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法学会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组织全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学术调查研究,开展法学、法律学术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出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评选和表彰全市优秀法学研究工作者和优秀法学论文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工作,建立信息网络,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等。 | |
住所 | 咸通南路中段市委院内4楼政法委4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谢军 | |
开办资金 | 2.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67万元 | 2.6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咸阳市法学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业务情况1.聚焦服务大局,开拓法治实践的创新路径。大力推进基层站点建设。一是制度先行,试点垂范。坚持“争第一”的目标导向,主动作为,积极谋划推动,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关于建设基层法学会工作站(点)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组织架构、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等,被省法学会以正式文件形式在全省进行推广,并得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谢军充分肯定。6月,围绕谢军会长“要抓些示范点”的批示要求,在坚持“试点指引+典型培育”的基础上,下发《关于推进试点县市区法学会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渭城区、礼泉县、长武县等试点县市区有效利用基层社会治理资源,率先垂范,8月前均已完成县(区)级工作站建设工作,并配合省法学会完成基层法律服务站点调研指导相关工作。目前,全市7个县市区、19个乡镇(街道)均已建成具有法学会标识的基层法律服务站点。二是强化联动,实体运行。已建成的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均严格按照《指导意见》配齐配强组织成员,建立完善由试点县市区党委政法委、法学会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法院、公安、司法等团体会员单位协同参与、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学会会员广泛参与的工作体系。重点打造“永奇调解室”“老朱说事”等品牌调解室,突出首席专家队伍建设,横向联动人民法院调解室、一站式多元解分中心等功能室,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调配合、联动处置等工作机制,“一站式”调处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化解。三是推树典型,提升能力。服务站点采取“首席﹢”模式,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主动参与服务站点的调解服务工作,从调解过程中的法律难点和解决方法入手,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目前,全市法学会基层优秀服务站点及优秀调解案例推荐评选活动正在开展,力争推出一批有组织架构、有工作成效、有特色亮点的基层法学会服务站点,在全省树立标杆和模板。持续深耕首席专家制度。广纳贤才。印发《关于公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库补充成员名单的通知》,吸纳一批法学法律一线工作者成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夯实专家库成员基础,为咸阳法治实践提供智力支持。着眼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下发《关于征集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法律咨询的委托事项的通知》,广泛征集涉法涉诉疑难案事件,由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进行综合评估,提出专业法律意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分忧解难。已为三原信访局、兴平法院等5个委托单位提供法律意见书,受到委托单位一致好评。工作融合。进一步推动首席专家工作与基层法律服务站点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服务站点的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作用,采取专家轮流“坐诊”方式,让群众随时能“面诊”,持续用心用情调解身边矛盾纠纷,助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主动参与平安建设。始终站稳政治立场,坚持党的领导,锚定前进方向,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走在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第一线。今年以来,多次赴兴平市、长武县等县区,督导检查平安建设、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期间维稳安保、常态化扫黑除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政法领域重点工作;联合团市委、市民政局等市级部门,深入研究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相关制度机制,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水平,履行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职责使命。2.根植基层百姓,弘扬矩阵宣传的法治能量。法治宣传深入民心。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法治宣传活动。联合市司法局、团市委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的通知》。编印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赴礼泉县阡东镇古会开展法律赶大集活动,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身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开展“宪法伴行你我他秦韵普法润心田”宪法进高校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高校学子法治素养和法治观念。参与“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暨惠民普法活动,贴近群众,走进基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咸阳法治建设筑牢坚实群众基础。加强媒体矩阵宣传。深入贯彻落实省法学会、市委政法委对法治宣传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广大会员积极在《西部法制报》理论版展示咸阳法学研究成果,共向《西部法制报》理论版投稿20余篇。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加强研究阐释、传承运用,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荐5篇关于红色法治文化调研文章,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配合省法学会调研组一行对我市长孙无忌墓等部分“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及中华古代法律文化历史遗址”进行实地调研,充分展示我市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体现咸阳法治文化底蕴。3.突显智库作用,展现法学研究的丰硕成果。跨域交流呈硕果。进一步深化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激发新时代法治人才持续深入调查研究的动力,为平安咸阳、法治咸阳建设提供深厚理论基础。充分运用“西部法治论坛”“关天论坛”“法治陕西论坛”“黄河‘几字弯’红色法治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等区域性交流平台,共向各论坛组委会推荐优秀论文70余篇。课题研究重参与。以“法治陕西”“法治实践创新”为主题的课题研究为引领,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法治问题和法学理论发展趋势,积极参加全国、全省法治类科研项目的选题建议工作,推荐部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1个,省级法学研究课题选题建议3个。课题研究工作有序推进。导向激励显作用。对2023年“咸阳法学优秀调研成果奖”13篇优秀论文进行了通报表扬,授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5个单位“优秀组织单位奖”,激发法学研究内生动力和活力,推动产出更多更优法学理论成果。持续开展第四届“咸阳法学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活动,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重点研究平安咸阳、法治咸阳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对策建议,34篇论文进入终评阶段,最终13篇论文获得奖项并在“咸阳政法”公众号进行评选结果公示,促进法学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为法治咸阳建设献智献策。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4年,咸阳市法学会被评为“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在以下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1.法治宣传范围更广。今年以来,全市参与普法志愿者人数362人,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普法活动492次,普法受众15.3万人次,发放普法材料7万余册,切实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托《民主与法制》杂志、民主与法制网等媒体平台,《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长武实践》、《咸阳秦都区:“小家”和谐促“大家”安宁》等多篇报道展现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为平安咸阳的倾心守护,《基层法律工作站助力平安建设的“咸阳实践”》一篇使咸阳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经验得以推广,为兄弟地市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2.不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关于建设基层法学会工作站(点)的指导意见》,被省法学会以正式文件形式在全省进行推广,并得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谢军充分肯定。全市7个县市区、19个乡镇(街道)均已建成具有法学会标识的基层法律服务站点。3、法学研究成果显著。《西安“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构建的路径探索》等16篇论文分别在“西部法治论坛”“关天论坛”“法治陕西论坛”“黄河‘几字弯’红色法治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学术研讨会”中荣获奖项,收获多项荣誉。《大开发新格局视阈下西部地区营商环境的协同立法路径初探》等论文在省法学会《法学研究成果要报》中编发并报送中国法学会、省委政法委,推动研究成果转化应用。市法学会分别荣获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第十二届“关天论坛”、第六届“法治陕西论坛”优秀组织单位奖。三、存在问题尽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对标对表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及省、市法学会《2024年工作要点》,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法治宣传浮于表面,宣传效果不理想;二是基层服务站点建设未能全覆盖;三是是法学研究主动性欠缺,法学会系统干部的研究成果较少。四、2025年工作计划市法学会将继续突出服务大局的功能,在重点工作上做文章。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法治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利用法学会群团组织的优势,积极发挥广大会员这支法治队伍的力量,共同推进法治建设迈向新台阶。用好“智囊团”。组织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紧紧围绕服务政法现代化等方面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积极献言献策,在“西部法治论坛”“关天论坛”“法治陕西论坛”等学术平台中广泛交流。加强对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典型案例的研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中经得起实践检验的重要观点、重要论述,推动更多针对性、实用性、指导性强的研究成果进入领导决策层、应用到法治实践中,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做好“贴心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发挥法学法律工作者专业力量,持续在团体会员单位上用力,结合单位职责,突出培育特色亮点,组织法学和法律工作者加强对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实务问题进行研究,主动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管理、弱势群体法律救助等创新实践,努力提供专业化的法律产品和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当好“宣传员”。积极践行“八五”普法,运用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加强对《民法典》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讲,广泛开展接地气、惠民生的法治宣讲活动和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律服务,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荣获“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荣获第十九届“西部法治论坛”、第十二届“关天论坛”、第六届“法治陕西论坛”优秀组织单位奖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