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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河道管理站(县河道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5-05-20 08:22
单位名称 镇安县河道管理站(县河道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河道(湖)管理、监测提供服务。承担河道(湖)堤防的工程建设规划、防汛设施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河道采砂管理、河道岸线管理、河道巡查、汛期洪水监测跟踪等工作;编制审定河道度汛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河长制工作。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后街80号
法定代表人 李聪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9万元 1.4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在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2次,研究单位重大事1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是坚决守牢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压实工作责任。召开2024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专题部署会,成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分片包抓的防御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制。开展水旱灾害安全自查、督导检查通知,成立6个工作组进行汛前督查,逐处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按期整改到位。对全县21个自动雨量站、156个预警广播进行上线测试。与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县级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签订服务协议,确保平台正常运行。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管理,对47处危险区进行现场勘查,填报“四级责任人”清单,制作安装47处山洪灾害危险区警示牌。通过开展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活动、5.12防灾减灾日等宣传活动、向各镇(街道)发放60条山洪灾害防御横幅和4000份宣传册,广泛宣传普及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和山洪灾害防御常识,提升群测群防能力。对防御物资进行全面盘点,建立专库,更新补充,确保物资“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修编完成《旬河干流镇安段防御洪水方案》等8个县级方案(预案),聘请专家对镇村级预案进行指导修编并完成备案;督促14个在建涉河(涉水)工程项目编制度汛预案。联合多部门开展2024年镇安县防汛抢险救灾综合应急演练;督促各镇(街道)组织一次镇级山洪灾害演练,提升干部群众应急处置能力。召开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培训会,对值班人员进行职能、平台使用等培训。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带值班制度,规范报送雨水情等信息,坚决杜绝值班脱岗、瞒报、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确保信息传递畅通。通过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发布预警短信30789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组建了一支涵盖水利、工程管理等多专业的24人水旱灾害防御专家队伍;成立了水旱灾害防御会商研判组和应急抢险组,先后两次在7月17日、7月19日及时召开会商研判会,指导各镇(街道)做好超警戒流量洪水防范应对工作,并深入抢险一线指导抢险救灾,确保安全度过强降雨阶段。二是抗牢管河治河护河政治责任。坚持“常态化巡查+重点巡查+问题整改”的工作方式,强化河道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清理河道垃圾、靓化河道环境的专项行动。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村级河流管护体系建设的通知(镇河长办发〔2024〕38号)文件,要求各镇(街道)要夯实目标责任,按照每村建立一个工作室、建立一套制度体系、建立一支管护队伍的目标任务,已建立村级河流管护体系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镇安县河长巡河制度》文件要求开展常态化巡河,组织河流管护队伍开展日常管护工作。贯彻落实2024年县政府第15次常务会及2024年第20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河道非法采砂、河流“清四乱”工作,累计巡河出动384人次,巡河5567公里,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24份。开展河长制周报送工作,鼓励公众监督举报,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采砂、河流“清四乱”专项行动,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开展全县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排查整治及“回头看”专项行动,以水利部门督导建设单位排查为主、属地镇办全覆盖排查为辅的方式,排查涉河工程49个,其中涉河桥梁34个,道路3个,取水11个,排污1个,排查发现桥梁7个问题,截止10月底,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切实发挥河长制枢纽作用。联通上下、协调左右,当好“勤务员”,坚持高位推动。组织召开县级河长制大会1次,研究部署河长制相关工作,发布《镇安县总河长令》(2024年第1号令)为高效有序推进河长制重点工作奠定了基础。2024年,省市反馈我县河流“四乱”问题7个,针对反馈问题,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工作6个,剩余1个正在积极整改中。深入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持续巩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坚持以“零容忍”“出重拳”的态度,下发河长制交办单61份、督办单4份、履职提醒函4份,联合水政监察大队,打击非法采砂行为5起,清理违规堆放砂石料1.6万方,提升了采砂日常监管水平和能力,维护了河流生命健康。以“清四乱”、“防溺水”为重点,开展库区清漂治理4次,累计清理垃圾15吨。扎实做好防溺水工作,设置警示标语275处,护栏3200米,警示喇叭156个,封堵下河路口13处,全年未发生涉河涉水伤亡事件。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社会效益:因地制宜推进幸福河流建设,按照每镇(街道)创建一条县级幸福河流创建,成功创建甘岔河、红彤河、镇安河3条市级幸福河流打造一批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幸福河流。按照省市河长办要求,开展小仁河、铁厂河、甘岔河健康河流评价工作,为县级河长及相关主管部门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提供参考。2、经济效益:良好的河道管理改善了水质和生态环境,提升了生态服务功能,带动了地方经济。有效的水旱灾害防御措施减少了洪水、干旱等灾害对农业、基础设施的破坏,减少了经济损失。四、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缺乏科学规划,管理职责不清,导致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二是监测和预警技术落后,信息化水平低。三是公众参与不足,环保意识薄弱。五、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科学规划,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协调,推行河长制等综合管理模式。二是建立智能监测系统,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建立举报和监督机制。六、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坚守水旱灾害防御底线。坚持“预”字当先、“实”字托底,锚定“四不”目标,强化“四预”措施,贯通“四情”防御,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救大灾。一是强化安排部署,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汛前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四是强化“四预”措施,助力科学防御;五是强化队伍建设,夯实保障力量;六是强化值班值守,规范信息报送。(二)大力推动河长制落实见效。一是压实河长责任;二是抓实重点工作;三是完善长效机制。(三)持续加大河道监管力度。本着“重检查、抓平常”原则,坚持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与全面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时刻保持对河道乱象的高压态势,大力开展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滥采乱挖、乱到乱排等现象重拳出击,努力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河流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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