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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劳动维权保障中心
黄陵县劳动维权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9 10:14
单位名称
黄陵县劳动维权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工维权保障工作做好服务。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方针、接待并登记协调及处理劳动维权稳控工作;统计、分析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承担全县劳动保障业务培训,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质量评查;完成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黄陵县商业街人社局五楼
法定代表人
武志强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16.3万元
网上名称
公益黄陵县劳动维权保障中心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遵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2年,劳动维权保障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我中心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结合全年的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监察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作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配合下,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维护了社会稳定,劳动监察工作已从被动监察到主动监察发生了质的转变。现将2024年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努力方向汇报如下:工作情况(1)加强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针对我县一些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今年,一是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二是印发宣传手册4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50余条,深入用工单位、进行广泛讲解和宣传,使用工单位知法、懂法、守法,劳动者知法、懂法、用法。三是对屡教不改,违法严重的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从法律上规范其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坚持把劳动法律法规的政策宣传、舆论引导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突破口常抓不懈。(2)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抓好案件办理工作为改善劳动保障监察来访接待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我中心设立了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接待窗口,建立了投诉举报接待台帐和首问责任制制度,做到来人有接待,电话有记录,投诉有登记,案件有回复。截止目前,通过各类渠道共受理拖欠劳动报酬案件596起,其中“12333”平台受理案件302起,智慧政务“12345”平台受理案件115起,书记县长信箱投诉案件2件,已办结2件,来电来访受理案件17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欠薪案件数、人数、欠薪金额实现“三下降”,分别下降11.9%、13.4%、10.2%。取得的社会效益(1)开展专项行动,整顿中小型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问题(2)开展专项行动,规范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3)积极做好“两网化,标准化”建设基础工作。3、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1)工程转包普遍,拖欠工资现象频发近来群诉群访事件屡次发生,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企业经营不善,无力支付劳动者工资。一些制造类企业,如砖厂等,按产量支付工资。一旦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主、客观原因,生产经营不正常,资金周转困难,造成企业停产、半停产,发生亏损,没有能力正常履行支付工资义务,造成拖欠工资;二是垫资施工导致三角债。(2)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默契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新问题层出不穷,热点、难点问题较多。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维权和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涉及到多个领域,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配合。整改措施(1)强化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管,率先保障工资支付。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精神,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实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对因建设单位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案件的,严格追究建设单位责任。(2)加大违法行为惩戒力度。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每季度在政府门户网站、县广电台及《黄陵通讯》公布典型案例,及时将欠薪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用人单位树立诚信。4、2025年工作计划(1)强化沟通协作,形成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合力(2)强化线索摸排,及时化解隐患(3)畅通维权渠道,确保有案必接(4)夯实工作责任,严肃追责问责(5)做好来年国考省考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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