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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9 10:05
单位名称
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支付和基金保值;居民的参保登记、转保、退保、养老保险金支付标准核算;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八大员)工龄补助金发放等。
住所
黄陵县商业街人社局五楼
法定代表人
李宇龙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2.85万元
13.26万元
网上名称
黄陵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主要开展业务活动如下:一、2024年开展的业务活动:2024年度,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我县2024年度应参保居民52168人,其中新增参保居民340人,参保率95.47%,待遇领取居民17166人,全年共计发放养老金3675.7万元,养老金及时、按月足额、社会化发放;发放率达到100%。(2)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工作。我县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到龄群众1884人,按每人每月6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全年共计发放生活补贴150.26万元。(3)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工龄补助的发放工作。我县涉及教育、农业、文化、卫生、水利、林业、梅七县、双代员、国有企业等领域曾在基层受聘人员共3966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1825人,全年共发放工龄补贴188.89万元。(4)强化管理,确保待遇认证科学性和准确性。使用手机APP自主认证16516人,自主认证率96.5%。做好丧葬补助的发放工作,全年我县符合丧葬费补贴发放条件的496批,发放丧葬补贴39.68万元。有效地防止了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二、带来的社会效益:经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了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工作管理。提升了工作质量,确保全县60岁以上的居民养老金按时发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城乡居保工作村级代办业务存在薄弱环节。由于村级代办人员承担着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待遇申报、保费收缴和月审年检工作。基础性工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着经办工作的总体质量,建议给村级代办员一定的工作补助,并配备一定的办公设施,加强管理,以便夯实基础性工作。2.由于城乡居民保障水平低,45周岁以下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建议适当提高奖励补贴标准。四、2024年度工作安排:(一)狠抓经办服务,全力提升服务群众的水平。一是积极做好协调工作,争取各相关部门支持,加强基层经办队伍及信息化建设。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业务培训,使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政策、经办规程、办事流程和服务标准。三是通过开展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进一步充实全天候、零障碍经办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养老经办水平。(二)加强宣传培训,不断普及群众对政策的认知。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群众深刻理解政策的实质,不断提高参保率和参保缴费高档次的选择,最大化积累个人账户总额,使更多群众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三)加强制度建设,堵塞管理漏洞。一是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经办服务。二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居保业务经办、基金、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待遇核定、待遇发放、资格认证等重要业务经办、初审、审核三级审批制度等,确保城乡居保工作安全有序运行。(四)强化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强化考核管理,使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担当意识、担当能力、服务群众的热情和廉政意识都有所提升。二是建立党员培养帮带机制,严把党员准入关,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并加强对党员的监督考核,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践行承诺,民主测评活动。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行“互联网+党建”工作模式,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和支部战斗堡垒建设,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执政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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