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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镇安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20 09:47
单位名称
镇安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提供服务。开展全县保护地、湿地监测调查、保护建设、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开展自然保护地及湿地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镇城社区五组
法定代表人
岳地选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76万元
15.32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如涉及变更登记,请填写:涉及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林业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11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持续开展法规政策宣传,营造良好保护氛围结合“2.2世界湿地日”、“3.3”野生动植物保护日、“4.20”秦岭生态卫士行动日、6月1日湿地法颁布一周年、“6.5”世界环境日等。采取召开宣传动员会、集中发放宣传彩页、上门入户、网络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秦岭保护“五进”活动,全年开展宣传活动6起,发放宣传资料、宣传用品2000余份,张贴标语、条幅20余条,营造浓厚生态保护氛围,提高公众生态保护认知度和保护意识。(二)开展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秦岭国家公园创建工作。按照省林业局安排部署,配合开展秦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镇安县创建区在整个秦岭国家公园板块中的定位,拟定国家公园10年期项目建设规划37个,组织申报2024年秦岭国家公园建设项目2个,并通过省林业局组织的专家组评审。(三)夯实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1.压实责任,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保护管理。督促指导镇安县鹰嘴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落实管理处-保护站-护林员三级网格责任制,明确护林员责任辖区,实现护林员管护责任全覆盖。加强护林员巡护管理,组织开展好“绿盾行动”,严查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以及项目违规占用保护地违法行为。2.加强对木王国家森林公园旅游经营活动规范管理。对照公园景区总体规划,所有经营活动必须控制在批复的开放景区范围内,景区之外区域一概不得涉足,加强景区旅游安全监管和督导,全年开展木王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安全排查督导两次,提出整改建议两条。3.开展湿地保护监管巡查,加强湿地生态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建立湿地日常巡查监管长效机制,尤其是把旬河省级重要湿地巡查检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每月至少巡查1次,通过巡查及时发现破坏湿地违法行为,同时配合县政府完成了庙沟镇中坪村骆驼岭砂石厂堆砂占用旬河重要湿地整改销号问题。(四)巩固帮扶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开展好乡村振兴包扶工作。充分发挥支部在乡村振兴巩固帮扶过程中的帮带作用,带头落实驻村帮扶任务,解决帮扶群众实际困难,全面完成驻村各项帮扶工作任务。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自然保护地和湿地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未发生严重的破坏生态环境保护违法问题,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2.经济效益:我单位为全额财政拨款,无经济效益。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1.湿地、自然保护地保护巡护监测工作量大,单位监督管理经费缺乏,湿地保护修复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虽然近年来申报了部分保护项目,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资金缺口仍然很大,保护资金投入不足,难以发挥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成效和作用。五、整改措施。1.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保障保护地、湿地生态保护宣传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工作正常开展。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合理谋划项目,加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资金申报。积极申请自然保护地、湿地保护修复补助资金项目,严格按照规范落实保护修复地块,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为2025年项目落地打基础。2、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绿盾”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检查和问题整改,深入开展秦岭“五乱”生态环境整治,切实保护好自然保护地、湿地生态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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