、节能、环保产品。三是促进全县城乡建筑模式转变和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省、市关于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对《条例》的学习,保证《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准确理解和把握。(三)、开展巩固“禁实”专项行动,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规定,认真落实《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陕建节墙发〔2022〕9号)。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材,进一步巩固“禁实”成果;在规划区范围内有条件的工程实行“限粘”;依法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强监管,把好施工、验收关,在建工地全面推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加强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杜绝工程违规使用实心粘土砖现象;禁止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筑、围墙等使用实心粘土砖,继续推动乡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着重宣传国家“禁实限粘”、绿色建筑、发展应用新型墙材等法规政策,将“禁实限粘”作为长期的巩固目标。(四)、发展绿色建筑,加大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联系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才能大力推进,加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使得《柞水县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职能能够落到实处,是推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按照陕建发〔2022〕303号下发的《关于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我们按照柞水县绿建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绿色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联系,对3个项目前期介入,对项目单位发了关于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需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建筑设计,需按照《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进行建筑设计建设的绿色建筑指标要求的说明;2024年柞水县绿色建筑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大力努力下,陕西安瑞万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的、陕西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二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西部食用菌交易交流中心(柞水木耳交易中心)项目开工建设,标志我县实现了星级绿色建筑零的突破,为康养柞水、绿色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及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做出应有的贡献。虽然我们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扎实的抓好了各项工作落实,但我县因每年建设体量小、财力、招商不足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县绿色建筑星级项目工程以及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较少发展缓慢。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我们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确保了城镇新建建筑强制性标准比例98%以上;新建建筑“禁实”比例达到100%;新墙材城镇推广应用比例达到100%以上;在建商品房节能指标公示率100%;新建建筑项目14个8.97万m2均按节能建筑设计,其中装配式建筑4.1万m2、绿色建筑4.87万m2,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绿色建筑项目节能专项工程竣工验收15.8万m2。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三、存在的问题虽然我县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扎实的抓好了各项工作落实,但因每年建设体量小、财力、招商不足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县绿色建筑星级项目工程以及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较少且发展缓慢。整改措施从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县“禁实”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五、下一步工作思路(一)进一步加大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筑节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才能大力推进,加强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使得《柞水县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职能能够落到实处,是推动我县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重要保障。(二)进一步加大绿色建筑及“禁实限粘”宣传开展对《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2025年1月1日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年版)的宣传活动,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禁实限粘”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政策,营造发展绿色建筑的良好氛围。主要以宣传《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2025年1月1日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年版)的、“禁实限粘”等法律法规、“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等内容为重点。宣传贯彻陕建发〔2022〕303号下发的《关于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陕建科发〔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提高公众对“禁实限粘”绿色建筑的认知度。进一步加强各项政策的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陕建节墙发〔2022〕9号)、陕建发〔2022〕303号下发的《关于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关于发布<陕西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及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目录(第一批)>的通知》、陕建科发〔2024〕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通知》、“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从抓好新建建筑节能,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大力发展绿色建材,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开展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全县“禁实限粘”工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日常管理加大日常监督监管力度。加强施工过程监督,开展执法专项检查,组织定期不定期专项执法检查,检查贯彻《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2025年1月1日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2024年版)、陕建发〔2022〕303号下发的《关于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检查在建工地对《关于开展落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告知制度的通知》(陕建节墙发〔2022〕9号)“禁实、限粘”等落实情况,查看墙体材料产品进场检测资料及使用情况。确保施工现场节能材料质量和节能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凡未进行节能专项验收的工程,一律不予竣工验收,促使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能够贯彻落实。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