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县水利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总体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全县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0.77km2,其中工程措施1485.10hm2,林草措施1317.12hm2,封禁治理14274.78hm2。近三年来,我县水土流失面积及强度变化明显,水土保持率由2022年度的94.70%,2023年度的94.76%,到2024年度的94.82%。(二)综合治理情况2024年共计下达国债项目三个,总投资8000万元,分别为商洛市柞水县丹江口库区金钱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商洛市柞水县丹江口库区乾佑河流域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和柞水县沙安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0.77km2,完成投资8000万元。商洛市柞水县丹江口库区金钱河流域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455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36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96km2。其中建设石坎梯田49.12hm2,栽植水保林629.53hm2,保土耕作529.19hm2,封禁治理6388.16hm2(其中疏林补植528.87hm2)。新建护地堤2370m,水毁修复280m,沉沙池5座,谷坊12座,设置封禁标志牌共43个。截止目前,项目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96km2,完成投资3600万元。商洛市柞水县丹江口库区乾佑河流域清洁小流域治理项目:项目总投资4950万元,其中国债资金39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2.50km2。其中建设石坎梯田26.93hm2,保土耕作772.48hm2,水保林610.32hm2,封禁治理6840.27hm2。石坎修复1310m,石坎压顶12461m,排洪沟2020m,护地堤6074.78m,谷坊91座,生产道路3280.06m,固床潜坝19座,排洪渠5378.00m,截洪沟245.00m,护坡挡墙445.00m,灌溉工程1处,旱厕改造35座,村貌改造29户,封禁牌82个,管护人员32人。截止目前,项目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2.5km2,完成投资3900万元。柞水县瓦房口镇金台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柞水县沙安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1119万元,其中国债资金50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31km2。其中建设石坎梯田8.90hm2,栽植水保林77.27hm2,保土耕作98.48hm2,封禁治理面积1046.35hm2,截洪沟1730m,护地堤1816m,干砌石谷坊72座,生产道路1260m,排水渠1160m,封禁牌12个,管护人员5人。截止目前,项目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2.31km2,完成投资500万元。(三)预防保护情况柞水县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积极实施预防保护工作,从源头上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以充分发挥生态自然修复作用,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扩大林草植被覆盖。2024年底全县已经完成人工造乔木林460hm2,实施封禁治理面积636.39hm2,完成投资921.20万元。综合监管情况2024年度我县在水土保持工作协调机制运行方面,及时成立了柞水县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水土保持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采取综合监管,强化部门协作、优化审批流程,多措并举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有效助力了生态环境治理。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结合环保督查,对我县已多处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督促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使水保法得到了落实。2024年柞水县审批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2个,许可备案报告表4个。(2)监督执法情况为了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我县不断加强巡查工作频次和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积极与厂矿业为沟通,讲明政策法规,督促完善相关手续。对水利部下发的7处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图斑,省水利厅下发的1处加密图斑,均已完成现场复核,完成整改工作。同时,结合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对我县境内在建的所有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监督,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紧紧围绕县域内开发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设施验收、监测、规费征收等重点工作,将新水土保持法的宣传贯穿于工作全过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落实措施,推动全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通过执法检查发现7个建设项目拟是存在违规,并对其下发了《责令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责令整改到位,收缴水土保持补费131.47万元。2、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情况(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成为开发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柞水县各职能部门按照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齐抓共管,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的审批作为项目立项的必要及前置条件,开发建设项目在立项或开工前没有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发改、规划环保、土地等职能部门不予立项或不予填发开工令,使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监管前置为事前监管,使生产建设活动水土保持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全覆盖。(2)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水土保持意识。我县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一法一条例”的科普宣传,不断丰富宣传媒介,发挥舆论先导作用。同时今年以水保国策进生产建设项目现场的宣传为重点,将日常的监督检查和送法上门相结合,现场把脉、对症下药,提高了建设者对水保法的理解与认知,违规弃渣、乱挖滥倒、地表裸露现象明显减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得到提高,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也增强了,宣传工作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进一步增强了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环境意识。3、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情况。我县水土保持监管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按照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系统V4.0的要求,及时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数据进行收集、整理、核实和录入,完成了全县生产建设项目历史数据录入工作,并将建设单位相关信息录入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系统。积极配合省级监管工作,收集项目资料,对疑似违规生产建设项目和扰动图斑开展实地调查、现场复核,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生产建设项目现场复核信息表,建立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档案电子信息化管理体系,实施了“图斑”化精细管,增强了对生产建设单位、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通过规划的实施,坡面径流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具体有以下效益:一是蓄水保土能力提高,减沙拦沙效果明显。二是林草植被覆盖逐步增加,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三是水源涵养能力增加,水源地保护效果显著。2024年我县通过国家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新增减少土壤流失量8.2万吨。通过实施规划,调整了区域内的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更趋合理,土地质量得到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产出率得到了提高,减少江河湖库泥沙淤积减少,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危害减少,为建设宜居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水土保持工程管护机制有待完善,管护资金短缺,存在已建水土保持工程损坏修复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现象。(二)基层人员不足,监管能力与强监管要求不相适应。(三)水土保持宣传力度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不相匹配,社会公众水土保持意识需进一步提高。四、整改措施(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水土保持法律知识,增强公众的水土保持意识,引导人人参与水土保持,保护水土资源,爱护水环境。(二)加大保障力度,把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项目管理资金渠道,充分利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使水土保持资金投入机制制度化。(三)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和不定期的组织业务和技术培训,强化与先进单位的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整体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素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宣传力度,以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2、按时间,要求完成好2024年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任务。3、加大水保执法力度,全面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缴任务。4、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对水土流失动态进行监测、预报。5、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设备的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