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延安市> 延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延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5-26 16:26
单位名称 延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住所 延长县城张家园子
法定代表人 张军利
开办资金 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延长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万元 3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各类专项执法检查,2024年,我队共出动执法人员658人次,检查企业250家次,下达责改19份,立案14起,共处罚款69.9万元,已收缴34.9万元,不予处罚3起。其中,办理1起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刑事拘留4人;办理1起涉水暗管排污案件,行政拘留1人;办理2起查封扣押案件;办理1起举报有奖案件;发布省级典型案例3起。受理群众投诉35起,办结35起,调查处理1件检察建议书,1件监察建议。1.加强水环境专项执法。根据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的通知》(延政办函〔2023〕112号),按照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冬季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通知》要求,大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今冬明春水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工作和碧水保卫战相关要求,全面开展水污染监督检查。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定期对烟雾沟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安沟水库开展排查,我队每月至少对2处水源地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二是持续开展延河和辖区内主要河流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逐步完成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对现有的1个工业企业排口,16个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三是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利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开展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发现县域内存在3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到期,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检查,已将3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到期问题核查完毕,其中21家企业已重新办理,9家企业已停产关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有关规定,5家企业无需办理。四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清单涉及任务10条26项,已完成24项(其中镇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尚未完成),完成率92.3%;涉及治污项目4个,完成率100%。五是建立跨区域联动机制。联合延川、宜川分局对黄河干流延川、宜川、延长段开展为期一周的排查整治,累计检查企业8家次,采集水样11处,出具监测报告3份,发现问题2起,整改2起,达成了“协同会商、协调联络、协作互通、联合认定、联手查办、联动共创”的跨县环境质量综合提升“三协三联”机制。2.加强大气环境专项执法。为贯彻落实《延长县2024年春季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长环督办发〔2023〕1号),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了工作职责,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大气污染整治行动。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工作,重点对加油站、汽修厂、油气开采、仓储等企业进行排查发现,七里村采油厂固定顶罐及卸油台尚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现已下达整改通知,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二是联合市支队对县域内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由市支队立案查处。三是联合市大气办、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对机动车尾气进行路查3次,累计抽测柴油车179辆、其它机动车1629辆,查处超标机动车125辆,县交警大队对23辆超标车辆现场进行处罚,处罚金额1150元。四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抽测15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3辆合格,不合格2辆,现已维护完复检合格。五是堆料扬尘管控。持续对县域内工业企业、在建工程进行执法检查,对县域内3家存在未及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物料密闭不严问题的企业,均已立案查处。六是派员参加省大气帮扶执法检查。派员4名参加第七轮关中地区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监督帮扶,检查发现6类169个问题,涉及企业70家,获轮次第一。3.加强油煤气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油煤气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队积极督促延长县2家采油企业、1家采气企业、1家危废处置企业开展生态环境大整治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一是加强清洁文明井场建设。我县共有油气生产井场总数7011个,已建成清洁井场6861个,整体建成率为97.86%。二是按时完成油气企业废弃井场封堵工作。2024年延长县共需完成200个废弃井场封堵任务,截至年底已全面完成封堵工作,完成率100%。三是加强环境隐患排查。重点对辖区内油气企业集输站、集油点、危废暂存点、生产井场、输油输气管线等重点领域进行隐患排查,共排查3个隐患问题,现已全部整改。4.加强固体废弃物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固体废弃物监管,严查违法行为。一是加强零星固废监管。对各乡镇范围内28家汽修厂产生的零星固废开展帮扶检查,通过集中培训、试点教学、以案说法,帮扶督促企业全部完成整改,消除环境隐患。二是加强危废暂存点监管。安排专人通过信息平台定期查看辖区内固废产生单位关键点位视频监控,按期调阅固废转移信息,及时掌握固废来龙去脉。三是加强医疗废物监督检查。我队定期对县域内产废单位进行检查,严格要求各产废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和运送工作。截至目前,延长县5家医院共产生和转移医疗废物32012.26千克,全部按规定收集转移至延安市盛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5.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积极派员参加省市各类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监督执法帮扶等活动。派员3名参加全市大练兵比武活动中获集体二等奖,个人二、三等奖;获得2024年度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6.积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和非现场执法检查。一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检查。结合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方案,严格按照比例开展抽查检查,杜绝多头检查,有效提升营商环境。二是认真履行跨部门随机抽查机制。联合市场监管局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查,对1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三是推进非现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利用信息平台监管发现1起线索,赶赴现场核实后,进行立案查处,进一步优化了执法方式。7.持续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发现乱倾乱倒、乱排乱放等行为依照环保相关法律依法查处。8.加强核与辐射监管。一是制定印发了《延长县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方案》。二是加强对辖区内5家辐射安全监管核技术利用服务单位进行隐患排查,确保我县核辐射安全。二、社会效益2024年,延长县优良天数共计332天,同比增加17天,优良率达90.7%,;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2,同比改善8.8%;PM2.5平均浓度26μg/m3,同比改善3.7%;PM10平均浓度48μg/m3,同比改善4.0%。2024年,寺滩国控断面为Ⅲ类水质,水质指数为5.47,同比改善5.36%;谭家河省控断面为Ⅱ类水质,水质指数为5.03,同比改善13.57%。三、存在问题(一)无人机等新执法设备运用不够。今年以来执法设备虽然有所充实,但在实际工作运用中还有所欠缺,我队仅有少数执法人员可操作无人机,大部分人员对无人机、水质监测设备等不够熟悉,未能真正运用在工作中。(二)执法人员能力欠缺。我县有三家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企业,但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执法人员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方面的检查能力较为薄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三)执法工作缺少保障。今年6月份,我队将1名临聘驾驶员解聘,目前无专职司机驾驶执法车辆。四、整改措施(一)组织人员学习新设备。对近几年新增加的执法设备,如无人机、便携式水污染检测仪等设备开展针对性的学习,保证所有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设备,切实将执法设备实际运用在工作当中,为执法工作增添助力。(二)加强执法业务培训。邀请自动在线监测方面的专业人员对执法人员开展实地培训,学习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现场检查要点,提高执法人员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三)解决驾驶员问题。报请县局同意后,探索实行驾驶员岗位由第三方劳务派遣,保障消除劳务合同纠纷。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加强政治思想学习。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安排部署,加强对执法人员学习管理。(二)加强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根据行政执法需求,咨询公检法、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士,系统性、针对性学习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案件质量。(三)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人员开展自查,针对执法人员的短板,聘请专业人员现场教学指导,补齐短板,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能力,为打赢污染物攻坚战保驾护航。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