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临渭区>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5-20 09:34
单位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对辖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进行执法监督工作。
住所 渭南市临渭区南塘巷20号
法定代表人 武伟
开办资金 1.0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8万元 2.55万元
网上名称 渭南市临渭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政务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及时申请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2024年,变更开办资金,由1.02万变更为2.55万。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临渭区文化和旅游局的领导下,认真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公示如下。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严格执法,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一是开展文化市场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加大对网吧、娱乐场所、演出经营单位、新业态的检查和巡查力度。日常采取错时执法与定期、不定期执法检查,强化文化经营者的管理,规范经营秩序。通过陕西省实名认证系统监督网吧上线情况,对于离线场所及时予以查处。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剧本杀场所负责人在规定落地之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守法经营。多措并举有效规范了我区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开展“扫黄打非”领域综合执法工作。开展“清浊”“护苗”等专项行动,对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单位和校园周边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查。联合广电部门,对擅自安装使用有限电视前端传送广播电视节目的11家宾馆进行排查,对存在问题的5家宾馆开具《停业整改通知书》。加大对电影放映市场执法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开展旅游领域执法工作。在旅游旺季期间,依托系列专项整治活动。针对旅游市场中存在的“不合理低价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突出问题,加大对旅行社、景区的检查力度,有效遏制了旅游市场乱象,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对于出现投诉的旅行社、景区,及时联系旅行社、景区负责人及游客调查调解。四是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6次。对存在问题已当场或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确保了文化市场的和谐稳定。(二)投诉与案件办理情况共检查经营单位1900余家次;全年共处理投诉47起;办理案件30件,罚款41040元,没收违法所得2140元。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是优化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做到快速响应、即知即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增强办理质量和效率。2024年,回复满意率达100%。二是依托日常执法检查及专项整治,文化市场环境进一步净化。三是各经营场所能够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为辖区群众打造健康消费环境。三、目前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2024年,执法大队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离不开上级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离不开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随着文化市场的快速发展和执法领域的不断拓宽,执法任务日益繁重,而现有执法人员数量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特别是在面对一些紧急任务时,执法力量捉襟见肘。二是执法经费严重不足,影响执法效率。三是新业态不断涌现,这些新业态在丰富文化市场的同时,也给执法工作带来了新挑战。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和风险。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开展案例分析等实战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打造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二)严格执法,维护群众利益。严格在法定的职责权限内开展执法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确保办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依据正确,处罚内容适当,维护群众利益。(三)加强新业态执法。密切关注文化市场新业态的发展动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新业态执法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加强对新业态经营单位的日常巡查,引导其依法依规经营,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