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不动产登记管理提供相关服务。管辖范围内房屋、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草原登记。 | |
住所 |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5楼 | |
法定代表人 | 康晓彬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40万元 | 607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6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日常业务开展情况。目前,全市共设立14个办事大厅、81个窗口、200余名一线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不动产登记全类型服务;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全市平均办理环节2.9个、平均办理时间1.8个工作日;向金融机构延伸设置便民服务点26个。截至2024年12月底,全市累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5.59万笔,其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23.70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1.89万份。市本级累计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3.75万笔,其中办理不动产权证书6.08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7.67万份。(二)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开展以来,2022年至2024年三年度延安市纳入部省处遗台账的项目共计230个89603户。截至目前,2022年至2024年完成首次登记217个项目79653户,已具备转移登记项目156个39567户,已办理转移登记118个项目15213户;首次登记项目占比94.3%、户数占比88.9%、转移登记项目占比51.3%,户数占比16.9%。(三)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平台业务办理情况。平台于2021年9月正式上线运行以来。截至目前,线上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0514笔。与税务、住建部门共享数据信息38794条,共享率100%。我市66家开发企业、29家金融机构完成了“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企业用户注册工作;并在工商银行、重庆银行、邮储银行、长安银行设置“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网点。(四)积极开展不动产“带押过户”。不动产“带押过户”工作是服务群众的刚性需求、是改善住房条件、助企纾困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五)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电子版《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有效电子凭证。(六)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税费缴纳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加强与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省厅做好“一次收缴、自动清分”入账(库)工作,推动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税费收缴自动化、智能化。(七)建立“住房公积金+不动产”共享工作机制。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公积金贷款信息、不动产交易、抵押等信息数据共享服务,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如存量房抵押登记、预购商品房预抵押登记业务已共享至公积金窗口,减少办事群众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中重复跑路问题。(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500余笔。2024年报省备案计划需要完成的富县、延长和黄龙3个县已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其中,富县已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省级抽样评估工作;子长、志丹、甘泉、宜川、黄陵和洛川6个县区于2025年底前完成,延川、吴起和安塞3个县区于2026年底前完成。(九)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目前已完成金泰和悦府、金鸿行知坊和邦泰锦天府3个新开发项目的“交房即交证”工作,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二、社会经济效益:(一)登记制度对财产权保障和纠纷解决。1、登记制度保障财产权清晰性。2、登记制度促进纠纷高效解决。(二)登记服务对金融市场发展和信贷获取。1、登记服务对贷款登记的效率和透明度。2、登记服务对抵押贷款市场的扩大。(三)登记制度对土地利用和空间规划。1、登记制度促进土地利用效率。2、登记制度优化土地空间布局。3、登记制度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4、登记制度明确产权关系。5、登记制度盘活存量土地。6、登记制度促进城市功能优化。7、登记制度保障土地流转安全,提高土地流转效率。8、登记制度促进农村产业发展。9、登记制度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10、登记制度提升征收效率。11、登记制度促进征收透明公正。12、登记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13、登记制度促进农村土地流转。14、登记制度支持农村发展。15、登记制度维护土地产权稳定。16、登记制度促进土地市场发展。17、登记制度保障土地财产安全。三、存在问题: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始终立足职责任务,强基础、补短板、抓落实、创亮点,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流程,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断深入、不动产登记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距中省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相距甚远。(一)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核心是思想观念的转变。面对经济发展已由“政策驱动”转向“环境驱动”,竞争由拼资源、拼区位、拼政策逐步转向拼服务、拼环境、拼创新的新形势,在具体工作开展中还存在思想上、认识上还不到位,主动服务的意识还不够强;工作审批流程还比较多,审批时间长、中间环节多,还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二)作风建设仍需改进。一是办事群众(企业)反复跑路。仍存在以“事不关己”的态度,将群众诉求以“不知道、不清楚”为由简单推给其他部门,让群众反复跑路。二是服务态度生硬。仍存在对待办事群众(企业)态度冷漠、举止失当,对应办事项拖着不办;一次性告知执行不到位,不能做到发放材料“一手清”,政策解释“一口清”;咨询引导不得模棱两可、答非所问。三是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仍存在因工作人员业务不精、政策不熟,导致业务办理效率低、时间长。(三)政策法规宣传仍需提高。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存在政策信息宣传不到位,办事群众(企业)对新的政策知晓率还不高,宣传还不到位。特别是不动产遗留问题办证过程中宣传力度还不大,部门协作还不畅。(四)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推进缓慢。一是转移登记率低。主要是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在转移登记环节需要缴纳不动产销售增值税,房地产企业资金保障不够,特别是部分房地产企业代收契税和挪用大修基金的情况,目前要一次性缴清困难较大,导致转移登记户数占比较低。二是项目建设单位不积极主动配合。项目建设单位不主动提供相关办证资料和配合完善手续,在2023年未闭合手续台账项目和2024年未首登台账项目中较多存在。三是项目土地使用不规范。通过对2023年、2024年台账内未首登、未闭合项目进一步梳理,存在项目建设实际用地超出审批用地情况;项目用地实际建设用途(经济适用住房)与审批用途(工业用地)不符情况。四是处遗税收政策不一致。属党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性质的,在办理缴税业务时,可以免征不动产销售增值税。但对于企业还需要征收,涉及企业基本上都属改制困难国企,因为税收政策不一致,导致办理转移登记困难。四、整改措施:一是增强服务意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中心动员全体党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抓纪律、树形象、促服务、创文明窗口”活动,发动干部为单位发展献计献策,提升全体干部“精气神”、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117条。二是加强信访接待。以中心党办引领,以科室为单位,实行科室轮值制度。一周一个科室总负责,设立科级干部便民服务岗,严明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对群众投诉信访问题及时接待处置,“登记难”问题进行不定期督办。三是开展不动产登记上门服务活动。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卧床病人等不方便来大厅面签的产权人实行“爱心护航”上门服务。四是加强新的政策信息宣传,特别是不动产遗留问题办证过程中的宣传。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对群众申请中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事项,通过内部沟通协商解决。凡需要补充补正相关材料的,必须清楚、明确、完整地告知申请人,最大限度避免让群众来回跑。(二)建立不动产登记全流程服务标准。做到热情服务、耐心服务、周到服务和文明服务。凡是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群众投诉的,一经查实,采取批评通报、停职检查等方式严肃处理。(三)进一步提升工作素质。对工作人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两次集中学习教育,全面熟悉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规范,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的能力和水平。科学配置登记人员数量,充实登记人员队伍,达到因岗配人,人岗相适。(四)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不动产登记工作“十不准十严禁”工作要求,针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全面梳理廉洁风险点,制定廉洁服务手册,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防范措施,将风险防控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工作人员通过勾结中介、“黄牛”收取“好处费”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采取“零容忍”态度,构成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五)严格执行规范登记。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不动产登记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全面梳理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动产登记规范有序进行。建立健全登记日志管理和痕迹管理制度,对于提前或延迟办理的业务,每一笔都要留下痕迹、写入日志,详细记录提前或延迟办理的原因。(六)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处理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窗口应急管理制度,对疫情、灾害、业务激增、信访投诉、网络攻击、系统崩溃、数据丢失等突发事件要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团队协作能力,做到问题发生时,有章可循、有序化解。(七)打造“党建+不动产登记”品牌。业务大厅至少设置1个党员先锋岗、组建1个党员先锋队,开展带头示范服务,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机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多措并举促使工作作风得到根本性转变,为民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业务基础不断夯实,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业务效能、竭诚为民服务上有重大改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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