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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中心苗圃

发布时间: 2025-05-27 15:35
单位名称 商南县中心苗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种苗管理;苗木引进、培育;销售。
住所 商南县城关镇教场沟17号
法定代表人 刘洋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商南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26万元 7.1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完成工作的任务情况:为了全面提升县国土绿化用种用苗安全,中心苗圃2024年度林木种苗工作在林业局的正确领导和全面指导下,我们紧密结合年初林业局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认真开展种苗管理、宣传和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差距,现简要总结如下:1、对全县59家苗木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据统计2024全县育苗面积1270亩.为2025年春季林业生产奠定了良好的种苗基础。2、完成全县植树造林苗木质量检验任务和绿色商南建设县造林技术指导工作。3、加大了对育苗生产经营者的监管、治理力度,进一步清理整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市场秩序,坚决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活动,稳定林木种苗市场秩序。同时,重点针对林木种苗市场个别品种相对短缺的实际情况,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哄抬种苗价格、贩卖假劣种苗等扰乱种苗市场的行为。此外,还加大了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使用林木种苗的抽查力度,对使用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种苗的工程项目,在进行通报的基础上,将严格按照《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4、完成党风廉政、乡村振兴、县林业局交付的其它中心工作。二、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完成全县林木种苗培训5场次500余人。2、向全县种苗单位以及种苗户发放了新《种子法》及宣传资料800多份。3、严格办证程序,做到先照后证,按程序审核报批。4、2024年在市林业局林木种苗质量抽查评比中,取得全市第一的好成绩。三、存在问题1、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要求,种苗机构不健全、人员少,跟不上全县林木种苗发展的需要。2、种苗监管难度日益增大。随着交通、互联网等日益发达,种苗生产销售更快捷便利,种苗引进和销售监管难度越来越大。四、整改措施1、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宣传工作。2、加强对全县种苗单位登记管理工作。3、加强种苗执法力度。4、加强对基层林木种苗经营单位的执法培训及管理工作。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抓普法,进一步宣传种苗政策。进一步加大《种子法》、种苗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通过普法日、进企业、进商户、进农户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知晓率,确保种苗工作规范开展。二是抓服务,进一步做好许可办理。结合办事群众、企业要求,进一步细化办事流程,按需办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确保证照办理依法合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提升监管效能,规范随机抽查不少于两次25家企业。三是抓管理,进一步规范用苗质量。持续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工作,进一步完善“签、证”制度,提升质量检验水平,进一步规范经营市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