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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宝鸡市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5 09:23
单位名称 宝鸡市渭河生态区保护中心(宝鸡市渭河流域治理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渭河生态区综合治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渭河生态区项目建设管理、岸线管控、规划编制、项目报审、生态保护、执法监督、水资源管理、项目准入清单落实、生态文化教育、工程设施管护、环境卫生管理及支流口工程建设协调。
住所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C座
法定代表人 贾涛
开办资金 1265.7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177.17万元 14241.6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紧盯目标任务,聚力生态区建设2024年度,中心各项工作取得圆满进展。渭河市区段堤防加固工程前期工作已完成可研、环评、稳评、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土地预审等11项前期工作,先行试验段各项前期工作有序推进,工程即将开工建设。渭河石鼓山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列入全市“三带一核”重点项目建设,市政府专题会议已审议通过,前期各项工作正在紧密推进。不断完善生态修复补偿机制,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开展渭河生态修复补偿方案编制,严格审查报批工作,全力实现单位非税收入证照办理登记工作,圆满完成宝鸡市渭河生态区生态补偿费及罚没收入229.98万元的征缴入库工作。一年来,我中心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1.积极谋划相关工作。一是编制完成了《宝鸡渭河市区段堤防加固工程》可研、环评、稳评等工作,前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二是严格项目请示、报批工作程序,做好项目谋划、入库、排查等工作,为后期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三是在渭河生态区划定工作中,针对渭河在宝鸡“穿城而过”的实际,积极和省渭保中心沟通,提出“关于调整宝鸡市渭河生态区范围的建议”,解决渭河生态区发展和宝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之间的矛盾。四是制定分解下达2024年渭河干流堤防标准化管理年度创建任务,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沿渭7个县区渭河干流堤防标准化创建均通过省一级评价,180.89公里创建任务全部完成,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第一排。2.全力推进项目验收。中心确定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牵头、科室包抓县区的工作方案,召开验收推进会,克服治渭一期工程历时长、资金缺口大、参建人员变动大、资料收集难度大等困难,加快项目验收进度,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工程实物量核查等,全年共完成金台、高新、眉县9项渭河治理工程实物量核查及竣工验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抓好日常巡查监管。中心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制定印发《宝鸡市渭河生态区巡查工作机制》,成立巡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制定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工作办法,增加巡查频次,充分利用测距仪、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和新技术,强化河道日常管理,加大渭河巡查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全市河湖“清四乱”明察暗访、核查问题整治、涉渭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及“回头看”专项行动、宝鸡7.16洪灾应急防汛巡查、全市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渭河市区段河道碍洪林木巡查、河道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确保渭河良好的生态环境。利用无人机航拍巡查,首次对渭河市区段进行系统性航拍记录,为保护渭河工作提供影像资料,确保巡查工作提质增效。同时,圆满完成中心全体干部执法证件新申领、换发工作。4.严格坚守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渭河防汛预案,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汛前、汛中安全大检查”、渭河生态区防洪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渭河干流及支流重要区段及沿渭各县区备汛工作、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渭河生态区范围内涉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农村供水保障大走访等专项活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在建工程安全监管,全年向沿渭各县区转发各类安全生产文件共计38件,上报表格56份,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防汛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全年未发生不安全事故。(二)实现多措并举,推动单位发展一是多方争取资金,更换了全部办公电脑和办公桌椅,粉刷了办公室墙面,使办公条件和办公设施焕然一新,同志们的工作环境进一步改善;二是开展人文关怀活动,为全体同志办理了体检卡,利用工会平台为职工送上生日蛋糕,积极开展离退休老干部慰问等暖心活动;单位职工生病住院,均第一时间前去探望,对困难职工争取上级党组织专项资金补助,带去组织关怀和温暖;三是乡村振兴有力推进。中心派驻1名同志任产东村驻村第一书记,帮助解决道路维修、农村饮水等问题,得到了一致好评;四是组织参与“双报到”、马拉松志愿者、创文志愿服务等活动,展现渭保人的社会责任。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盯目标任务,科学谋划,系统治理,加力奋进,全面推进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工作,奋力谱写了我市渭河生态区建设保护新篇章。渭河综合整治工作多次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被评为全省渭河治理工作先进集体。渭河、清姜河荣膺全国“最美家乡河”荣誉称号,渭河生态文化公园入围我市“丝绸之路·神奇西北100处摄影地”5处摄影基地之一。2024年以来,中心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和省中心下达的各项重点工作,在全面做好生态区滩区治理各项工作的同时,结合渭河治理工作由全面建设阶段向管理阶段转变的实际,在促进宝鸡经济发展、应对突发灾害防御、生态区补偿费用征收监管等工作方面创新工作力度,特色亮点分呈。一是积极配合高新区,多次去省厅、省中心汇报沟通,终使高新区19个重大项目在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区影响的前提下,实现了项目落地,实现了生态区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双赢,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肯定;二是多方宣传法律法规,力促关环线跨渭河及生态区这一项目履行社会责任,不但编制了生态评价报告,也缴纳了230万生态补偿费,且已全部征缴入国库,实现了涉生态区项目生态评价及生态补偿费的创新和零的突破,在全省尚属首例;三是宝鸡“7·16”洪灾发生后,中心领导班子主动积极作为,制定汛期巡查方案,加强值班值守,成立党员抢险队,安排技术人员巡查险情、洪痕标记;中心领导多次深入渭滨区、凤县查看险情,支援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为渭滨区受灾职工、群众捐赠救灾物资等。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多方征询水文信息,为应对渭河甘肃上游来水、推演并确定洪峰到宝时间和流量,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也为消除市民紧张情绪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市政府领导赞许和肯定。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渭河综合治理一期工程项目验收进度缓慢。由于沿渭县区领导变动频繁、保障措施不到位等原因,部分县区验收工作任务艰巨,目前仍有22个项目未验收;二是部分县区日常管护资金缺口大,现有大多数工程仅仅处于保洁状态,没有正常的资金开展工程日常维护工作;三是由于渭河市区段堤防加固工程项目前期土地预审工作,影响了前期工作进度缓慢。(二)改进措施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我们认真梳理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及时组织召开各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会议精神,落实目标任务,明确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生态区管理、项目验收、信息化建设、资金管理等工作标准及要求,有力推动了全年工作顺利开展。2、项目工程,加强监管。一是加强建设管理。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工程监管,项目督导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及时整改,禁止违规建设。二是严格安全管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工程安全检查,保障渭河生态区工程安全。三是认真开展建设项目检查督查,严抓项目质量、安全、资金管理。四、2025年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中心将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继续创新发展思路,统筹推进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加大保护力度,强化生态管控,注重生态修复,努力促进渭河生态文明建设和谐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制订渭河防汛预案,加强隐患部位排查,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确保渭河安澜;二是认真谋划我市渭河生态区“一四五十”发展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渭河市区段堤防加固工程先行试验段前期工作和渭河石鼓山核心区提升改造项目,助力“宝鸡城市会客厅”打造工作;三是按照《条例》要求,继续加强渭河生态区建设工作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定措施,狠抓工程质量及安全,加强已开工项目全程监管,加大渭河生态区建设项目安全检查、巡查监管力度,落实巡查制度,建立巡查台账,督促县区认真完成河道“清四乱”及省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四是严格落实生态区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推进涉渭河生态区项目初审、把关、监管、竣工验收、信息化建设、涉渭河生态区工程项目生态补偿费用征收监管等工作,确保渭河生态区规范化建设管理;五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持续做好《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宣贯工作,确保渭河流域生态保护可持续健康发展;六是增强创新、法治思维,积极探索渭河流域暨渭河生态区管理新模式,采取有力措施,坚持实施联合执法,加强已成工程管护,提升管理水平,维护渭河生态区建设管理良好秩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