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失业保险经办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失业保险提供管理和服务。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协调行业部门及征缴部门的失业保险业务;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扩面及失业保险费缴费的申报审核;参保单位基数的核定、参保、缴费、稽核;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预决算和保险待遇核定;失业保险调查统计及预测;企业困难职工解困、救济;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咨询服务。 | |
住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社保大厅 | |
法定代表人 | 杨玉堂 | |
开办资金 | 4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26万元 | 2.35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失业保险经办处.公益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参保扩面全市年末参保职工25.96万人,净增0.55万人,完成省厅下达扩面覆盖任务25.69万人的101.1%,完成市局下达扩面覆盖任务25.91万人的100.2%。(二)保费征缴全市征缴失业保险费17425万元,完成征缴预算12655万元的137%,其中市本级征缴8639万元,县(市、区)征缴8786万元。(三)基金收支全市基金收入22000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17425万元,争取省级调剂金4000万元,利息收入45万元,其他收入506万元;基金支出28598万元,其中我市支出12473万元,上解省级调剂金4290万元,上解基金结余11835万元;年底基金滚存结余3721万元。(四)待遇发放全市发放失业保险金6408人5878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091人956.16万元;代缴失业人员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1919人406万元;发放失业人员培训补贴98人33.57万元;发放失业人员创业补贴33人6.6万元;发放失业人员生育补助12人6.32万元。(五)落实惠企政策全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惠及企业1800户,减轻企业负担10140.49万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551.95万元,惠及企业983户职工10.54万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67.4万元,惠及企业127户,其中发放2022年度29户16.95万元;发放接收安置补贴3.1万元,惠及企业2户;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522万元,惠及企业在职职工9586人。二、社会经济效益(一)开展专项整治,强力推进整改落实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和相关科室单位的全力配合下,严格落实省市安排部署,统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专项行动,持续精准发力,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召开全市失业保险业务培训暨工作推进会,对中省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说明,解答相关疑问,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就下一阶段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迎接省厅的督导检查验收3次,配合市人社局检查县级经办机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压实县级整治主体责任,持续督促将各项整治要求和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对审计反馈问题高度重视,专班推进,立行立改,仅用21天时间追回4户企业148人违规领取的107.54万元,同时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此类问题发生。对全市涉及短期缴费领取失业补助金的87户企业1344人进行全面排查,1332人符合领取条件,12人因公司效益不好已转行,相关佐证资料缺失,无法认定领取待遇合规,涉及资金9.07万元已全额追回。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对全市涉及稳岗返还资金的65户劳务派遣单位进行全面核查,55户已按规定使用,6户滞留资金27.82万元,4户截留资金29.01万元,已按相关文件精神指导企业处理。我市构建“强化三个保障,抓好四个环节,完善三项措施”工作机制,多措并举推进专项整治的做法得到上级肯定,人社部在《失业保险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简报》2023年第26期进行刊登。(二)聚力参保扩面,确保完成覆盖任务一是及时印发《延安市失业保险经办工作要点》,分解下达扩面任务,按月统计跟进任务完成情况,8月向5个进展缓慢的县经办机构下发《关于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的提醒督办函》,推动扩面工作。二是按照市人局、财政局、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延人社发〔2023〕38号)要求,我处对市本级参保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同级经办、方便缴费”的原则,向宝塔区转移130户民营企业,涉及职工2899人,规范参保缴费行为。三是推进事业单位的参保扩面,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延人社发〔2021〕130号)要求,多次与县(市、区)沟通,推动事业单位参保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截至年底大部分县(市、区)已将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纳入财政预算,开始正常参保缴费。(三)助力纾困稳岗,全面落实惠企政策一是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支持稳岗扩容提质惠民生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12号)要求,积极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比对、企业确认、社会公示的程序,分5批次将返还资金直接拨付企业账户。二是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收尾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114号)和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转发<关于延续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延人社发〔2023〕140号)精神,通过信息比对、企业确认、核查缴纳社保情况的程序,将资金拨付企业账户。三是按照技能提升补贴有关要求,经县级审核上报、市级抽查汇总、网上公示、反馈公示结果后,按月将补贴资金发放至企业在职职工社保卡。(四)加强疑点核查,全力追回违规资金对上级及审计部门反馈下发的疑点数据,通过“陕西省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核查,按批次及时下发县(市、区)核实整改。各级经办机构组织精干力量,从严落实责任,通过查阅经办资料和待遇发放信息、给相应的经办机构或者有关单位发协查函等方式,对疑点数据进行逐一比对核查,属于违规领取的及时启动资金追退工作。全年共接收疑点数据6批次,涉及14892人,市本级共发出整改告知书102份,责令书34份,全市追回以前年度违规领取资金506.09万元,其中市本级506人次345.14万元,县(市、区)160.95万元。三、存在问题(一)参保扩面压力较大。目前事业单位已全部参加失业保险,明年社保一体化信息系统上线前将开展数据治理,合并省内重复参保数据,参保人数可能会下降,扩面空间有限,压力较大。为完成扩面任务,将按照省级统筹办法把个体工商户纳入参保范围,基金风险也将增大。(二)疑点数据核查整改较难。省级下达疑点数据批次多、数量大、涉及面广,目前稽核工作人员有限,且专业程度低,工作压力较大。有的参保单位对社保稽核工作认识不足,不配合提供佐证资料,有的死亡多领人员家庭困难或无继承人,协议分期退还没有明确标准,追退整改工作较为困难。四、整改措施1.认真开展扩面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稽核检查,继续推动事业单位参保工作,按照省级统筹要求将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参保范围,确保完成扩面任务。2.强化稽核检查,内控外防保障基金安全。一是按照内控管理和轮岗要求,对系统安全员、管理员、业务审核岗等高风险岗位进一步调整优化,防范内部风险。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社会保险业务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的稽核力度,严防社保代理、挂靠代缴、虚构劳动关系参保等违规行为。三是在常规稽核的基础上,重点对参保人员增减频繁、大规模减员、短期参保领取待遇的企业开展核查,严防欺诈骗领失业保险待遇。四是加强对县区经办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防范和化解经办风险。五、下一步打算1.持续加强基金管理。探索市级直接发放县(市、区)级失业保险待遇的经办模式,减少支付环节,缩短发放时间,提升基金安全,缓解县(市、区)经办机构人力短缺的压力。2.常态开展警示教育。开展正反案例的警示教育,增强风险意识和法纪意识,加强自我约束和管理。同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风险防控能力,及时发现和预测基金管理存在的风险点,准确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可行性整改措施,堵塞漏洞,防范未然。3.修订完善经办流程。举办全市失业保险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陕西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办法(试行)》《陕西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新要求、新举措,结合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优化制定经办流程,为用人单位和群众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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