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丹凤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业务范围: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养老金额领取手续的办理、参保登记、参保养老保险费的征收、退、转保业务和养老金审批发放,个人帐户和档案信息管理等工作。 | |
住所 | 丹凤县北新街西街就业局二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振华 | |
开办资金 | 2.6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丹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2万元 | 2.61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广泛宣传、多措并举,坚持开展城乡居保政策宣传。今年以来我们持续加强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手段,创新宣传方式,通过“宣传月”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年画、宣传单、手册、折页,在城区利用宣传灯箱向广大市民介绍养老保险政策,通过宣传品,微信、广播和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解读城乡居保政策,深入基层贴近百姓开展宣传。在收费期间利用手机短信、广播、微信平台加大宣传覆盖面,让广大群众了解微信、陕西养老保险APP、银行柜面等多个缴费平台和渠道的缴费方法,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缴费方式完成缴费,有效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的覆盖面,确保保费征缴工作有序进行,达到预期目的。(二)周密安排、科学运作,及时完成各项业务经办。一是年初对全年待遇支出周密安排,制定详细的预算和支付计划,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和财政局联系,确保每季度初足额划拨支付预备金,养老待遇的发放采取金融管控平台每月25日加密发放,实现人工“零”干预,确保待遇发放无遗漏、无错发、无跨月。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每月发放待遇55527人,发放养老金1.18亿元,发放丧葬补助1521人108.8万元。二是严格按照《经办流程》要求,做到科学运作服务群众便捷化。坚持“线上线下”双服务,在积极做好日常养老保险线下业务办理的同时,积极推广陕西养老保险APP,引导参保群众在线上实现自助办理缴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关系转移等业务,着力提升“掌上社保”智能社保工作水平。坚持推行“一表通办”,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申请表”一张表让办事群众在办理“参、销、领、葬、变、转”所有业务,简化办事程序,提升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截至2024年12月底,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8.61万人、收缴保费2405.7万元,为特困群体落实50元代缴政策12625人,共计87.51万元;为864名村干部居民养老保险保费代缴864000元;完成了注销退费613人,养老关系迁转137人。(三)加强管理、强化监督,确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一是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为了保证基金安全规范运转,严格按照《基金管理制度》《基金管理流程》等制度要求,树立基金安全“高压线”意识,将基金法规政策贯穿“收、支、管”的全过程。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环节实行实时监控、定期检查,按照“筹钱不管钱,管钱不用钱,用钱不见钱”的要求,将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与业务按月对账,按规定与基金开户银行、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核对基金的收付情况,各部门之间能够及时传送票据和记账,相关数据、报表保持一致。二是建立分工负责的财务监管体系,明确出纳、会计、主要领导分管的财务管理职责,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财务业务线上对账,支持通过系统审核待遇拨付计划、确认实收实支情况,实现待遇发放总额和明细数据的自动核对,支持对未发放成功的业务进行核查处理,实现财务记账凭证与业务批次数据相对应。对待遇发放失败业务进行规范化处置,由财务反馈给待遇发放负责人,重新处理后经业务经办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后重新进行发放。三是扎实开展资格认证工作,采用以“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自助认证和工作人员核心认证为主的方式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并利用电话、网络等辅助方式,方便外地群众进行资格认证,2024年全县待遇领取人员认证率达99.9%。认证全面结束后将所有符合领取资格的待遇人员名单统一印制公告,面向县、镇、村进行公示,同时将名单同步公示在县政府网站,接受社会监督。(四)强化检查、规范经办,扎实开展内控稽核。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化解经办风险,规范业务经办流程,堵塞经办管理漏洞,维护基金安全,不断提高业务经办和管理服务水平。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现金发放待遇和手工经办业务情况,所有业务全部依托信息系统进行办理。严格按照岗位职责设置信息系统权限;所有业务经办人员一人一账号,使用手机“APP”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经办和审核权限分离,账号权限变更和注销以及风险业务审核提交市级。对村、镇上报的需人员关键信息变更、待遇领取人生存状态确认、死亡人员丧葬费发放继承人账户、待遇标准调整等重点业务,各经办人员在操作时严把审核关卡,确保提供的资料信息准确无误后方能进行操作,留存业务资料备查。对资格认证后待遇补发、死亡后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余额、误报死亡恢复、死亡丧葬费发放、符合51号文件人员的待遇发放等其他大额支出的需报市级风险预警审核,而后在每月待遇发放集体会议上进行统一研究,符合正常支出的由业务人员、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发放。二是今年以来,中、省反馈疑点数据八个批次,其中包含疑似死亡人员、服刑期间领取待遇、重复领取待遇、大额补发、待遇发放同一账号、不同时段变更信息等各种类型的数据共计1100余条,接收数据后进行分类处理,县、镇、村三级联动,逐条、逐人进行核查,明确时限要求,规范建立资料,确保数据的质量。同时,积极对接司法、民政、残联等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实现信息互通,每半年将各部门数据与本辖区的参保和待遇人员进行比对,对特殊人员的身份进行维护,对疑似违规领取的情况进一步核实。截至目前,发现并全额追回死亡冒领待遇3人涉及金额2642.03元,服刑期间领取待遇9人涉及金额1.26万元,以及重复领取待遇2人涉及1.53万元。(五)主动对接、及时跟进,稳步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问题,落实县政府《丹凤县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丹政发〔2023〕7号)文件精神,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成立了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专班,联系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移民办等多个部门,协调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审核工作。同时,我们会同县人社局主要领导,多次下沉镇(办)村(社区)现场督促指导审核工作,针对镇(办)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审核工作专题培训会和问题解答会,现场解决问题。至目前,全县已审核完成了青峰村、商山村和棣花社区,共计认定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5199人,其中符合待遇领取人员1181人,累计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补贴179.2万元。(六)认真摸排、扎实整改,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中省市县关于社保领域集中整治相关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干部开展《党纪处分条例》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学习,逐章逐条学习条例原文,深入学习内涵要义;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钟》等警示教育片,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持续规范业务经办。由稽核股牵头,组织开展各股室自查和股室间交叉检查。对照经办规程、岗位职责等各项制度,扎实开展自查自纠,从职责权限、审核审批、业务办理流程等多个方面进行问题查摆。并组织业务骨干前往12镇(办)社保站和部分村开展稽核检查20余次,从人员管理、业务审核、工作落实等方面,对参保、缴费、待遇申报、死亡月报、信息变更等经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面对面培训。专项整治期间共全面排查移交问题线索11条,建立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限时整改,截至目前所有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三是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问题,积极协调推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到实处;为方便群众办事,简化办事流程,提升群众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在全县推行“一表通办”便民服务改革;针对易地搬迁移民安置点群众年龄大,文化水平相对低,网上办理社保不方便等问题,建立了社保“双服务、三色管理模式”,极大方便了易地搬迁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双服务、三色管理”模式被县纪委作为为群众办实事优秀案例上报省纪委。(七)积极协调、多方协作,全力推行社保卡入卡发放。一是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镇村做好待遇领取人员的政策宣传和动员引导工作,分类做好社保卡“丢失”“未激活”“未申领”等业务流程的讲解,引导群众就近办理相关业务。二是积极对接协调,要求各合作金融机构靠前服务、主动服务。各合作金融机构要主动服务,由各基层金融网点受理群众社保卡代办业务,主动为群众代办“补卡”“激活”等业务,尽量让群众少跑路。组织各合作金融机构前往3个大型易地搬迁社区和部分人员集中的镇村开展“社保卡集中激活”活动16天,累计激活社保卡1万余张。三是组织做好社保卡号的入卡发放工作。组织各镇(办)按时完成“可使用”社保卡号的录入,并组织人员完成社保卡的复核。集中10、11两个月增加社保卡入卡发放3.5万余张,将入卡发放率从4.7%提高到75%以上。(八)稳步推进养老金增长机制,提高待遇领取水平。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2024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4〕27号)2024年基础待遇标准共计调整3次,共计上调30元。根据陕人社发〔2024〕27号文件,基础待遇标准上调20元,从2024年7月开始,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根据商人社发〔2024〕245号文件,基础待遇标准上调5元,从2024年7月开始,市财政补助1元,县财政补助4元。根据丹人社函〔2024〕99号文件,基础待遇标准上调5元,从2024年1月开始,由县财政全额补助。目前,最新养老金标准为60-64岁185元,65-74岁195元,75-84岁205元,85岁以上215元。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12年9月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21年被人社部评为“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