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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5-26 15:13
单位名称 洛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及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县乡路政、运政、水路运政,航道、港口、地方海事行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领域执法职责,行使行政处罚、检查、强制权,投诉举报受理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
住所 洛南县华阳路西段16号
法定代表人 姚欣鲤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洛南县交通运输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0402.07万元 243127.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强干部学习教育。坚持周一、周五例会学习,定期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等,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养和学习能力;一年来,共举办学习专栏6期,人均记学习笔记3万字,写心得体会6篇;采取送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今年来,安排8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市组织的执法培训,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2次,参训人员达到100%,人均达到60学时。(二)严格安全执法检查。一是强化日常安全执法检查。深入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及交通项目施工现场开展执法检查,从源头上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累计检查企业30余次,检查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10余起,督促及时整改并形成管理闭环,保障了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二是严格危货运输安全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我县3家危货运输企业进行高频次执法检查,针对省市通报的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安全例会召开不及时,动态监控流于形式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全面落实整改;三是开展燃气、消防安全执法。多次深入我县燃气公司排查运输车辆、人员资质,督促企业建立了运输档案,确保燃气运输安全;加强燃气营运车辆检查,每周坚持逐车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立即改正;开展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汽车站、营运客车消防设施的配备,针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了更换。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督促企业制定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治理工作。(三)狠抓货运治超。一是设点检查。按照县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22名执法人员分东西北路负责在洛灞路保安段,国道242莽岭绿道口、洛河桥、庵沟口设立4个超载超限治理检查点,执法人员采取三班倒24小时不间断执勤执法工作,先后检查货运车辆1500余辆(次),现场纠正违法超载超限车辆90余辆(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县范围内货运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减少。二是在全市率先安装超限预警系统。在洛霸路保安段,国道242古城段安装超载超限预警系统两处,对超载超限车辆进行精准识别和精准处置,目前,通过超载超限预警系统筛查,准确识别严重超载超限车辆25辆,发送预警通报10期,会同交警部门对已识别的车辆进行了集中打击处理。三是严厉查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交警部门在全县范围印发了《关于开展货运车辆非法改装专项整治的通告》,采取强有力措施消除违法行为,目前,累计拆除擅自违法加装高箱车辆115辆,处罚维修企业两家,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四是开展治超专项攻坚一周行动。在五一节期间联合交管大队、公路段、超限站开展治理超载超限一周专项攻坚行动。先后检查货运车辆420辆,查处超限超载车辆22辆,依法拆除改装车辆6辆。五是加强货运源头监管。先后查处违法装载货运源头企业10家,罚款1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货运源头企业3家。六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深入源头装载企业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选择全县具有代表性的源头企业进行“谁执法、谁普法”送法上门宣传活动,先后开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5次,发放货运治超宣传单3000余份,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四)整治客运秩序。一是严厉打击非法运营。重点在高速路口、医院、超市、车站周边加大执法力度,采取流动稽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打击取缔非法运营车辆,维护了合法经营者的权益,全年排查疑似非法营运车辆100余辆,立案查处8辆。大队印制了《关于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倡议书》,制订了《洛南县交通运输局关于严厉打击通过微信群等互联网群组开展非法营运行为的通告》,并在洛南政府网、掌上洛南、微洛南媒体平台发布,累计共发放倡议书传单2000余份,相关网站点击人数超500人次。二是开展客运市场秩序整治。重点整治班线客运车辆随意上下旅客、越线、串线及公交车不按核定站点停靠及异地非法包车运营等违法行为。累计检查车辆200余辆次,责令改正30余次,维护了客运市场秩序。三是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重点打击异地经营,出租客运不打计价器、车容不整等,行政处罚3起元,责令改正10起。四是规范水运秩序。根据季节变化,对我县水运企业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取缔营房村水上无证经营企业1家,开展水上运输企业执法检查6起。(四)开展路政巡查。坚持日常路政巡查,及时治理路面污染,清理路面砂石堆积物,拆除公路沿线两侧违法建筑10余处,累计冲洗路面11次,强制拆除古城后庙沟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的院墙和房屋2处净化了路域环境,确保道路通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保护路产路权,坚持每月不少于15天路政巡查,发现公路损坏现象立即调查处理,累计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12起,收回公路赔(补)偿款4万余元。赔付率、修复率达到100%,有效维护了路产路权。(五)强化工程质量执法。一是稳步推进交通工程质量执法检查。不定期开展公路工程质量检查,先后深入石坡镇新华村联网工程、石太路、黑刘路等多处在建工程项目检查工程质量,针对发现项目施工拌合站未悬挂施工配合比标识牌,砂、石未进行分离,施工路段未设置安全标识、砼路面施工过程中存在使用模板厚度不符合设计要求,路面半幅施工中传力干外露、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下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二是配合支队立案查处违法行为。针对石坡至太子坪公路施工单位桥台钢筋笼锈蚀严重,主筋焊接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等违法行为,配合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进行立案查处,并处罚金2万元。(六)开展突出问题整治。对照“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简单粗暴执法、逐利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作为”六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出了“执法文书制作部规范”、“普法宣传不到位”2个主要问题。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并将问题清单以文件形式上报县司法局,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七)配合完成其他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维修企业污染治理。对环保督查发现的10家维修企业及我县维修市场进行整治,重点关注车辆钣金喷漆,督促企业建立车辆维修台账,定期更换地棉和过滤棉,及时更换损坏的光氧设备,设立“三废”收集专区,与第三方签订“三废”收集合同,建立“三废”收集台账,确保环保达标。二是积极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将去年开发整理的土地全部成功流转,栽植烤烟,壮大集体经济;完善设施,新修烟田机耕路4.8公里,新修20立方米蓄水池5个,为烤烟产业良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完成全村水网提升改造工程。三是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全年受理12345、12328及网上各类投诉300余起,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二、取得的社会效益通过运输市场秩序整治活动的开展,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率明显减少,保护了路产路权。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执法人员缺编。机构改革后执法大队的机构性质没有明确界定,招聘和充实执法人员在组织和人社部门都没有政策依据,无法操作,致使我县执法人员缺编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投入不足。受资金投入制约,执法队伍在“四化”建设方面投入不够,信息化建设投入不够,不能适应工作实际需要。(三)改革前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由于大队涉改人员基数大,改革前属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该部分人员养老保险因国家养老政策调整等各种原因断交,造成职工养老保险等问题无法理顺,但无法办理退休,影响队伍的发展和稳定。(四)客运市场潜在矛盾突出。由于道路客源萎缩,部分客运车辆陆续经营期限届满,潜在矛盾突出,加之我县两个车站合作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导致运输企业之间摩擦不断。(五)货运超载现象依然存在。货运装载企业和货运车辆所有人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治理超限超载任务十分艰巨。(六)危运企业违法行为较多。危运企业车辆长期在外地运营,管理难度大,存在较多的风险和隐患。四、下一步工作建议和打算(一)尽快明确执法大队单位性质。建议主管部门尽快沟通联系上级组织、编制等部门,明确各级执法机构的单位性质,从而建立顺畅的人员流动机制体制,尽快为我县交通运输执法队伍补充人员,推动执法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加强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在信息化平台采购、现代化执法装备的配备保障方面争取一些具有建设性和操作性的支持政策,加大对一线执法单位建设的资金投入,推动行业发展。(三)提升执法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尽快适应新时期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全新要求。(四)解决机构改革遗留问题。积极向相关部门汇报,向局里争取,协调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后续问题,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确保队伍稳定。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