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编制全市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景区各项详细规划;监督和检查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报批、项目建设选址初核工作。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F座219室 | |
法定代表人 | 郭炳强 | |
开办资金 | 49.0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林业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06万元 | 9.0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4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4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履职尽责,筑牢安全底线,持续深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一是积极开展全市7处风景名胜区与1处地质公园年度综合检查工作。二是扎实做好上级各类问题核查及专项整治。年初对宝福山陵园进行核查,及时上报核查结果,消除疑似图斑问题,目前已处置销号;4月上旬按照市局安排开展非法侵占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建设公墓问题排查并按期上报核查结果;5月中旬按照市局安排开展2024年度自然保护地明察暗访工作;11月中旬按照省林业局和市纪委安排,扎实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整治相关工作。三是圆满配合完成第三轮陕西省环保督察工作。(二)构建生态文明建设大格局,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按照发布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文件精神,对全市共7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行核对确认并按期反馈了调整意见。(三)服务改革促发展,做好涉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报批事项。对310国道眉县青化至渭滨高家镇公路的选线方案开展现地踏查、初审,出具市级审核意见并及时上报,已获省局批复;跟踪指导千湖风景名胜区做好冯家山水库向市区输水管线穿越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工作;对330kv输变电工程线路途径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选址方案专家论证。(四)全过程督促指导,及时跟进风景名胜区总规编报。一是指导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规报批进行多轮修改,待《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完毕后即可审批;二是指导跟进岐山五丈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报批相关工作,目前已修改到位待批;三是跟踪指导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加快总规修编,待《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施行后即可上报;督促千湖、钓鱼台风景名胜区开展总规修编前期准备工作。(五)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能力。一是组织全处干部采取线上学习的方式参加了陕西省风景园林协会举办的《提高规划涉设计水平提升城市风貌品质》专家讲座培训。二是组织召开全市风景名胜区培训会。(六)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不断深化改革。一是深入全市风景名胜区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形成调研报告1篇。二是建议并指导宝鸡市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草拟《宝鸡市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送审稿)》由我处复函反馈了意见,实现了全市风景名胜区法治化建设的重大突破。(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以《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为重点做好涉林、涉风景名胜区法律法规宣传,累计宣传覆盖约300多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履职尽责,筑牢安全底线,持续深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切实做好各类问题核查及专项整治,圆满配合完成第三轮陕西省环保督察工作。对全市7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进行核对确认并按期反馈了调整意见,通过全过程督促指导,及时跟进风景名胜区总规编报。加强业务培训学习,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能力。指导宝鸡市关山草原旅游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草拟《宝鸡市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送审稿)》由我处复函反馈了意见,实现了全市风景名胜区法治化建设的重大突破。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促进了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职,使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未完成转隶。2.处内人手不足,特别是缺乏专业技术力量,客观上影响了有些工作的顺利开展。3.办公场所紧张。目前全处只有一间办公室,办公区域十分紧张,影响了一些活动的开展。4.受业务狭窄限制,争取中省市资金任务难以完成。(二)改进措施1.时刻关注中央、省、市相关政策,尽快完成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转隶2.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能,加强专业人员配备,采用公开招聘等方式招入风景名胜专业相关的专业人才,切实履行好风景名胜职责。3.单位领导进一步向机关事务局及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得到理解、支持增加办公室。4.和省市相关部门协调,积极争取保护建设资金,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力度。四、2025年工作计划(一)开展风景名胜区综合检查。严格落实《风景名胜区条例》《陕西省风景名胜区条例》,重点对规划执行、重大项目建设核准、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二)做好遥感监测反馈问题核查。推进自然保护地卫片执法对国、省遥感监测反馈的问题进行现地核查,经查实属于违法违规破坏风景名胜资源的,按照有关法规处理。(三)配合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相关工作,做好反馈问题整改。指导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四)对于未编制总体规划或总体规划已经到期的,支持各有关县区、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组织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组织编制、修编总体规划。加强重大项目选址核准事项监管。(五)支持各有关县区、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对民生类重大项目选址核准事项的报批。(六)对已经获得选址核准批复的重大项目进行跟进监管,督促项目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生态修复方案,严格保护工程周边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重点加强对核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要求进行现地督查,防止发生超核准批复施工和发生对景名胜资源的次生破坏。提升风景名胜区管理能力。(七)加强对各县区、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提高业务技能和素质,支持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涉林工作人员合法合规申报林业行业职称。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八)融合全域旅游产业链发展,推进风景名胜区旅游产业规范化、特色化建设,打造风景名胜区旅游网红打卡点和旅游精品线路,支持各有关县区、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参加国内国际风景名胜区旅游推介活动和新媒体宣传。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