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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5-05-14 14:5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刑事诉讼案件的援助辩护;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抚养费的案件的代理;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的代理;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诉讼代理及其他确需援助的法律事项的代理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35-37号
法定代表人 雷振
开办资金 34.0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38万元 28.2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为民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好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坚守“案件质量”始终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通过走访办案单位、案件评查、受援人回访等形式,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服务效果。二是刑事案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律师辩护全覆盖方面。按照《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对适用范围内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全方位保障辩护权。在认罪认罚程序和刑辩全覆盖工作中,援助律师及时介入,为被告人提供有效辩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打造精品案例。在援助案件办理方面,不仅要增数量,更要强质量。积极与公检法办案机关、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办案单位沟通协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推动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案件质量评查、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例,全面提升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四是农民工维权方面。做好农民工维权法治宣传及援助工作,为外来务工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积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通过热线咨询、来访面谈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及时的法律政策咨询。同时积极与区劳动监察大队紧密衔接,及时处置农民工欠薪问题,引导农民工用正确的方式追索劳动报酬。专业的法律政策咨询帮助农民工确定了维权途径、提高了维权意识,预防并减少了欠薪等案件的发生,帮助和指导了农民工依法维权。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2024年,(一)案件方面,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100人次,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067件,民事437件,刑事630件,已按期完成全年案件目标任务。刑事案件326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刑辩全覆盖工作方面,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案件5起,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案件19起,人民法院通知辩护案件280起。民事案件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对接8次,直接受理指派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68件,已办结49件,剩余19件案件已全部立案,正在民事诉讼中。(二)紧抓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利用农村集市、重要事件节点,开展了25场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辖区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为方便广大群众法律咨询解答,宣传法律援助,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政策,普及法律援助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三)不断深化便民措施,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与具体承办人员一起到群众家,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共计提供上门服务10次,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需要,受到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问题1.服务水平需不断加强;2.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3.公众认知度低;(二)、整改措施1.狠抓服务意识,围绕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想办法,出点子,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力量;2.通过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在援助案件办理方面,不仅要增数量,更要强质量,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3.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援助,提高公众认知。四、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学习,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对于群众的申请,要求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同时要提升业务能力,狠抓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想办法,出点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确保提供优质服务。在援助案件办理方面,在保证数量的同时更要注重质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通过案件评查、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方式,确保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例,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便民服务实践活动。创新服务群众新方式,充分发挥“党建引领、服务有+”的作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法律援助送到群众家中,用公心善举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0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17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