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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凤县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5-26 14:14
单位名称 丹凤县应急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相关法规,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业务范围:开展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综合执法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
住所 丹凤县江滨南路江南新城小区A区综合楼5楼
法定代表人 刘炜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丹凤县应急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万元 1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基本情况丹凤县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61家,2024年检查企业61家,执法覆盖率100%,累计执法检查92次,发现违法行为47项,行政立案10起,约谈企业9家、约谈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18人,通报企业1家,责令停产整顿4家。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丹凤县应急管理局监管企业61家,检查企业61家,累计执法检查92次,发现隐患217条,其中违法行为47条。三、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分类分析,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中较为突出;工贸行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违规行为在工贸行业领域突出;属地监管、行业监管、企业管理和基层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存在问题:执法大队人数较少的问题,遇到临时任务周转不开,以至于执法检查任务难以开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共检查企业61家(其中工贸行业企业33家,非煤矿山5家,危化品22家,烟花爆竹1家);立案调查10家企业。工贸行业发现违法行为31项,行政处罚3家,实施行政处罚3次,共计处罚0万元。非煤矿山行业发现违法行为5项,行政处罚4家,实施行政处罚4次,共计处罚22万元。(其中丹凤县皇台矿业有限公司具有现实重大隐患案于2023年10月19日立案,2024年1月31日处罚,罚款8万元,计入罚款统计。)危险化学品行业发现违法行为6项,行政处罚2家,实施行政处罚2次,共计处罚1万元。烟花爆竹行业发现违法行为5项,立案2家,行政处罚1家,移交公安机关1家,实施行政处罚1次,共计处罚0.1万元。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47项,立案调查10家,实施行政处罚10次,共计处罚23.1万元。四、对下年度度安全生产形势的研判从2024年执法数据和往年执法数据研判分析:事故风险主要存在非煤矿山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发展趋势主要趋向于工贸行业;在丹凤县应急管理局支持下和丹凤县应急管理执法大队的支持下,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持续向好发展。五、下一步打算(一)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通过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安全生产领域分管行业进行安全执法检查,集中排查整治各类重大风险安全隐患,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加大执法力度。根据2024年执法数据进行分析,大部分立案线索来自于上级反馈,自行检查发现的较少,在2024年的执法检查中,执法大队对危化和工贸企业数量和隐患进行科学研判,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查,对辖区内安全监管重点企业按照明确的时间周期固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三)合理安排执法检查对象。合理安排执法检查对象,将执法力量向工贸行业集中,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一般的企业,实行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督促加强安全管理;对安全管理基础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严重违法违规、具有高风险以及曾经发生事故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强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