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绥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的登记;工伤保险经费的核定、征缴和征缴计划的编制;工伤医疗、工伤人员待遇资格审查 | |
住所 | 绥德县名州镇永乐大道西段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浩 | |
开办资金 | 1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41万元 | 4.54万元 | |
网上名称 | 绥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度,我单位在绥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业务情况(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24年度,我县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共708个,参保人数2333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47个,11379人;企业461个,11951人。全年累计征缴基金482.25万余元,支付各项待遇共计384.14万余元,涉及122人。全县提起工伤认定申请118起,已作出工伤认定结论93起(机关事业单位37起、企业48起、个人申请不参保8起),放弃申报8起,不符合申报条件5起,待工伤认定12起。伤残鉴定62起。(二)积极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宣传工作我中心按照上级经办中心的部署,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工伤保险预防宣传工作。通过进入企业、工程等集中用工多的12家单位进行政策宣传宣讲。结合招聘会、社区“双报到”宣传活动、零工市场及就业驿站宣传5次,现场政策解答200余人次,共计发放工伤保险宣传袋700余个、工伤保险条例1400余张、工伤保险知识问答1520余本。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和企业对工伤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其次为确保我县延榆高铁各标段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中心按照县人社局及上级经办中心工作指示,及时对接延榆高铁指挥部负责人,进行榆林市工伤保险政策预防宣传、解读,并发放相关政策宣传书籍,着力保障延榆高铁各标段用工企业及职工的工伤合法权益及时得到有效保障。(三)夯实业务基础,提升业务能力我中心始终将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定期组织学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今年,省人社厅印发《陕西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后,我中心及时制定培训学习方案,采取“业务人员主讲、领导分析点评、干部集中讨论”的方式将规程按业务类别划分为三期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帮助干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经办规程的重点内容,为下一步全面运行全省统一的经办系统打好理论基础。(四)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核查行动1.开展的有关重要活动。今年,我中心对2023年支付的长期待遇人员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抚养范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以及医疗费用单笔超过5万元工伤职工医疗费票据进行了全面排查。5月份对市外住院工伤职工共4人(住院总计15次)的住院治疗及住院票据金额逐一核查,经医院反馈情况属实,票据金额核查无误。6月份对县内住院工伤职工65张票据进行核查,经反馈情况属实,住院票据金额核查无误。8月份,我中心又对市内县外住院工伤职工9张票据进行核查,经反馈情况属实,住院票据金额核查无误。按照上级要求,10月8日我中心组织稽核人员,对县级医疗协议机构在治疗工伤职工过程中是否存在挂床、虚开药物、虚假治疗、编造病例、短期重复开药等违规违法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核查,未发现存在相关问题。2.巩固提升行动,深化问题整改。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整改督导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182号)要求,2024年6月18日至19日,吴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我中心巩固提升行动深化整改督导内容进行了交叉检查,我中心第一时间对交叉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全部整改完成。3.“金保二期”社保基金监管系统试用情况。我中心严格管控工伤保险工作人员经办系统权限和登录方式,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通过个人电子社保卡APP扫码登录榆林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每笔业务遇到信息预警时及时回退操作,严防出现危害工伤保险基金安全的行为。(五)深入开展工伤保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中心按照县人社局和上级经办中心工作指示,及时制定了《绥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关于2024年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伤保险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会议10次,建立健全了《绥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业务经办流程》《绥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经办工作流程,明确各级经办人员工作职责。1.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开展情况。2024年,我中心共组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8次,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对社保基金安全重要性的认识。2.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情况。我中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前往满堂川镇、白家硷镇开展《工伤保险条例》实施20周年、《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实施1周年、社保服务进万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为群众办实事情况。我中心积极开展社保领域集中整治工作,累计为群众办理实事9件。10月14日,榆林市逢源人力资源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吴卫兵等10名工伤职工来我中心询问其工伤保险待遇进度,在了解情况后,我中心积极与市经办中心进行协调处理,于10月15日将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至该10名工伤职工手中,我中心扎实的为民作风得到了诉求群众的高度认可。(六)规范工伤调查程序,完善待遇支付管理制度今年我中心进一步规范了工伤事故调查、待遇支付管理。确保待遇审核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利益。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规范工伤事故调查程序。完善了工伤事故限时备案制度,实施了书面调查、现场调查相结合的调查方法,重点加强了对交通事故、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事故的调查,提高工伤事故调查的实效性。二是加强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形成了待遇资格定期审核、长期待遇定期检查、待遇支付管理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待遇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工伤医疗管理。完善了工伤保险协议医疗管理机制,做到了统一核定协议机构、统一协议文本、统一协议时间、统一考核办法,使工伤协议医疗管理更加规范有序。四是不断提高工伤待遇年检认证工作。我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两次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方便服务对象,组织专人对行动不便人员进行上门服务,逐一核实身份、认真比对信息,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不发生冒领的同时保证待遇及时发放到位。共认证通过20人,未通过0人(未满18周岁6人,满18周岁14人)。(七)开展业务轮岗工作,提高业务能力今年,我中心对待遇审核、伤残鉴定、工伤认定等重点岗位进行了集中轮岗交流,一是提升了综合素质。干部通过岗位轮换学习新业务,掌握技能,在全面了解工伤保险各项业务流程的同时,不断拓宽知识面和业务技能。二是增强了协作能力。通过轮岗打破了单位内部的业务壁垒,促进干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同岗位的干部在轮岗过程中可以分享经验、互相学习、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当面对复杂的工伤保险业务问题时,干部们能够更好的协同合作,发挥团队的优势。三是加快了工作效率。通过轮岗充分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10月份,我中心利用三天时间完成了参保登记、待遇审核、基金管理等业务档案集中归档工作,做到了分类明确、编号有序、存储安全、定期整理的要求,工作效率较往年提升了50%,业务办理真正得到了提质增效。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积极认领双报到社区下发的相关工作指标,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提供物资帮助,认领双报到社区任务,县烟草公司家属院红色物业联盟打造便民服务1.2米暖气片5组项目。全年累计征缴基金482.25万余元,支付各项待遇共计384.14万余元,涉及122人。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两次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为方便服务对象,组织专人对行动不便人员进行上门服务,逐一核实身份、认真比对信息,在确保工伤保险基金不发生冒领的同时保证待遇及时发放到位。共认证通过20人,未通过0人(未满18周岁6人,满18周岁14人)。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绥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作风建设带来的新变化。三、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企业对工伤保险的重要性仍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抱有侥幸心理,不愿参保或拖缴欠缴。二是工伤预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不断扩面。三是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部分业务办理时效性降低。如在职工因工作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后,不能按时报备。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限为1年,时间跨度太长,不利于工伤认定取证。四、整改措施一是宣传政策:结合招聘会、就业驿站、社区“双报到”、零工市场、人社工作进园区、社保服务进万家等活动进行工伤预防宣传,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和企业对工伤保险政策的知晓率。二是组织培训:对用工单位开展工伤保险政策预防宣传培训会。主要针对已经参保的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加气站、砖厂、个体工商户开展集中政策及业务经办流程解读培训,确保工伤保险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五、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一是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和职工对工伤保险的认识和参保积极性。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增强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加大工伤预防投入,深入开展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加强事故多发企业和高危行业的监控检查,降低事故发生率。三是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结合《工伤保险条例》《陕西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和全省统一的业务经办系统,举办业务培训会,全面提高我县工伤保险各级经办能力。四是积极推广“陕西社会保险APP”工伤保险业务经办的知晓率和使用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