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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5-19 15:15
单位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协调、指导各镇、办执法中队履行执法工作,负责镇、办综合执法考核工作;负责全区综合执法过程中重大案件的查处,执行临时性、突发性执法任务;负责全区城建规划和综合执法案件的督察督办;承担区政府依法确定的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整治和执法事项。
住所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天台路5号
法定代表人 许柯
开办资金 9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城市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11万元 42.5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区城管执法大队在区城管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狠抓文明示范街创建。联合开展“城警联动”专项行动,期间重点对中山、民主街、将坛西路等7条示范街区、15条主要街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6次,共整治处罚违停车辆1520辆,清理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912起、整改倚门经商746处、沿街窜买1366起,清除人行道上不规范停车标线612米、安装阻车器175副,规范共享单车1760辆。其中对占压盲道及乱停放车辆进行劝离630辆,对违停车辆下发温馨提示单1475张。二是持续开展占道经营治理。牵头各街道办综合行政执法队重点对天汉大道等26条主要大街沿街季节性窜买摊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和门店招牌等问题进行整治,共整改各类市容违规问题2300余起;区城管委4月份制定《城管局长(队长)巡城工作方案》,实施人行道畅通工程,严格落实错时上班和定人、定岗、定责措施,按照“疏堵结合”方式,积极劝导630余起各类摊贩进入规范建立的市场内经营,确保交通畅通、市容整洁。三是扎实开展缓解“停车难”工作。督促完成机动车停车场整改14处,新增机动车停车场25处,施划停车泊位853个;新增充电桩11处,充电泊位161个;施划中心城区示范街非机动车停车点位119处,施划共享单车停车点位15处。同时,根据区政府对汉台区停车场统一经营管理攻坚年活动安排,梳理统计各办事处对人行道摸底排查机动车停车泊位数77082个,截止目前中心城区共设置公共停车场333处,泊位14130个;接入智慧平台60处,停车泊位2020个。四是加强共享单车管理。设置共享单车停车点位1269处(已施划标线384处,虚拟电子围栏885处),并每月通报单车企业运营情况至联席会。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停放运营秩序,提升管理效率,骑福、共驰、小彬、小遛、小侣5家企业自发组建成立了汉中伍福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实现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在中、高考期间开展无牌、乱停乱放共享单车清理规范,约谈7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10余次,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共享单车进行抽查,共检查共享单车8610余辆,净化了投放秩序。五是加大火车站广场管理。按照《汉中高铁站周边道路交通疏堵保畅十条措施》要求,对火车站(高铁站)周边共享单车乱象展开集中整治20次,对南广场非机动车和门头牌匾开展长期管控工作,累计劝离驶入广场非机动车辆1500余辆,解答旅客询问1000余次,清理广场滞留单车共950余辆,受理火车站南广场门头牌匾设置资料26家,为来汉人员打造良好的城市形象。六是推进智慧化城市管理。利用汉台区城管智慧平台,共受理城市管理案件1959件,处置办结1904件,结案率97.03%。七是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1、继续推进散煤治理。大队督促各镇、办共设置禁煤卡点30余处,共查处“禁燃区”流动售煤问题16起,处罚2起,完成区大气办督办燃煤等销号案件5起。2、持续实施“清炉”行动。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4900余家次,查处57户使用煤炉的经营户,并现场熄灭、销毁收缴违规使用的煤炉66个。3、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共查处运输车辆扬尘污染问题34起,实施处罚11起。4、持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共检查餐饮商户6200余家次,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问题131起。完成大气污染问题销号案件68起。5、对所有在建工地进行“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共检查施工工地300余家次,查处施工扬尘问题9起。6、深入开展食品摊贩监管工作。加强食品餐饮摊贩登记备案管理,符合食品摊贩登记条件的根据属地市容管理实际情况合理布局进行备案登记,发放《食品摊贩登记卡》,先各镇街共核发229户;对不符合条件的流动餐饮摊点坚决清理取缔,共计清理取缔256户。八是持续开展违建治理行动。组织对中心城区违法建筑、临时建筑物进行依法拆除,共拆除3处,130平方米。九是严厉查处人行道施工围挡和建筑垃圾污染排放。1、共受理临时施工用房、施工围挡17处,已审批17处;督促施工围挡不规范、不合格的,要求立即拆除或整改,在巡查中发现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施工围挡13处,已整改13处。2、强化占道活动管理。共审批宣传促销1949起,接待咨询97起,查处未经审批41起,不符合审批标准37处。3、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结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建筑垃圾治理乱象,聚焦重点流域、敏感地带范围,各镇、办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建立排查点位清单,对建筑垃圾乱堆乱倒进行督导、检查。按照市城管局下发《关于做好疑似建筑垃圾乱堆乱倒》问题,立即开展工作进行全面核查,截止目前共下发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专项治理交办通知单34份。十是做好重大活动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对各级领导来汉检查工作调研路线、油菜花海节、群星演唱会等活动期间市容市貌保障工作共计17次;高、中考期间,针对学校、居民集中区及考生住宿宾馆及考点周边持续强化管理,做好各考点周边市容市貌管控,尤其对各考点周边人行道非机动车乱象、摆摊设点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确保中、高考顺利进行,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好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不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汇聚工作合力维护市容秩序,让城市管理既有尺度更有温度。聚焦“城警联动”交通整治、共享单车管理、流动摊贩规范管理、建筑垃圾专项整治落实等方面完善工作制度,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14次;按照2024年市考区下达新增停车泊位800个目标任务,新增机动车停车场25处,施划停车泊位853个;施划中心城区示范街非机动车停车点位119处,施划共享单车停车点位15处。同时,按照下达的150个充电桩任务,新增充电桩11处,充电泊位161个。畅通道路交通,大力提升城市颜值。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人行道停车泊位土地权属争议制约突出。部分车位需占用城市公共资源和产权单位用地,业主争议较大、矛盾突出,严重制约停车泊位设置。二是智慧化辅助技术落后,现有可利用停车位资源空间分布和实际需求不匹配。三是交管部门违章处罚系统升级,城管无法借用交管平台上传违停照片,只能以温馨提示告知机动车乱停乱放时有发生。(二)改进措施:一是挖掘停车资源,合理施画停车泊位。充分利用符合设置停车泊位的人行道、拆迁空地、闲置土地施画停车泊位,整合现有停车资源,积极配合区产投公司加快第三批停车泊位施划工作。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持续推进“城警联动”执法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规范有序的城区停车秩序。三是规划先行,引导停车行业科学发展。借助《汉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精准完善停车场信息,积极探索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市场化的新路子,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四、2025年工作打算(一)巩固中心城区市容严管区创建成效。按照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示范街打造整治安排,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强对各镇、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各辖区内的违建违停及违规门头牌匾情况进行巡察督导,对各类违规行为实施清理拆除和规范设置。二是对人行道上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加大巡察和行政处罚,合理设置停车场,加强共享单车管理,以及“僵尸车”清理整治,加强文明停车专项整治力度。(二)配合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促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巩固清炉、油烟污染治理成效。一是继续推进散煤治理。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控拉运煤车辆、卖煤商贩进入城区,杜绝有烟煤销售车辆进城区销售。二是持续实施清炉行动,排查小餐饮商户使用煤炉的情况。三是是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检查违规运输渣土车辆。四是持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摸排调查餐饮单位,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三)继续保持违法建设查处高压态势,督促落实环督办反馈问题整改,指导各镇、街道拆除违法建设,为城市建设与发展营造良好规划秩序。(四)严厉查处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对擅自开挖人行道、破坏市政设施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加大对城区临街施工围挡严管严查,对不符合设置条件的临时施工围挡、施工用房、展厅依法拆除。(五)狠抓建筑垃圾乱堆乱倒排查整治。结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上级督办的建筑垃圾治理乱象,聚焦重点流域、敏感地带范围,重点排查整治。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