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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7 10:56
单位名称 丹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辅助性技术性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协助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和分流办理,协助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风险;了解掌握社会治理情况和社会稳定形势,提出治理和督办意见。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龙驹寨街道办人民路4号
法定代表人 李书民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丹凤县委政法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79万元 10.6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以源头治理为基础,推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见实效。一是压实责任抓预防。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印发了《丹凤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刚性落实《三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闭环工作机制方案》,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排查,全县各类矛盾纠纷隐患自主排查发现数较去年上升15.62%。 二是健全组织抓化解。在全县建立调委会181个,其中镇(街道)调委会12个,村(社区)调委会15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建成“和为贵”镇村示范调解室7个,全县157个村正在全面推广建设。三是配优队伍抓提升。将有威望、懂法纪、能调解的“五老”人员充实到镇(街道)、村(社区)调解队伍,定期开展“法律明白人”、“网格员”“调解员”培训活动,从中选拔调解员635人,实现了全县157个村(社区)调解员配备全覆盖,以调解队伍能力建设促进矛盾化解质效双升。四是多元化解抓质效。依托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作用,综合运用纠纷调处、权益保障、法治教育、心理疏导、救济救助等方法手段,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的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552起,调处2552起,调处成功2539起,调处成功率达99.49%,未发生“民转刑”案件。五是督导检查抓落实。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压实各环节安全责任,抓实抓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突出对宅基山林、婚姻家庭、欠薪欠资等重点领域的督导检查,实现排查、登记、研判、交办、承办、稳控、办结、销号等各环节闭环有机衔接,确保每件责任可溯。全年开展各类督导检查6次,组织召开研判会议12次,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二)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更高效。一是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加快县镇(办)村(社区)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全面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社会治理平台建设。二是选优配强网格员。在全县科学划分片区4145个,为全县157个村(社区)选配网格长4145名,将“大治理”落实到每一个“小网格”中,实现管理无盲区、服务无缝隙。同时,从群众认可、组织放心、热心服务的群众中选拔“红袖章”队伍,全县157个村(社区)均成立了20人以上的“红袖章”队伍,加强了群防群治力量,织密了群防群治网络。三是强化专业能力提升。今年以来县综治中心组织网格员培训4次,采取相关行业部门联合培训等形式,对网格员进行《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法律明白人”培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森林防火、防汛等专业内容培训,提高风险预警防范、突发事件应对、矛盾调解处理等能力,推动网格员由“业余选手”变成行家里手。四是强化考核管理。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丹凤县“网格化”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员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健全考核管理机制,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提请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优秀网格长(片长)60名。(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抓手,推动平安建设有新成效。一是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制定《常态化平安丹凤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片长管理的十条措施》《丹凤县2023年度深化基层治理行动任务清单》等文件,组织民间社会团体广泛参与平安建设,扎实推进平安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小区等15类基层平安创建。二是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夯实工作举措,有序推进4个示范镇(街道),20个示范村(社区),50个无毒、无黑恶、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持续健全并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机制,对全县“十类重点人员”全面摸底,建立“十类重点人员”动态管理台账,逐人落实管控责任,全县未发生重大个人极端案(事)件。三是创新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诉调对接和两所联调“丹凤模式”升级版,建立“和为贵”品牌调解室,探索出“三办一评”矛盾化解助力诉源治理工作法全县推广学习,实现小矛盾化解在基层、大纠纷解决在诉讼之前的良好局面。(四)以法治建设为举措,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出绩效。一是广泛参与提升普法实效。积极配合政法各单位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基层综治中心、网格员(片长)开展普法宣传,组织群众会、院落会300余场次,利用“4·15”“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和农贸会、庙会、各类集市等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累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3万余份,覆盖群众10万余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持续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二是建强村级法治建设阵地。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全县157个村(社区)790名“法律明白人”开展业务培训2次,切实发挥好“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三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严格贯彻落实《全县政法机关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九条具体措施》,依托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政法工作团、工作队和包抓企业干警,积极开展《民法典》《合同法》宣讲、防范非法集资和网络诈骗系列讲座等活动24场,受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协助企业开展法治宣传80场次,帮助协调解决困难问题89个,化解涉企矛盾纠纷6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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