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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延安市妇女儿童医院)

发布时间: 2025-05-27 15:28
单位名称 延安市妇幼保健院(延安市妇女儿童医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依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执业许可范围开展业务;妇科、产科、儿科等临床诊疗服务;保健及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与指导。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
法定代表人 韩世峰
开办资金 607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43.48万元 5362.5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在延安市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实效,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1.全面落实托管工作。2024年5月,市卫健委研究决定由市人民医院作为总院,将我院纳入第二医疗集团,由市人民医院进行整体托管,并选派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对人、财、物实行一体管理、一体运营,将我院经营管理、学科建设、技术帮带、等事项纳入市医院整体发展规划,同发展、同考核。6月派出儿科、妇产科、眼科、中医科、乳腺科专家分批进驻开展诊疗工作,安保人员进驻协助工作。我院心电图诊断、病理检查、消毒供应工作均由总院承担。2024年12月,结合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试点工作要求和我院托管情况,市卫健委同意并正式批复我院按三级妇幼保健院管理。2.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我院实施4个项目,截止目前项目所需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及合同签订工作已经完成,项目所需50%设备于12月底投入使用,并通过人才引进及选派本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等方式完成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正在按照我院项目任务分解稳步推进。3.统筹推进妇幼健康公卫工作。协助市卫健委制定了延安市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督查等方案,全年共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级培训21期2046人次,开展市级妇幼健康培训4次,开展专项督查10多次,实现了县区质控、督查全覆盖,开展健康宣教,业务培训等活动1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27000多册,出生证明管理、叶酸发放、两癌筛查、两筛项目顺利完成。指标全市活产数11546,孕产妇零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85‰,新生儿死亡率0.71‰,婴儿死亡率1.24‰4.深度聚焦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建设。2024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等方式,共引进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眼视光学、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人才9人,全年选派25人到省市级医院进修学习,有9人参加各类中、短期培训班,参加各级各类学术交流活动20余人。依托与西安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技术协作关系2024年7月新开设中医病区,开放病床15张,截止11月底,门诊诊疗1183人次,收治住院患者77人次。完成特需门诊、特需病房的申报及备案工作,并获市卫健委批复通过。全年收到患者赠送锦旗14面,感谢信1封二、社会经济效益指标2024年1月-5月份受消防改造期间停业影响,诊疗人次等指标较上年有所下降。截止11月底,门急诊共接诊43056人次,同比减少22.17%,镇痛分娩59例,无痛人流566例,门诊患者次均费用241.66元,同比降低1.6%;出院1180人次,同比减少46.27%,住院患者次均费用3321.83元,同比降低14%。出生193人,手术302台次,平均住院日6.71,病床使用率13.35%。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285.59元,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3.63%。医院实现总收入3341.94万元,降幅2.62%,其中:医疗业务收入1385.96万元,降幅28.82%,医院总支出3283.36万元,实现收支结余58.59万元。无新增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负债。三、存在的问题(一)人才队伍配备不够合理。部分临床及医技人员结构不合理,人才梯队建设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导致部分专科长期单人单科运行,无法提供连续的医疗服务。(二)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现用HIS、LIS、电子病历系统系统老旧,早期设计不合理,长期未升级,逻辑混乱,功能单一,无PACS系统。就医流程原始,没有线上诊疗平台,支付方式单一。(三)负债经营财务运行困难。医院医疗业务收入低,财政补偿和医院收入产生的可支配资金不能维持医院的正常运转,连续负债运行,医院本身产生盈余的能力有限,财政供给资金有限,承担公共卫生工作但无相应的工作经费。四、整改措施(一)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与总院进行同步规划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信息安全,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标准化、智慧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二)加快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八定方”方案完成机构整合和设置,引进专业技术人员,解决长期单人单开科现状。五、下一步打算(一)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按照“八定”方案及市卫健委相关要求,结合托管双方学科资源现状,完成机构整合和设置,完成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培养及引进所需专业人员,优化人员配置,实现效能做大化。(二)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与总院进行同步规划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信息安全,优化就医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努力把我院建设成为标准化、智慧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三)建立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依托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逐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决策运行程序,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推动市妇保院可持续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43645124061060211G2001,有效期限自2022年3月3日至2024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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