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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9 10:19
单位名称
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咨询;代写文书;代理民事、经济、刑事案件。
住所
黄陵县高阳路
法定代表人
王敏红
开办资金
4.3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1万元
62.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主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一、2024年开展的业务活动:加大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力度。一方面,在法律援助资源配置方面尽量做好统筹,特别在落实工作站律师值班方面,我们将积极运用好现有相关政策,挖掘潜力,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队伍指导培训力度。建立律师点睛网学习平台,不断适应新时代法律人的需求。2、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耐心细致解答,提供法律咨询。自今年1月份至今,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来电和来访的方式解答群众面临的法律问题,几乎每天都有群众来访,甚至一个工作日有20余人次。一年来,我中心共接待600余人次,接待人员都能够耐心询问群众面临的法律问题,运用所学知识告知他们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他们该怎么做才能解决实际问题。3、严格审查、审批、指派环节,对受理和指定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并进行归档。法律援助中心严格办案程序,对于咨询人员需要代写法律文书的,咨询人员向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审批登记后份,指派工作人员代写法律文书。截至目前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对于符合援助条件的人员向法律援助提出案件办理申请书的,援助中心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和申请的案件案由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援助条件的,最迟在三日内完成审查审批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法律援助手续,并在受理当天将案件指派给承办人员。按照规定承办人应在三日内同受援人进行告知事项,并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案件,在案件办结后按照延安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的要求进行归档,并将卷宗交回援助中心。4、通过办理民事、刑事案件,切实做到了为民办实事。援助中心为弱势全体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是其职责所在,更体现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核心所在。无论援助中心为群众进行法律咨询或者免费代写法律文书,但最终需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之所在集中在案件的办理和办结上。援助中心本着以民为本的思想,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所以中心在年初确定了目标就是为落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更好的做到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将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该意见中涉及的案由列入援助范围,只要符合援助条件,援助中心便会给受援人提供高效便民的法律援助服务。二、带来的社会效益主要为:今年援助中心免费为100余人代写法律文书100余份,接受群众的申请共受理了38件民事案件,接受黄陵县人民法院的指定为一审期间的被告人133人提供辩护律师,办理刑事案件133件,拯救失足青年12人。接待来访群众咨询600余人次,接听12348热线电话咨询30个,充分发挥了援助中心为困难人员依法维权的职能和作用。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㈠、存在问题:1、法律援助人员力量薄弱。2、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法律方面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3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不够系统,缺乏思考、提炼和总结的能力。㈡、整改措施:1、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抓好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对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2、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困难群体依法维权意识。3.加强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四、2025年工作计划:1、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2、创新宣传方式,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3、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便民化服务。4、强化部门协作,发挥各站点职能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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