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本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职能,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域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 |
住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1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权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万元 | 13.8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全方位立体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配合省厅案卷评查工作,经评查仅有延安和西安两市参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被评为优秀等级。组织人员对2023年度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办结的25起行政处罚案件,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办结的21起行政处罚案件就程序合法性、法条适用性、证据有效性、裁量适当性、文书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把脉体检”,通过查共性问题、找薄弱环节、树典型案例,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市应急局网站公示了支队职责分工和办公地址及《延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处罚决定做出七日内在“安全生产执法公示平台”公示处罚结果的要求,编制《涉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移送工作相关程序及资料清单》并报送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起草并以市局名义印发《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调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和议事规则的通知》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提请召开2次案审委会议,审核通过8起做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二)强化业务学习,提升能力水平。通过法律法规宣讲、典型案例剖析、业务分析讨论等多样化形式,采取1人主讲,支队长提问,全体人员讨论的方式,开展精准业务辅导,通过强化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培养一批懂执法、懂管理、懂技术、懂标准的执法骨干,提高了支队整体执法水平。2024年截至目前支队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37次,包含“第一议题”20次,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各类文件25次。(三)强化队伍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化。一是扎实开展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以支队办公场所搬迁为契机,合理规划水务大厦办公用房,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省级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陕应急〔2021〕399号)要求,高标准建成“三室一库”及党建室,文化墙,全面创建“机构设置规范、职能行使集中、人员管理严格、保障条件充分、执法规范文明、工作成效突出”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二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执法专业力量建设,有效缓解执法队伍专业人员不足等问题,持续提升执法专业化、精准化水平。按照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细则》,向社会公开选聘了专职技术检查员11名,兼职技术检查员27名,社会监督员5名,发放省厅制作的制式工作证并在市局网站公示。社会经济效益是严格按要求编制《延安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创新检查方式,坚持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以精准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包含中介检测检验、教育培训机构,煤矿,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领域的71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其中精准检查64家,“双随机”检查7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33项,立案48起,处罚675.36万元,通过执法检查查处违规违法问题,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确保安全底线不触碰。是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外包施工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五条”措施贯彻落实行动的通知》(延市安办发〔2024〕62号)文件精神,由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在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危险化学品领域开展贯彻落实行动,共监督指导11家企业开展“五条”措施贯彻落实,发现问题44条,常态化监督检查企业“五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保障社会经济市场稳定运行。三、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本年度支队虽然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执法素质能力不足。还存在学理论嫌枯燥、学法律嫌深奥、学业务嫌单调的倾向性问题,致使理论学习不深入、业务培训不系统,在执法检查工作方面抓不住重点、找不到关键的现实问题,影响了执法检查效能。(二)执法力量不足。经过执法改革和机构改革,支队现有编制26名,划转到位19人,但因省厅、局机关科室、局属单位因工作原因借调支队执法人员,导致支队目前在编在岗仅有14人。本轮机构改革后在支队“三定”中明确了中介检测检验机构、教育培训机构领域执法职责;新增了执法监督科及石油天然气执法大队,但人员却没有相应增加。(三)执法装备配备不足。支队现有执法装备未能达到《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要求,且现有装备是按照原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在岗8人购置配发,因购置时间久远,性能滞后、设备故障以及新的机构改革执法人员划转等问题,导致难以满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中提到的执法全过程记录,急需购置配发相应的执法装备。四、整改措施科学规划业务学习,解决执法能力薄弱问题。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把学习作为立德强能、固本培元的根本举措,进一步组织执法人员精学法律法规、精研程序规则、精讲方法技巧,不断在思想认识上补课、素质能力上补缺、执法水平上补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探索多种方式执法,解决多重执法扰企问题。一是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规定动作,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二是持续开展年末复盘执法检查,利用“双随机”系统平台,以年度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隐患为重点,按比例随机抽取检查计划清单中的企业复查,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联席办工作要求联合业务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查一次”执法检查,对企业实现无事不扰,优化安全生产营商环境。五:下一步工作打算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解决执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一是有序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办法》要求,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对支队内设各大队及县(市、区)各执法大队开展全面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日常执法活动中的落实,规范行政执法检查档案及行政处罚档案管理,将执法活动中“三项制度”落实的相关资料充实在相关档案中,确保执法活动各环节证据资料完整。完善包容审慎清单,解决案件过罚不当问题。着力完善包容审慎机制,以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支队根据延安市实际情况,计划在多领域探索实施首违不罚、轻微不罚、从轻处罚,起草编制《延安市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报请党委会研究审议。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遵循合法、公正、公开、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坚持过罚相当和综合裁量的原则,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三)推广系统提升效率,解决执法力量不足问题。严格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互联网+执法”等系统的使用要求,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检查,从方案审批、监督检查、证据收集、立案、审核、整改、处罚、告知、复查等各方面规范执法,形成全流程线上执法工作模式,以严格的过程控制确保良好的执法效果,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