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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5-05-19 10:13
单位名称 黄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支撑和管理保障。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农村经济调查、统计、分析;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流转、宅基地改革纠纷的调查、调处、仲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等。
住所 黄陵县城北街
法定代表人 兰博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万元 19万元
网上名称 黄陵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节》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4年开展的业务活动:1、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及村集体经济组织赋码登记工作。成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119个,其中村级105个,组级14个。2、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一是开展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培训工作。组织县内培训38人次,外出培训二次,培训60人次。二是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5家,家庭农场3家。三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工作。共移出异常名录农民专业合作社9家。四是承担了农业新型主体能力提升项目,扶持合作社4家,扶持家庭农场11家,培育优秀辅导员25余人;五是积极开展集中治理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专项活动,全县5镇1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存在非法集资现象。3、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行动。在全县建立“一村一专班、一户一档案、一事一研判”的工作机制,全县105个行政村共收集合同4369份,已整改问题合同3931份,追缴合同欠款188.96万元,新增合同价款5.5万元,收回土地2923.15亩,向有关部门移交线索6个。4、扎实抓好扶持项目村推进工作。2024年选定25个村为中央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村,总投资35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扶持资金1750万元,县财政配套750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1098万元,预计年收益905万元。5、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保障规范运行。在县城设立了“三资”管理服务大厅,在店头镇、隆坊镇、田庄镇分别设立了便民窗口。统一使用“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在全县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整治工作,移交县纪委监委线索和问题12条。6、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扎实做好农村土地不动产登记颁证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办理土地确权合同信息变更72户,二是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情况。今年完成预挂牌37笔,挂牌面积548.01亩,挂牌金额1437.41万元,成交项目11笔,成交面积187亩,成交金额163.74万元。三是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完成录入土地流转合同3429份,土地流转面积29341.42亩。四是做好土地仲裁纠纷调处,化解矛盾。全年发生农村土地纠纷4起,调解4起,农户信访2起,调查处理2起。全县未发生因土地纠纷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带来的社会效益主要为:1、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状大。2024年全县村集体收入9998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收入千万元村1个、100万元以上的村5个、50-100万元的村9个、10-50万元的村51个、5-10万元的村39个,全县农村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薄弱村全部清零,村集体经济分红村28个,分红金额2003.98万元,收益群众13794人。2、农村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中央财政资金70万元,其中合作社项目30万元,扶持合作社4家,家庭农场20万元,扶持家庭农场5家,辅导员培训项目2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万元,扶持家庭农场6家,项目已实施完成,资金已全部兑付到位。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缺少专业人才,业务开展不顺畅。二是新型经营主体质量不高,运营服务功能弱,示范带动作用发挥不充分。三是村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短缺发展资金,人才缺失,产业单一,5-10万元村占比过大,自身“造血”功能和发展能力不足。四是是镇(办)、村干部、村级财务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五是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辅导员对现代农业技术、市场动态和经营管理理念了解不足,难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二)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政策,强化管理;二是健全队伍,提供保障;三是加大培训,提高能力;四是落实政策,保障运转。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加大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高质量发展新型经营主体的要求,探索推行“新型经营主体+企业+保险”的三位一体、“合作社+合作社”的合作社联盟模式。三是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四是依托“陕农经”平台,加大对全县农村资产资源的动态管理,促进“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五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升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