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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汉台大队

发布时间: 2025-05-19 11:47
单位名称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汉台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辖区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案件查处
住所 汉中市兴元路西侧前进路北侧(三里店村)
法定代表人 杨浩
开办资金 104.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4.8万元 104.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4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开展了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开展了工业炉窑专项执法检查。三是对重点涉气企业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四是开展了钢结构制造行业环境执法监督帮扶工作。五是开展了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执法检查。六是督促指导13家企业完成门禁系统建设安装、2家企业绩效升级工作。七是对市局反馈在线数据超标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督促立行立改。八是开展辖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九是持续开展2024年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十是对市区大气办交办的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十一是组织4名执法人员参加关中地区大气交叉执法监督帮扶,助推关中地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好转。(二)严厉打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碧水”环境安全。一是扎实开展涉水企业暨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二是按照《汉台区汉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已按照计划进度完成了汉江干流汉台段2023年7个排污口整治任务;2024年9个排污口整治资料已上传至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空间信息平台,并通过了省级审核。三是开展辖区其他河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四是对枯水低温期水质管控工作进行了梳理分析、上报总结。五是对今年以来市滨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多次出现进水浓度超过设计处理能力问题进行调查。六是开展了畜禽养殖行业专项排查整治。七是对发现的加油站存在违法行为开展了调查处理,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三)扎实开展“净土”执法检查,巩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一是对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及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对辖区内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开展每月一次现场执法检查。三是督促土壤重点单位编制土壤隐患排查报告,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加强危固废监管,着力提升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一是督促指导辖区危废经营单位、产生单位在陕西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计划及产废年报填报,并完成审核及管理计划备案登记工作。二是扎实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四是结合双随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日常执法检查等,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五是为规范辖区涉危废行业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向区教体局送达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及处置工作的提醒函》、联合区交通运输局向机动车维修行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和大气污染治理的通知》、联合公安汉台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电动车经营门店下发了《关于规范废旧铅蓄电池环境管理的告知书》,确保危废规范化安全处置。(五)开展核与辐射专项检查,保障放射环境安全。一是严格对照陕西省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表相关要求,对辖区内重点涉及核技术利用的医疗类服务单位、工业探伤类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二是通知辖区内辐射单位及时在辐射系统内对四个方面信息进行更新。(六)深入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一是牵头联合各部门开展了两次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二是按照区秦岭办反馈问题,会同武乡镇政府对天台山公园内一养殖场乱排乱放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并督促按要求完成整改。三是按照区秦岭办要求,梳理秦岭区域建设项目建设情况。四是对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检查反馈问题配合涉及镇办及时进行整改销号。五是开展秦岭区域省级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疑似人类活动线索实地核查。六是向区矿山专项审计办报送矿山环境违法行为调查情况并向公安部门移交矿山企业环境违法线索。七是对区秦岭办交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八是开展秦岭区域“乱排乱放”排查。九是对市秦巴办反馈的环境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处。十是会同自然资源汉台分局完成天台山锰矿渣堆整治。(七)扎实开展建设项目专项检查,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一是对2021年以来汉台辖区88个建设项目逐一进行核查。二是今年以来,共查处“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4起、“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3起。(八)排查环境风险隐患,确保辖区环境安全。一是结合重大节假日及各类环境安全专项检查、双随机等,主要对辖区重点污染源、涉重金属、水源地、危化品仓储、使用、生产企业、石油仓储企业及加油站等持续强化风险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二是不定期对108国道、316国道汉台辖区内危化品运输通道进行专项检查。三是拟定并下发了《重大风险隐患及防范化解工作任务》的通知,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信息报送规定,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五是督促辖区企业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估、备案工作。六是组织企业及本单位执法人员线上参加应急培训工作。七是联合市医疗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截至目前,辖区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九)全力做好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一是对涉及我局或由我局牵头负责的历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信访投诉资料进行了汇总梳理,并对牵头问题开展“回头看”。二是做好省委环保督察进驻期间配合保障工作。督察组进驻期间共反馈我局并由汉台大队牵头办理信访投诉22件,目前22件全部办结并上报。(十)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全面做好环境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规范生态环境执法、信访调查处理工作程序,有序推进环保投诉件办理。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信访问题详细分类登记,并明确具体的办理要求、时限和承办人,加强现场核查和跟踪督办,及时进行满意度回访和整改验收销号,切实做到查处一件,落实一件,彻底解决一件,群众满意一件。(十一)加强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制定印发了《汉台区2024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细化了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各类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二是按照《2024年汉台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印发汉台大队《环境执法信息简报》,及时汇总通报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三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四是加大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执行力度,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是生态环境安全稳定。通过扎实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等各类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全面抓好以秦岭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打击。2024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29余人次,检查企业840余家(次),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6起,实施立案处罚15起,移送公安1起,拘留1人,上报典型案例3件。三是群众环境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4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189件,同比下降50.13%,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汉台环境执法监管点多、面广、量大,具有全方位、全天候、全类型的特点,各类环境问题“防不可防”,执法人员经常处于“灭火式”被动状态,执法检查不够深入细致,工作主动谋划出击、提前预判部署还不够精准到位。2、案件办理质量和移动执法数量还需进一步提高。3、辖区涉危化品、危废企业较多,重点污染源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等环境安全隐患防范面广、难度大,沿316国道危化品运输车辆较多,受人员、能力、时间等方面因素影响,存在排查整治不够及时全面,仍有个别死角等情况。4、企业受疫情影响以后,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困难,且随着新的环保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的出台,对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越来越严,而企业的法律维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导致案件调查和执行的难度越来越大、风险挑战越来越高。(二)改进措施:1、持续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环境执法水平,着力打造重学习、严要求、敢担当、善作为的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全面提升全员争先创优积极性,履行好生态环保执法职能职责。2、积极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案件办理程序的合法性及规范性,案卷评查质量保持全市前列。3、结合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及日常环境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好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水平,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4、以新《环保法》及四个配套办法为抓手,提高和增强执法效能,扎实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严肃查处各类突出环境违法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努力提升全员创先争优积极性。2、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着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3、统筹开展生态环保各类专项执法工作,确保执法监管到位。4、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5、防范化解生态环保领域矛盾,切实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保障群众合理环境诉求,不断提升工作满意度。6、大力宣传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正面舆论导向和群众广泛支持认可的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